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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灭陈(3)


  三月己巳,陈叔宝与其王公百司发建康,诣长安,大小在路,五百里累累不绝。帝命权分长安士民宅以俟之,内外修整,遣使迎劳,陈人至者如归。夏四月已亥,帝幸骊山亲劳旋师。乙巳,诸军凯入,献俘于太庙。陈叔宝及诸王、侯、将、相并乘舆服御、天文图籍等以次行列,仍以铁骑围之,从晋王广、秦王俊入,列于殿廷。拜广为太尉,赐辂车、乘马、衮冕之服、玄圭、白璧。丙午,帝坐广阳门观,引陈叔宝于前,及太子、诸王二十八人,司空司马消难以下至尚书郎凡二百馀人,帝使纳言宣诏劳之。次使内史令宣诏,责以君臣不能相辅,乃至灭亡。叔宝及其群臣并愧惧,伏地屏息,不能对。既而宥之。

  初,武元帝迎司马消难,与消难结为兄弟,情好甚笃,帝每以叔父礼事之。及平陈,消难至,特免死,配为乐户。二旬而免,犹以旧恩引见,寻卒于家。鲁广达追伤本朝沦覆,得疾不疗,愤慨而卒。

  庚戌,帝御广阳门,宴将士,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于南郭,班赐各有差,凡用三百馀万段。故陈之境内,给复十年,馀州免其年租赋。

  乐安公元谐进曰:“陛下威德远被,臣前请以突厥可汗为候正,陈叔宝为令史,今可用臣言矣。”帝曰:“朕平陈国,本以除逆,非欲夸诞。公之所奏,殊非朕心。突厥不知山川,何能警候。叔宝昏醉,宁堪驱使。”谐默然而退。

  辛酉,进杨素爵为越公,以其子玄感为仪同三司,元奖为清河郡公,赐物万段,粟万石,命贺若弼登御坐,赐物八千段,加位上柱国,进爵宋公。仍各加赐金宝及陈叔宝妹为妾。

  贺若弼、韩擒虎争功于帝前。弼曰:“臣在蒋山死战,破其锐卒,擒其骁将,震扬威武,遂平陈国。韩擒虎略不交陈,岂臣之比。”擒虎曰:“本奉明旨,令臣与弼同时合势以取伪都,弼乃敢先期,逢贼遂战,致令将士伤死甚多。臣以轻骑五百,兵不血刃,直取金陵,降任蛮奴,执陈叔宝,据其府库,倾其巢穴。弼至夕方扣北掖门,臣启关而纳之。斯乃救罪不暇,安得与臣相比。”帝曰:“二将俱为上勋。”于是进擒虎位上柱国,赐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纵士卒,淫污陈宫,坐此不加爵邑。

  加高颎上柱国,进爵齐公,赐物九千段。帝劳之曰:“公伐陈后,人言公反,朕已斩之。君臣道合,非青蝇所能间也。”帝从容命颎与贺若弼论平陈事。颎曰:“贺若弼先献十策,后于蒋山苦战破贼。臣文吏耳,焉敢与大将论功。”帝大笑,嘉其有让。帝之伐陈也,使高颎问方略于上仪同三司李德林,以授晋王广。至是,帝赏其功,授柱国,封郡公,赏物三千段。已宣敕讫,或说高颎曰:“今归功于李德林,诸将必当愤惋,且后世观公有若虚行。”颎入言之,乃止。

  以秦王后为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晋王广还并州。

  晋王广之戮陈五佞也,未知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瑳、王仪、御史中丞沈瓘之罪,故得免。及至长安,事并露。乙未,帝暴其过恶,投之边裔,以谢吴越之人。瑳刻薄贪鄙,忌害才能,仪倾巧侧媚,献二女以求亲昵,瓘险惨苛酷,发言邪谄,故同罪焉。

  帝给赐陈叔宝甚厚,数得引见,班同三品。每预宴,恐致伤心,为不奏吴音。后监守者奏言:“叔宝云既无秩位,每预朝集,愿得一官号。”帝曰:“叔宝全无心肝。”监者又言:“叔宝常醉,罕有醒时。”帝问:“饮酒几何。”对曰:“与其子弟日饮一石。”帝大惊,使节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尔,何以过日。”帝以陈氏子弟既多,恐其在京城为非,乃分置边州,给田业使为生,岁时赐衣服以安全之。

  诏以陈尚书令江总为上开府仪同三司,仆射袁宪、骠骑萧摩诃、领军任忠皆为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吴兴姚察为秘书丞。上嘉袁宪雅操,下诏,以为江表称首,授昌州刺史。闻陈散骑常侍袁元友数直言于陈叔宝,擢拜主爵侍郎。谓群臣曰:“平陈之初,我悔不杀任蛮奴。受人荣禄,兼当重寄,不能横尸徇国,乃云无所用力,与弘演纳肝,何其远也。”

  帝见周罗睺,慰谕之,许以富贵。罗睺垂泣对曰:“臣荷陈氏厚遇,本朝沦亡,无节可纪。得免于死,陛下之赐也,何富贵之敢望。”贺若弼谓罗睺曰:“闻公郢、汉捉兵,即知扬州可得。王师利涉,果如所量。”罗睺曰:“若得与公周旋,胜负未可知也。”顷之,拜上仪同三司。先是,陈裨将羊翔来降,伐陈之役,使为乡导,位至上开府仪同三司,班在罗睺上。韩擒虎于朝堂戏之曰:“不知机变,乃立在羊翔之下,能无愧乎。”罗睺曰:“昔在江南,久承令问,谓公天下节士。今日所言,殊非所望。”擒虎有愧色。

  帝之责陈君臣也,陈叔文独欣然有得色。既而覆上表自陈“昔在巴州,已先送款,乞知此情,望异常例。”帝虽嫌其不忠,而欲怀柔江表,乃授叔文开府仪同三司,拜宜州刺史。

  初,陈散骑常侍韦鼎聘于周,遇帝而异之,谓帝曰:“公当大贵,贵则天下一家。岁一周天,老夫当委质于公。”及至德之初,鼎为太府卿,尽卖田宅。大匠卿毛彪问其故,鼎曰:“江东王气尽于此矣,吾与尔当葬长安。”及陈平,上召鼎为上仪同三司。鼎,睿之孙也。

  壬戌,诏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民,澡身浴德,家家自修,人人克念。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专行。禁卫九重之馀,镇守四方之外,戎旅军器,皆宜停罢。世路既夷,群方无事,武力之子,俱可学经。民间甲仗,悉皆除毁。颁告天下,咸悉此意。”

  贺若弼撰其所画策上之,谓为《御授平陈七策》。帝弗省,曰:“公欲发扬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载家傅。”弼位望隆重,兄弟并封郡公,为刺史、列将,家之珍玩,不可胜计,婢妾曳罗绮者数百,时人荣之。其后突厥来朝,上谓之曰:“汝闻江南有陈国天子乎。”对曰:“闻之。”上命左右引突厥诣韩擒虎前曰:“此是执得陈国天子者。”擒虎厉色顾之,突厥惶恐,不敢仰视。

  右卫将军庞晃等短高颎于上,上怒,皆黜之,亲礼逾密。因谓颎曰:“独孤公犹镜也,每被磨莹,皎然益明。”初,颎父宾为独孤信僚佐,赐姓独孤氏,故上常呼为独孤而不名。

  十四年冬闰十月甲寅,诏以齐、梁、陈宗祀废绝,命高仁英、萧琮、陈叔宝以时修祭,所须器物,有司给之。陈叔宝从帝登邙山,侍饮,赋诗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北帝居。太平无以报,愿上东封书。”拜表请封禅。帝优诏答之。他日,复侍宴,及出,帝目之曰:“此败岂不由酒。以作诗之功,何如思安时事。当贺若弼度京口,彼人密启告急,叔宝饮酒,遂不之省。高颎至日,犹见启在床下,未开封。此诚可笑,盖天亡之也。昔苻氏征伐所得国,皆荣贵其主。苟欲求名,不知违天。命与之官,乃违天也。”

  仁寿四年冬十一月壬子,陈叔宝卒,赠大将军、长城县公,谥曰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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