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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浩传(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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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尚书古弼、李顺之徒皆曰:“自温圉河以西,至于姑臧城南,天梯山上冬有积雪,深一丈余,至春夏消液,下流成川,引以溉灌。彼闻军至,决此渠口,水不通流,则致渴乏。去城百里之内,赤地无草,又不任久停军马,斤等议是也。” 世祖乃命浩以其前言与斤共相难抑。诸人不复余言,唯曰:“彼无水草”。浩曰:“汉书地理志称:‘凉州之畜,为天下饶。’若无水草,何以畜牧?又汉人为居,终不于水草之地筑城郭,立郡县也。又雪之消液,绝不敛尘,何得通渠引曹,溉灌数百万顷乎?此言大抵诬于人矣。” 李顺等复曰:“耳闻不如目见,吾曹目见,何可共辨!” 浩曰:“汝曹受人金钱,欲为之辞,谓我目不见便可欺也!” 世祖隐听,闻之乃出,亲见斤等,辞旨严厉,形于神色。群臣乃不敢复言,唯唯而已。于是遂讨凉州而平之。多饶水草,如浩所言。 乃诏浩曰:“昔皇祚之兴,世隆北土,积德累仁,多历年载,泽流苍生,义闻四海。我太祖道武皇帝,协顺天人,以征不服,应期拨乱,奄有区夏。太宗承统,光隆前绪,厘正刑典,大业惟新。然荒域之外,犹未宾服。此祖宗之遗志,而贻功于后也。朕以眇身,获奉宗庙,战战兢兢,如临渊海,惧不能负荷至重,继名丕烈。故即位之初,不遑宁处,扬威朔裔,扫定赫连。逮于神麚,始命史职注集前功,以成一代之典。自尔已来,戎旗仍举,秦陇克定,徐兖无尘,平逋寇于龙川,讨孽竖于凉域。岂朕一人获济于此,赖宗庙之灵,群公卿士宣力之效也。而史阙其职,篇籍不著,每惧斯事之坠焉。公德冠朝列,言为世范,小大之任,望君存之。命公留台,综理史务,述成此书,务众实录。” 浩于是监秘书事,以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参著作,续成前纪。至于损益褒贬,折中润色,浩所总焉。 及恭宗始总百揆,浩复与宜都王穆寿辅政事。时又将讨蠕蠕,刘洁复致异议。世祖逾欲讨之,乃召问浩。浩对曰:“往击蠕蠕,师不多日,洁等各欲回还。后获其生口,云军还之时,去贼三十里。是洁等之计过矣。夫北土多积雪,至冬时常避寒南徙。若因其时,潜军而出,必与之遇,则可擒获。” 世祖以为然。乃分军为四道,诏诸将俱会鹿浑海。期日有定,而洁恨计不用,沮误诸将,无功而还。事在《洁传》。 世祖西巡,诏浩与尚书、顺阳公兰延都督行台中外诸军事。世祖至东雍,亲临汾曲,观叛贼薛永宗垒,进军围之。永宗出兵欲战,世祖问浩曰:“今日可击不?” 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来,人心安闲,北风迅疾,宜急击之,须臾必碎。若待明日,恐其见官军盛大,必夜遁走。” 世祖从之。永宗溃灭。车驾济河,前驱告贼在渭北。世祖至洛水桥,贼已夜遁。诏问浩曰:“盖吴在长安北九十里。渭北地空,谷草不备。欲渡渭南西行,何如?” 浩对曰:“盖吴营去此六十里,贼魁所在。击蛇之法,当须破头,头破则尾岂能复动?宜乘势先击吴。今军往,一日便到。平吴之后,回向长安,亦一日而至。一日之内,未便损伤。愚谓宜从北道。若从南道,则盖吴徐入北山,卒未可平。” 世祖不从,乃渡渭南。吴闻世祖至,尽散入北山,果如浩言,军无所克。世祖悔之。后以浩辅东宫之勤,赐缯絮布帛各千段。 著作令史太原闵湛、赵郡郄标素谄事浩,乃请立石铭,刊载《国书》,并勒所注《五经》。浩赞成之。恭宗善焉,遂营于天郊东三里,方百三十步,用功三百万乃讫。 世祖搜于河西,诏浩诣行在所议军事。浩表曰:“昔汉武帝患匈奴强盛,故开凉州五郡,通西域,劝农积谷,为灭贼之资,东西迭击。故汉未疲,而匈奴已弊,后遂入朝。昔平凉州,臣愚以为北贼未平,征役不息,可不徙其民,案前世故事,计之长者。若迁民人,则土地空虚,虽有镇戍,适可御边而已,至于大举,军资必乏。陛下以此事阔远,竟不施用。如臣愚意,犹如前议,募徙豪强大家,充实凉土,军举之日,东西齐势,此计之得者。” 浩又上《五寅元历》,表曰:“太宗即位元年,敕臣解《急就章》、《孝经》、《论语》、《诗》、《尚书》、《春秋》、《礼记》、《周易》。三年成讫。复诏臣学天文、星历、易式、九宫,无不尽看。至今三十九年,昼夜无废。臣禀性弱劣,力不及健妇人,更无余能,是以专心思书,忘寝与食,至乃梦共鬼争义。遂得周公、孔子之要术,始知古人有虚有实,妄语者多,真正者少。自秦始皇烧书之后,经典绝灭。汉高祖以来,世人妄造历术者有十余家,皆不得天道之正,大误四千,小误甚多,不可言尽。臣愍其如此。今遭陛下太平之世,除伪从真,宜改误历,以从天道。是以臣前奏造历,今始成讫。谨以奏呈。唯恩省察,以臣历术宣示中书博士,然后施用。非但时人,天地鬼神知臣得正,可以益国家万世之名,过于三皇、五帝矣。” 事在《律历志》。 真君十一年六月诛浩,清河崔氏无远近,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初,郄标等立石铭刊《国记》,浩尽述国事,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衢路,往来行者咸以为言,事遂闻发。有司按验浩,取秘书郎吏及长历生数百人意状。浩伏受赇,其秘书郎吏已下尽死。 浩始弱冠,太原郭逸以女妻之。浩晚成,不曜华采,故时人未知。逸妻王氏,刘义隆镇北将军王种德姊也,每奇浩才能,自以为得婿。俄而女亡,王深以伤恨,复以少女继婚。逸及亲属以为不可,王固执与之,逸不能违,遂重结好。浩非毁佛法,而妻郭氏敬好释典,时时读诵。浩怒,取而焚之,捐灰于厕中。及浩幽执,置之槛内,送于城南,使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世皆以为报应之验也。初浩构害李顺,基萌已成,夜梦秉火爇顺寝室,火作而顺死,浩与室家群立而观之。俄而顺弟息号哭而出,曰:“此辈,吾贼也!” 以戈击之,悉投于河。寤而恶之,以告馆客冯景仁。景仁曰:“此真不善也,非复虚事。夫以火爇人,暴之极也。阶乱兆祸,复己招也。《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乎?’且兆始恶者有终殃,积不善者无余庆。厉阶成矣,公其图之。” 浩曰:“吾方思之”。而不能悛,至是而族。浩既工书,人多托写急就章。从少至老,初不惮劳,所书盖以百数,必称“冯代强”,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浩书体势及其先人,而妙巧不如也。世宝其迹,多裁割缀连以为模楷。 浩母卢氏,谌孙女也。浩著《食经叙》曰:“余自少及长,耳目闻见,诸母诸姑所修妇功,无不温习酒食。朝夕养舅姑,四时祭祀,虽有功力,不任僮使,常手自亲焉。昔遭丧乱,饥馑仍臻,饘蔬糊口,不能具其物用,十余年间不复备设。先妣虑久废忘,后生无知见,而少不习业书,乃占授为九篇,文辞约举,婉而成章,聪辩强记,皆此类也。亲没之后,值国龙兴之会,平暴除乱,拓定四方。余备位台铉,与参大谋,赏获丰厚,牛羊盖泽,赀累巨万。衣则重锦,食则梁肉。远惟平生,思季路负米之时,不可复得,故序遗文,垂示来世。” 始浩与冀州刺史颐、荣阳太守模等年皆相次,浩为长,次模,次颐。三人别祖,而模、颐为亲。浩恃其家世魏晋公卿,常侮模、颐。模谓人曰:“桃简正可欺我,何合轻我家周儿也?” 浩小名桃简,颐小名周儿。世祖颇闻之,故诛浩时,二家获免。浩既不信佛、道,模深所归向,每虽粪土之中,礼拜形象。浩大笑之,云:“持此头颅不净处跪是胡神也。” *** 史臣曰:崔浩才艺通博,究览天人,政事筹策,时莫之二,此其所以自比于子房也。属太宗为政之秋,值世祖经营之日,言听计从,宁廓区夏。遇既隆也,勤亦茂哉。谋虽盖世,威未震主,末途邂逅,遂不自全。岂鸟尽弓藏,民恶其上?将器盈必概,阴害贻祸?何斯人而遭斯酷,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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