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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坚篡周(1)


  陈临海王光大二年秋七月壬寅,周随桓公杨忠卒,子坚袭爵。坚为开府仪同三司。宣帝太建四年夏四月癸巳,周立皇子鲁公赟为太子,大赦。

  五年秋九月壬午,周太子赟纳妃杨氏。妃,大将军隋公坚之女也。太子好昵近小人,左宫正宇文孝伯言于周主曰:“皇太子四海所属,而德声未闻,臣忝宫官,实当其责。且春秋尚少,志业未成,请妙选正人,为其师友,调护圣质,犹望日就月将。如或不然,悔无及矣。”帝敛容曰:“卿世载鲠直,竭诚所事。观卿此言,有家风矣。”孝伯拜谢曰:“非言之难,受之难也。”帝曰:“正人岂复过卿。”于是以尉迟运为右宫正。运,迥之弟子也。

  帝尝问万年县丞南阳乐运曰:“卿言太子何如人。”对曰:“中人。”帝顾谓齐公宪曰:“百官佞我,皆称太子聪明睿智。唯运所言忠直耳。”因问运中人之状,对曰:“如齐桓公是也。管仲相之则霸,竖貂辅之则乱,可与为善,可与为恶。”帝曰:“我知之矣。”乃妙选宫官以辅之,仍擢运为京兆丞。太子闻之,意甚不悦。

  七年。大将军杨坚姿相奇伟。畿伯下大夫长安来和尝谓坚曰:“公眼如曙星,无所不照,当王有天下。愿忍诛杀。”

  周主待坚素厚。齐王宪言于帝曰:“普六茹坚,相貌非常,臣每见之,不觉自失。恐非人下,请早除之。”帝亦疑之,以问来和。和诡对曰:“随公止是守节人,可镇一方,若为将领,陈无不破。”

  八年秋八月,周太子伐吐谷浑,至伏俟城而还。官尹郑译、王端等,皆有宠于太子。太子在军中多失德,译等皆预焉。军还,王轨等言之于周主。周主怒,杖太子及译等,仍除译等名,宫臣亲幸者咸被谴。太子复召译,戏狎如初。译因曰:“殿下何时可得据天下。”太子悦,益昵之。译,俨之兄孙也。

  周主遇太子甚严,每朝见,进止与群臣无异,虽隆寒、盛暑,不得休息。以其嗜酒,禁酒不得至东宫。有过,辄加捶挞。尝谓之曰:“古来太子被废者几人,馀儿岂不堪立邪。”乃敕东宫官属录太子言语动作,每月奏闻。太子畏帝威严,矫情修饰,由是过恶不上闻。

  王轨尝与小内史贺若弼言:“太子必不克负荷。”弼深以为然,劝轨陈之。轨后因侍坐,言于帝曰:“皇太子仁孝无闻,恐不了陛下家事。愚臣短暗,不足可信。陛下恒以贺若弼有文武奇才,亦常以此为忧。”帝以问弼,对曰:“皇太子养德春宫,未闻有过。”既退,轨让弼曰:“平生言论,无所不道,今者对扬,何得乃尔反复。”弼曰:“此公之过也。太子国之储副,岂易发言。事有蹉跌,便至灭族。本谓公密陈臧否,何得遂至昌言。”轨默然久之,乃曰:“吾专心国家,遂不存私计。曏者对众,良实非宜。”

  后轨因内宴上寿,捋帝须曰:“可爱好老公,但恨后嗣弱耳。”先是,帝问右宫伯宇文孝伯曰:“吾儿比来何如?”对曰:“太子比惧天威,更无过失。”罢酒,帝责孝伯曰:“公常语我云,太子无过,今轨有此言,公为诳矣。”孝伯再拜曰:“臣闻父子之际,人所难言。臣知陛下不能割慈忍爱,遂尔结舌。”帝知其意,默然久之,乃曰:“朕已委公矣,公其勉之。”

  王轨骤言于帝曰:“皇太子非社稷主。普六茹坚貌有反相。”帝不悦,曰:“必天命有在,将若之何。”杨坚闻之,甚惧,深自晦匿。

  帝深以轨等言为然,但汉王赞次长,又不才,馀子皆幼,故得不废。

  十年夏五月癸巳,帝不豫。六月丁酉朔,帝疾甚,还长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即位,尊皇后阿史那氏为皇太后。宣帝始立,即逞奢欲。大行在殡,曾无戚容,扪其杖痕,大骂曰:“死晚矣。”阅视高祖宫人,逼为淫欲。超拜吏部下大夫郑译为开府仪同大将军、内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于孝陵,庙号高祖。既葬,诏内外公除帝及六宫,皆议即吉。京兆郡丞乐运上疏,以为“葬期既促,事讫即除,太为汲汲”。帝不从。

  帝以齐炀王宪属尊望重,忌之。谓宇文孝伯曰:“公能为朕图齐王,当以其官相授。”孝伯叩头曰:“先帝遗诏,不许滥诛骨肉。齐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无故害之,臣又顺旨曲从,则臣为不忠之臣,陛下为不孝之子矣。”帝不怿,由是疏之。乃与开府仪同大将军于智、郑译等密谋之,使智就宅候宪,因告宪有异谋。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语宪,欲以宪为太师,宪辞让。又使孝伯召宪曰:“晚与诸王俱入。”既至殿门,宪独被引进。帝先伏壮士于别室,至,即执之。宪自辩理,帝使于智证宪,宪目光如炬,与智相质。或谓宪曰:“以王今日事势,何用多言。”宪曰:“死生有命,宁复图存,但老母在堂,恐留兹恨耳。”因掷笏于地。遂缢之。帝召宪僚属,使证成宪罪。参军渤海李纲誓之以死,终无挠辞。有司以露车载宪尸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纲抚棺号恸,躬自瘗之,哭拜而去。

  又杀上大将军王兴、上开府仪同大将军独孤熊、开府仪同大将军豆卢绍,皆素与宪亲善者也。帝既诛宪而无名,乃云与兴等谋反,时人谓之“伴死”。以于智为柱国,封齐公以赏之。

  闰月乙亥,周主立妃杨氏为皇后。秋七月壬戌,以亳州总管杨坚为上柱国、大司马。

  十一年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门,始与群臣服汉、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辅官,以大冢宰越王盛为大前疑,相州总管蜀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随公杨坚为大后承。

  周主之初立也,以高祖《刑书要制》为太重而除之,又数行赦宥。京兆郡丞乐运上疏,以为“《虞书》所称眚灾肆赦,谓过误为害,当缓赦之。《吕刑》云五刑之疑有赦,谓刑疑从罚,罚疑从免也。谨寻经典,未有罪无轻重,溥天大赦之文。大尊岂可数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恶乎。”帝不纳。既而民轻犯法,又自以奢淫多过失,恶人规谏,欲为威虐,以慑群下。乃更为《刑经圣制》,用法益深,大醮于正武殿,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群臣,小有过失,辄行诛谴。

  又居丧才逾年,即恣声乐,鱼龙百戏,常陈殿前,累日继夜,不知休息。多聚美女以实后宫,增置位号,不可详录。游宴沈湎,或旬日不出,群臣请事者,皆因宦者奏之。于是乐运舆榇诣朝堂,陈帝八失:其一,以为“大尊比来事多独断,不参诸宰辅,与众共之。”其二,“搜美女以实后宫,仪同以上女不许辄嫁,贵贱同怨。”其三,“大尊一入后宫,数日不出,所须闻奏,多附宦者。”其四,“下诏宽刑,未及半年,更严前制。”其五,“高祖斫雕为朴,崩未逾年,而遽穷奢丽。”其六,“徭赋下民,以奉俳优、角抵。”其七,“上书字误者即治其罪,杜献书之路。”其八,“玄象垂诫,不能咨诹善道,修布德政。”“若不革兹八事,臣见周庙不血食矣。”帝大怒,将杀之。朝臣恐惧,莫有救者。内史中大夫洛阳元岩叹曰:“臧洪同死,人犹愿之,况比干乎。若乐运不免,吾将与之俱毙。”乃诣阁请见,曰:“乐运不顾其死,欲以求名,陛下不如劳而遣之,以广圣度。”帝颇感悟。明日,召运谓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实为忠臣。”赐御食而罢之。

  癸卯,周立皇子阐为鲁王。戊午,周主至洛阳,立鲁王阐为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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