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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载专权


  唐肃宗上元二年建子月戊子,御史中丞元载为户部侍郎,充勾当度支、铸钱、盐铁兼江淮转运等使。载初为度支郎中,敏悟善奏对,上爱其才,委以江淮漕运,数月,遂代刘晏,专掌财利。

  代宗广德元年冬十月壬辰,诏以元载判元帅行军司马。冬十二月乙未,以苗晋卿为太保,裴遵庆为太子少傅,并罢政事。以宗正卿李岘为黄门侍郎、同平章事。遵庆既去,元载权益盛,以货结内侍董秀,使主书卓英倩潜与往来,上意所属,载必先知之。承意探微,言无不合,上以是愈爱之。英倩,金州人也。

  永泰元年。华原令顾繇上言:“元载子伯和等招权受赂。”十二月戊戌,繇坐流锦州。

  大历元年。元载专权,恐奏事者攻讦其私,乃请“百官凡论事,皆先白长官,长官白宰相,然后奏闻。”仍以上旨谕百官曰:“比日诸司奏事烦多,所言多谗毁,故委长官、宰相先定其可否。”刑部尚书颜真卿上疏,以为“郎官、御史,陛下之耳目,今使论事者先白宰相,是自掩其耳目也。陛下患群臣之为谗,何不察其言之虚实。若所言果虚,宜诛之。果实,宜赏之。不务为此,而使天下谓陛下厌听览之烦,托此为辞,以塞谏争之路,臣窃为陛下惜之。太宗著《司门式》,云其无门籍人,有急奏者,皆令门司与仗家引奏,无得关碍,所以防壅蔽也。天宝以后,李林甫为相,深疾言者,道路以目。上意不下逮,下情不上达,蒙蔽喑呜,卒成幸蜀之祸。陵夷至于今日,其所从来者渐矣。夫人主大开不讳之路,群臣犹莫敢尽言,况令宰相大臣裁而抑之,则陛下所闻见者不过三数人耳。天下之士从此钳口结舌,陛下见无复言者,以为天下无事可论,是林甫复起于今日也。昔林甫虽擅权,群臣有不咨宰相辄奏事者,则托以他事阴中伤之,犹不敢明令百司奏事皆先白宰相也。陛下傥不早寤,渐成孤立,后虽悔之,亦无及矣。”载闻而恨之,奏真卿诽谤。二月乙未,贬峡州别驾。

  五年。观军容宣慰处置使、左监门卫大将军兼神策军使、内侍监鱼朝恩,专典禁兵,宠任无比。上常与议军国事,势倾朝野。朝恩好于广坐恣谈时政,陵侮宰相,元载虽强辩,亦拱默不敢应。

  神策都虞侯刘希暹、都知兵马使王驾鹤皆有宠于朝恩。希暹说朝恩于北军置狱,使坊市恶少年罗告富室,诬以罪恶,捕系地牢,讯掠取服,籍没其家赀入军,并分赏告捕者。地在禁密,人莫敢言。朝恩每奏事,以必允为期。朝廷政事有不豫者,辄怒曰:“天下事有不由我者邪。”上闻之,由是不怿。

  朝恩养子令徽尚幼,为内给使,衣绿,与同列忿争,归告朝恩。朝恩明日见上曰:“臣子官卑,为侪辈所陵,乞赐之紫衣。”上未应,有司已执紫衣在前,令徽服之,拜谢。上强笑曰:“儿服紫,大宜称心。”愈不平。

  元载测知上指,乘间奏朝恩专恣不轨,请除之。上亦知天下共怨怒,遂令载为方略。朝恩每入殿,常使射生将周皓将百人自卫,又使其党陕州节度使皇甫温握兵于外以为援。载皆以重赂结之,故朝恩阴谋密语,上一一闻之,而朝恩不之觉也。

  春正月辛卯,载为上谋,徙李抱玉为山南西道节度使,以温为凤翔节度使,外重其权,实内温以自助也。载又请割郿、虢、宝鸡、鄠、盩厔隶抱玉,兴平、武功、天兴、扶风隶神策军。朝恩喜于得地,殊不以载为虞,骄横如故。

  刘希暹颇觉上意异,以告鱼朝恩,朝恩始疑惧。然上每见之,恩礼益隆,朝恩亦以此自安。皇甫温至京师,元载留之未遣,因与温及周皓密谋诛朝恩。既定计,载白上,上曰:“善图之,勿反受祸。”三月癸酉,寒食,上置酒宴贵近于禁中,载守中书省。宴罢,朝恩将还营,上留之议事,因责其异图。朝恩自辩,语颇悖慢,皓与左右擒而缢杀之,外无知者。上下诏罢朝恩观军容等使,内侍监如故,诈云朝恩受诏乃自缢,以尸还其家,赐钱六百万以葬。

  丁丑,加刘希暹、王驾鹤御史中丞,以尉安北军之心。丙戌,赦京城系囚,命尽释朝恩党与,且曰:“北军将士,皆朕爪牙,并宜仍旧。朕今亲御禁旅,勿有忧惧。”

  元载既诛鱼朝恩,上宠任益厚,载遂志气骄溢。每众中大言,自谓有文武才略,古今莫及,弄权舞智,政以贿成,僭侈无度。吏部侍郎杨绾,典选平允,性介直,不附载。岭南节度使徐浩,贪而佞,倾南方珍货以赂载。辛卯,载以绾为国子祭酒,引浩代之。浩,越州人也。载有丈人自宣州来,从载求官,载度其人不足任事,但赠河北一书而遣之。丈人不悦,行至幽州,私发书视之,书无一言,惟署名而已。丈人大怒,不得已,试谒院僚,判官闻有载书,大惊,立白节度使,遣大校以箱受书,馆之上舍,留宴数日,辞去,赠绢千匹。其威权动人如此。

  刘希暹内常自疑,有不逊语,王驾鹤以闻。九月辛未,赐希暹死。

  上悉知元载所为,以其任政日久,欲全始终,因独见,深戒之。载犹不悛,上由是稍恶之。

  载以李泌有宠于上,忌之,言:“泌常与亲故宴于北军,与鱼朝恩亲善,宜知其谋”。上曰:“北军,泌之故吏也,故朕使之就见亲故。朝恩之诛,泌亦豫谋,卿勿以为疑。”载与其党攻之不已,会江西观察使魏少游求参佐,上谓泌曰:“元载不容卿,朕今匿卿于魏少游所,俟朕决意除载,当有信报卿,可束装来。”乃以泌为江西判官,且属少游,使善待之。

  六年夏四月,成都司录李少良上书,言元载奸赃阴事,上置少良于客省。少良以上语告友人韦颂,殿中侍御史陆珽以告载,载奏之。上怒,下少良、颂、珽御史台狱。御史奏:“少良、颂、珽凶险比周,离间君臣”,五月戊申,敕付京兆,皆杖死。

  上益厌元载所为,思得士大夫之不阿附者为腹心,渐收载权。秋八月丙子,内出制书,以浙西观察使李栖筠为御史大夫,宰相不知,载由是稍绌。

  八年春三月,吏部侍郎徐浩、薛邕,皆元载、王缙之党。浩妾弟侯莫陈怤为美原尉,浩属京兆尹杜济虚以知驿奏优,又属邕拟长安尉。怤参台,御史大夫李栖筠劾奏其状,敕礼部侍郎万年于邵等按之。邵奏邕罪在赦前,应原除。上怒,夏五月乙酉,贬浩明州别驾,邕歙州刺史,丙戌,贬济杭州刺史,邵桂州长史,朝廷稍肃。

  十二年。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元载专横,黄门侍郎、同平章事王缙附之,二人俱贪。载妻王氏及子伯和、仲武,缙弟、妹及尼出入者,争纳贿赂。又以政事委群吏,士之求进者,不结其子弟及主书卓英倩等,无由自达。上含容累年,载、缙不悛。

  上欲诛之,恐左右漏泄,无可与言者,独与左金吾大将军吴凑谋之。凑,上之舅也。会有告载、缙夜醮图为不轨者,三月庚辰,上御延英殿,命凑收载、缙于政事堂,又收仲武及卓英倩等系狱。命吏部尚书刘晏与御史大夫李涵等同鞫之。问端皆出禁中,仍遣中使诘以阴事,载、缙皆伏罪。是日,先杖杀左卫将军、知内省事董秀于禁中,乃赐载自尽于万年县。载请主者“愿得快死。”主者曰:“相公须受少污辱,勿怪。”乃脱秽袜塞其口而杀之。王缙初亦赐自尽,刘晏谓李涵等曰:“故事,重刑覆奏,况大臣乎。且法有首从,宜更取进止。”涵等从之。上乃贬缙括州刺史。载妻王氏,忠嗣之女也,及子伯和、仲武、季能皆伏诛。有司籍载家财,胡椒至八百石,他物称是。

  夏四月癸未,贬吏部侍郎杨炎、谏议大夫韩洄、包佶、起居舍人韩会等十馀人,皆载党也。炎,凤翔人。载常引有文学才望者一人亲厚之,异日欲以代已,故炎及于贬。洄,滉之弟。会,南阳人也。上初欲尽诛炎等,吴凑谏救百端,始贬官。

  五月庚午,上遣中使发元载祖父墓,斫棺弃尸,毁其家庙,焚其木主。戊寅,卓英倩等皆杖死。英倩之用事也,弟英璘横于乡里。及英倩下狱,英璘遂据险作乱。上发禁兵讨之,乙巳,金州刺史孙道平击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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