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隋书选译 > 高祖纪 | 上页 下页
仁寿三年


  仁寿三年(603)二月初七,原州总管、比阳县公庞晃去世。

  十六日,高祖任命大将军、蔡阳郡公姚辩为左武侯大将军。

  五月初二,高祖下诏说:“生我养我的父母,德比天高,欲报春晖,无法企及。

  每每想到这些,甚是悲哀。

  六月十三是朕的生日,应令海内为朕父母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断屠。”六月二十四日,高祖下诏谈论为父母守丧在礼节上不应有差别。

  七月二十七日,高祖下诏在一月之内,各地不限多少地向朝廷举荐人才。

  八月初三,上柱国、检校幽州总管落丛郡公燕荣因罪被杀。

  九月二十三日,设置常平官。

  二十五日,任命营州总管韦冲为民部尚书。

  十二月初六,黄河之南各州水灾,高祖派遣纳言杨达赈灾。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