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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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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三年(603)二月初七,原州总管、比阳县公庞晃去世。 十六日,高祖任命大将军、蔡阳郡公姚辩为左武侯大将军。 五月初二,高祖下诏说:“生我养我的父母,德比天高,欲报春晖,无法企及。 每每想到这些,甚是悲哀。 六月十三是朕的生日,应令海内为朕父母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断屠。”六月二十四日,高祖下诏谈论为父母守丧在礼节上不应有差别。 七月二十七日,高祖下诏在一月之内,各地不限多少地向朝廷举荐人才。 八月初三,上柱国、检校幽州总管落丛郡公燕荣因罪被杀。 九月二十三日,设置常平官。 二十五日,任命营州总管韦冲为民部尚书。 十二月初六,黄河之南各州水灾,高祖派遣纳言杨达赈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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