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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篡汉(1)


  汉宣帝甘露三年,太子所幸司马良娣死,太子悲恚不乐。帝乃令皇后择后宫家人子可以娱侍太子者,得元城王政君,送太子宫。政君,故绣衣御史贺之孙女也。是岁,生成帝于甲馆画堂,为世适皇孙。帝爱之,自名曰骜,字大孙。

  元帝初元二年夏四月丁巳,立太子骜为皇太子。

  竟宁元年。初,太子少好经书,宽博谨慎。其后幸酒,乐燕乐,上不以为能。而山阳王康有材艺,母昭仪又爱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山阳为嗣。及上寝疾,传昭仪、山阳王康常在左右,而皇后、太子希得进见。上数问尚书以景帝时立胶东王故事。是时,太子长舅阳平侯凤为卫尉、侍中,与皇后、太子皆忧,不知所出。史丹以亲密臣得侍疾,候上闲独寝时,丹直入卧内,顿首伏青蒲上,涕泣言曰:“皇太子以适长立,积十馀年,名号系于百姓,天下莫不归心。今者道路流言,为国生意,以为太子有动摇之议。审若此,公卿以下必以死争,不奉诏。臣愿先赐死以示群臣。”上意大感悟,太子由是遂定。

  五月壬辰,帝崩于未央宫。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以元舅侍中、卫尉、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成帝建始元年春正月壬子,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夏四月,黄雾四塞,诏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对,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于是大将军凤惧,上书乞骸骨,辞职。上优诏不许。

  三年,上专欲委任王凤。八月,策免车骑将军许嘉,以特进侯就朝位。

  四年夏,上悉召前所举直言之士,诣白虎殿对策,是时上委政王凤,议者多归咎焉。谷永知凤方见柄用,阴欲自托,乃曰:“方今四夷宾服,皆为臣妾,北无薰粥、冒顿之患,南无赵佗、吕嘉之难,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诸侯大者乃食数县,汉吏制其权柄,不得有为,无吴、楚、燕、梁之势。百官盘互,亲疏相错,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属属,小心畏忌,无重合、安阳、博陆之乱。三者无毛发之辜,窃恐陛下舍昭昭之白过,忽天地之明戒,听晻昧之瞽说,归咎乎无辜,倚异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上擢永为光禄大夫。

  河平二年上月,上悉封诸舅:王谭为平阿侯,啇为成都侯,立为红阳侯,根为曲阳侯,逢时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

  三年,刘向以王氏权位太盛,而上方向《诗》、《书》古文,向乃因《尚书》《洪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着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天子心知向忠精,故为凤兄弟起此论也,然终不能夺王氏权。

  四年三月,琅邪太守杨肜与王凤连昏,其郡有灾害,丞相王商按问之。凤以为请,商不听,竟奏免肜,奏果寝不下。凤以是怨商,阴求其短,使频阳耿定上书,言:“商与父传婢通,及女弟淫乱,奴杀其私夫,疑商教使”。天子以为暗昧之过,不足以伤大臣。凤固争,下其事司隶。太中大夫蜀郡张匡,素佞巧,覆上书极言诋毁商。有司奏请召商诣诏狱。上素重商,知匡言多险,制曰:“勿治”,凤固争之。

  夏四月壬寅,诏收商丞相印绶。商免相三日,发病,欧血薨,谥曰戾侯。而商子弟亲属为驸马都尉、侍中、中常侍、诸曹、大夫、郎吏者,皆出补吏,莫得留给事、宿卫者。有司奏请除国邑。有诏“长子安嗣爵为乐昌侯。”

  阳朔元年冬,京兆尹泰山王章下狱,死。时大将军凤用事,上谦让无所颛。左右尝荐光禄大夫刘向少子歆通达有异材,上召见,歆诵读诗赋,甚说之,欲以为中常侍。召取衣冠,临当拜,左右皆曰:“未晓大将军。”上曰:“此小事,何须关大将军。”左右叩头争之,上于是语凤,凤以为不可,乃止。

  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诸曹,分据势官,满朝廷。杜钦见凤专政泰重,戒之曰:“愿将军由周公之谦惧,损穰侯之威,放武安之欲,毋使范睢之徒得间其说。”凤不听。

  时上无继嗣,体常不平。定陶共王来朝,太后与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赏赐十倍于他王,不以往事为纤介,留之京师,不遣归国。上谓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讳,一朝有他,且不复相见,尔长留侍我矣。”其后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国邸,旦夕侍上,上甚亲重之。大将军凤心不便共王在京师,会日食,凤因言:“日食,阴盛之象。定陶王虽亲,于礼当奉藩在国。今留侍京师,诡正非常,故天见戒,宜遣王之国。”上不得已于凤而许之。共王辞去,上与相对涕泣而决。

  王章素刚直敢言,虽为凤所举,非凤专权,不亲附凤。乃奏封事,言:“日食之咎,皆凤专权蔽主之过”。上召见章,延问以事。章对曰:“天道聪明,佑善而灾恶,以瑞异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继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庙,重社稷,上顺天心,下安百姓,此正议善事,当有祥瑞,何故致灾异。灾异之发,为大臣颛政者也。今闻大将军猥归日食之咎于定陶王,建遣之国,苟欲使天子孤立于上,颛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食,阴侵阳、臣颛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凤出,天子曾不一举手,凤不自省责,反归咎善人,推远定陶王。且凤诬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乐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属,内行笃,有威重,位历将相,国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屈节随凤委曲,卒用闺门之事为凤所罢,身以忧死,众庶愍之。又凤知其小妇弟张美人已尝适人,于礼不宜配御至尊,托以为宜子,内之后宫,苟以私其妻弟,闻张美人未尝任身就馆也。且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见,足以知其馀及他所不见者。凤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选中贤以代之。”

  自凤之白罢商,后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闻章言,天子感悟,纳之,谓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闻社稷计。且唯贤知贤,君试为朕求可以自辅者。”于是章奏封事,荐信都王舅琅琅琊太守冯野王忠信质直,智谋有馀。上自为太子时,数闻野王名,方倚欲以代凤。章每召见,上辄辟左右。时太后从弟子侍中音独侧听,具知章言,以语凤凤。闻闻之,甚忧惧。杜钦令凤称病出就第,上疏乞骸骨,其辞指甚哀。太后闻之,为垂涕,不御食。上少而亲倚凤,弗忍废,乃优诏报凤强起之。于是凤起视事。

  上使尚书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补吏而私荐之,欲令在朝阿附诸侯。又知张美人体御至尊,而妄称引羌胡杀子荡肠,非所宜言。”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为“比上夷狄,欲绝继嗣之端。背畔天子,私为定陶王”。章竟死狱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见凤,侧目而视。

  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奏记于凤曰:“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无着令。《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官。

  时众庶多冤王章讥朝廷者,钦欲救其过,复说凤曰:“京兆尹章所坐事密,自京师不晓,况于远方。恐天下不知章实有罪,而以为坐言事。如是,塞争引之原,损宽明之德。钦愚以为宜因章事举直言极谏,并见郎从官,展尽其意,加于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咸知主上圣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则流言消释,疑惑着明。”凤白行其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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