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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普惠传(2)


  当时议者亦有同异。国子博士李郁于议罢之后,书难普惠。普惠据《礼》还答,郑重三返,郁议遂屈。转谏议大夫。澄谓普惠曰:“不喜君得谏议,唯喜谏议得君。”

  时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普惠以前世后父无“太上”之号,诣阙上疏,陈其不可,左右畏惧,莫敢为通。会闻胡家穿圹下坟有磐石,乃密表曰:

  臣闻优名宝位,王者之所光锡;尊君爱亲,臣子所以慎终。必使勋绩相侔,号秩相可,然后能显扬当时,传徽万代者矣。窃见故侍中、司徒胡公,怀道含灵,实诞圣后,载育至尊,母仪四海,近枢克唯允之寄,居槐体论道之明。故以功余九锡,褒假銮纛,深圣上之加隆,极慈后之至爱,宪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上”之号,窃谓未衷。何者?《易》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故曰“大哉乾元”,又曰“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并大。《礼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

  明君臣不可并上。伏见诏书,以司徒为太上秦公,夫人为太上秦君。夫人蒙号于前,司徒系之于后,尊光之美盛矣。窃惟高祖受禅于献文皇帝,故仰尊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列于十乱,则司徒之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春秋传》曰:“葬称公,臣子辞。”

  明不可复加上也。《书》曰:“兹予大飨于先王,尔祖其从与飨之。”

  司徒位尊属重,必当配飨先朝,称太上以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汉祖创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灵后”,乃帝者之事。晋有“小子侯”,尚曰僣之于天子。司徒,三公也,其可同号于帝乎?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又曰:“困于上者必反于下,故受之以井。”

  此克吉定兆,而以浅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清。伏愿圣后,回日月之明,察微臣之请,停司徒逼同之号,从卑下不逾之称,畏困上之鉴,邀谦光之福,则天下幸甚。

  臣闻见灾修德,灾变成善。此太戊所以兴殷,桑谷以之自灭。况今卜迁方始,当修革之会,愚以为无上之名,不可假之,脱讥于千载,恐贻不言之咎。且君之于臣,比葬三临之,礼也。司徒诚为后父,实人臣也。虽子尊不加于父,乃天下母以义断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况乃应坤之载,承天之重,而朔望于司徒之殡,晨昏于郊墓之间,虽圣思蒸蒸,其不虞宜戒。离宸极之严居,疲云跸于道路,此亦亿兆苍生,瞻仰失图。伏愿寻《载驰》之不归,存静方之光大,则草木可繁,人灵斯穆。臣职忝谏司,敢献狂瞽,谨冒上闻,不敢宣露,乞垂省览,昭臣微款,脱得奉谒圣颜,曲尽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览表,亲至国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议其事,遣使召普惠与相问答,又令侍中元义、中常侍贾璨监观得失。任城王澄问普惠曰:“汉高作帝,尊父为太上皇。今圣母临朝,赠父太上公,求之故实,非为无准。且君举作则,何必循旧?”

  对曰:“天子称诏,太后称令,故周臣十乱,文母预焉。仰思所难,窃谓非匹。”

  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称诏,圣母自欲存谦光之义,故不称耳。何得以诏令之别,而废严父之孝?”

  对曰:“后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岂不欲尊崇其亲?王何以不远谟古义,而近顺今旨。未审太后何故谦于称诏,而不谦于太上。窃愿圣后终其谦光。”

  太傅、清河王怿曰:“昔在僣晋,褚氏临朝,殷浩遗褚裒书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况太上公而致疑?”

  对曰:“褚裒以女辅政辞不入朝。渊源讥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称其非,不记其是。不谓殿下以此赐难。”

  侍中崔光曰:“张生表中引晋有小子侯,出自郑注,非为正经。”

  对曰:“虽非正经之文,然述正经之旨。公好古习礼,复固斯难?”

  御史中尉元匡因谓崔光曰:“张《表》云,晋之小子侯,以号同称僣。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晋小子,义似相类。但不学不敢辨其是非。”

  普惠对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岂所望于三独?”

  尚书崔亮曰:“谏议所见,正以太上之号不应施于人臣。然周有太公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称,固知非始今日。”

  普惠对曰:“尚父者,有德可称;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义异,此亦非并。”

  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有文子、武子。然则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于同也?”

  普惠对曰:“文武者,德行之迹,故迹同则谥同。太上者,尊极之位,岂得通施于臣下!”

  廷尉少卿袁翻曰:“《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数虽殊,同名为上,何必上者皆是极尊?”

  普惠厉声诃翻曰:“礼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与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双举,不得非极。雕虫小艺,微或相许,至于此处,岂卿所及!”

  翻甚有惭色,默不复言。任城王澄曰:“谏诤之体,各言所见,至于用舍,固在应时。卿向答袁氏,声何太厉?”

  普惠对曰:“所言若是,宜见采用;所言若非,惧有罪及。是非须辨,非为苟竞。”

  澄曰:“朝廷方开不讳之门,以广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义,何云乃虑罪罚?”

  议者咸以太后当朝,志相党顺,遂奏曰:“张普惠辞虽不屈,然非臣等所同。涣汗已流,请依前诏。”

  太后复遣元义、贾璨宣令谓普惠曰:“朕向召卿与群臣对议,往复既终,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陈,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议,卿不得苦夺朕怀。后有所见,勿得难言。”

  普惠于是拜令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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