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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


  辛丑绍兴二十七年

  春正月戊子,诏侍从各举宗室京朝官材识干治者二人,特与召对。初,朝廷岁于江浙、湖南、福建诸州市军器物料,而州县以无本钱,率于人户物力钱上敷纳,民甚苦之。

  甲午,诏皆以县官钱偿其直。

  乙未,诏两省、台谏、侍从有服亲省试合格者,令礼部具名以闻。自是遂为故事。

  ◇

  二月丁酉朔,诏自今国学及科举取士,并令兼习经义、诗赋。内第一场大小经各一道。永为定制。

  壬寅,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徐天民劾信州守臣周葵不恤郡政。上谓宰执曰:“大抵元历知县、谙政事,然后付之一郡,必优为之。今周葵止因昨在言路好论事,遂得虚名,魏良臣力荐之,及治郡,乃不职。与宫观,宜矣。”

  甲辰,诏试中武学生依监学例给绫纸。

  丁未,权尚书礼部侍郎辛次膺试给事中。自巫伋迁后,给事中不除者七年。张子华除名勒停,送万安军编管,仍籍没家财。子华尝提举广南市舶,言者奏其赃污不法,遣大理寺丞莫濛即广州鞫之。法当绞,故有是命。礼部贡院奏:应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周必大合格。诏堂除建康府府学教授。普安郡王见其所试,以为有掌诰才,大善之。

  壬子,宰臣沈该等言:“太庙仁宗、英宗两室前柱生芝草。”欲率百官拜表称贺,许之。

  戊午,御史中丞汤鹏举参知政事。鹏举为台官凡一年有半,所论皆秦桧余党,他未尝及之。

  ◇

  三月己巳,侍御史周方崇请京局改官并先注知县。上以问宰执,沈该曰:“选人改官后涉历亲民,实为良法。”上曰:“徽宗尝言:仁宗朝每除执政大臣,必先问曾历亲民否。盖亲民则龙通世务,置之廊庙,天下利病知过半矣。此朕昔年恭侍,亲闻玉音,诚可谓万世法也。”遂从之。

  丙子,宰执进呈从官所举人材。诏并赴行在。诏两省官依侍从荐所知。

  丙戌,上御射殿,引正奏名进士唱名。先是,御笔宣示考试官曰:“对策中有鲠亮切直者,并置上列,以称朕取士之意。”时王十朋首以法天揽权为对,阎安中策言:“太子天下本,臣愿陛下断自宸衷,蚤正储位,以系中外之望。”详定官定十朋为第九,编排官孙道夫奏其词语鲠切,上览之。前三日,谓大臣曰:“今次举人程文议论纯正,尤多切直,自此人才极有可用。”翌日,又谓大臣曰:“昨览进士试卷,其间极有切直者。如论理财,则欲省修造。朕虽无崇台榭之事,然喜其言直。至论销金铺翠,朕累年禁止,尚未尽革,自此当立法,必禁之。去年交趾献翠毛五百尾,朕未尝用,当焚于通衢。”汤思退进曰:“陛下旌直言以冠多士,焚翠羽以革侈靡,皆盛德事。”时上临御久,主器未定,大臣无敢启其端者。安中对策,独以储贰为请。上感其言,擢安中第二,遂赐王十朋等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始蜀人之未集也,上数有展日之命。沈该奏:“天时向暄,恐陛下临轩不无少劳。乞一面引试,后有至者,臣等策之,中书定其高下。”上不许,曰:“三年取士,朕岂惮一日之劳耶?”及唱名,至安中及第三人双流梁介,上连举首,谓该曰:“如何?”该大惭悚。

  丁亥,特奏名进士李三英等三百九十二人、武举进士赵应熊等十五人、特奏名一人授官有差。应熊武艺绝伦,且试南省为第一人。上谓大臣曰:“今次魁选,文武皆得人。应熊弓马甚精,文字亦可采。朕乐于得士,虽终日临轩,不觉倦也。”诏自今宫人以销金铺翠为服饰者,令会通门讥察犯人,追赏钱千缗、经手转入皇院子等,并从徒二年科罪。用王十朋之言也。已丑,诏减三川对籴米十六万九千余硕、夔路激赏绢五万匹、两川绢估钱二十八万有奇,又减茶引钱九十五万余缗。上谓宰执曰:“前日下有司详其事,正欲知向后兵食无阙,使民被实惠。若无以善后,恐又别有改更,非所以裕民。初讲利害,想四川之民日望蠲免,今此足以慰其心矣。”

  辛卯,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万俟卨薨。

  甲午,除民间买卖耕牛之税。

  ◇

  夏四月庚戌,宰执进呈赵逵所荐士。上曰:“三吴才行之士,往往知其姓名。惟蜀中道远,其间文学行义有可用者,不由论荐,无由得知。前此数年,蜀中仕宦者例多隔绝,不得一至朝廷,甚可惜也。”自秦桧专权,深抑蜀士,故上语及之。沈该曰:“近日蜀中士大夫多被荐举,已得旨随材召用。”上曰:“甚善。”

  壬子,权尚书刑部侍郎张礿降一官放罢。先是,礿奉诏荐主管官告院鲍喾召对,而人才凡下。上谕大臣曰:“朕不能尽识天下多士,故令侍从、台谏各举所知。若不精审,非朕求才之意。”乃罢之。

  己未,玉牒所进呈太祖、太宗、魏悼王三祖下仙源类谱。

  壬戌,进呈阁门祇候赵应熊拟江南东路安抚司准备差遣。上宣谕曰:“朕观应熊所试,弓马、文字皆有可采,可谓有用之才。”汤思退曰:“应熊初入仕,且以帅司准备将处之,以养资望。”上曰:“善。”

  ◇

  五月丙寅,敷文阁直学士、左承议郎、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萧振特转左朝奉大夫,落直字。上以振治蜀有声,执政请进一职、迁四官。上曰:“四川善政,前有胡世将,今有萧振。振蠲减重赋,蜀人安之。近荐武帅,又皆得人。可除直学士。”

  戊辰,上谓辅臣曰:“今四方无事。当以民事为意。监司、郡守不可不得其人。”辅臣进呈湖南转运司奏知长沙县常禋名臣之后,修洁自持,束吏爱民,众所称誉。诏进禋一官,俟任满与升擢。

  壬申,上谓沈该曰:“顷蜀中岁贡锦绣帟幕,虽民之幼女,亦追以供役作。其扰如此,朕令止之,蜀人极喜。近又减四川民输至一百二十余万,民力必稍宽矣。”

  癸酉,兴化军免解进士彭与进所著《周易解义》及《神授图》、《太极歌》,诏特补下州文学。

  己卯,新明州州学教授郏次云入见,奏请守令阙则择清望官,台谏阙则择郡邑循吏为之。上谓大臣曰:“朕用人,正欲内外适平,如监司、守令治状显著,不必一一召来,当赐秩赐金,且令久任。”遂以次云行国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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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戊戌,西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萧振卒。振再守蜀凡二年,时利州旧宣抚司有积缗二百万,守者密献之朝,下制置司取拨。振曰:“此所以备水旱军旅也,一旦有急,是又将取于民。”请于朝,留其半。比卒,蜀人思之。

  甲辰,宰执进呈秘书省著作佐郎黄中转对,言:“仰惟神宗皇帝即位之初,厉精求治,常虑万事之几不能遍烛,首举旧章。每遇起居日,俾百寮转对。陛下厉精庶政,无异于神宗之用心,故百寮转对,至今行之,未尝废也。然而二十年间,大臣专恣,好佞恶直,一时习尚,往往以言为讳。凡所建明,不过毛举细故以塞责而已。如神宗皇帝所以诏告丁宁,盖未之有也。臣谓陛下宜追述神祖之意,特降诏书申饬在位:自今以往,应转对之官有所开陈,要在竭诚尽忠,切于治道,毋得蹈常袭旧,排摭细微,以应故事。然后陛下观其人,择其言,而为之虚心访问,俾得以尽其情实。积日累月,庶几有补于万一,则旧章不为虚设矣。”上览疏,曰:“中所论极当,大抵转对之法,恐朝政阙失、民间利病有不得上闻者,皆当论奏。自秦桧当国,转对之名虽不废,而所轮者,不过大理寺官数人,捃摭细微,姑应故事而已,初无鲠切有及于时事者。如此则缪悠之谈,何补于国?今中所言颇合朕意,可令士大夫知之。”

  戊申,知枢密院事汤思退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壬戌,秘书丞杨邦弼、校书郎陈俊卿并兼普安、恩平郡王府教授。俊卿为学官,多所裨益。一日,普安郡王习球鞠,俊卿微诵韩愈《谏张建封书》以讽,王即诵全文,不遗一字。俊卿退而喜曰:“王聪明而乐从谏,社稷之福也。”

  ◇

  秋七月庚午,王师心言:“鼎、澧、归、峡产茶民私贩入北境,利数倍。自知戾法不顾,因去为盗,由引钱太重,贫不能输,故抵此。望别创凭由,轻立引价,既开其衣食之门,民必悔过改业而盗自弭矣。”上览疏,谓宰执曰:“茶盐禁榷,本为国用所需。若财赋有余,则摘山煮海之利,朕当与百姓共之。姑遵旧制可也。”户部侍郎林觉言:“国朝庆历以来,岁铸钱一百八十余万缗,其后亦不下百万,如前年犹得十四万缗,去年犹得二十二万缗。而提点司官吏徒縻禄廪,朝廷罢之,但付之漕司。议者以为诸路物料有无不等,运司不相统辖,无以通融鼓铸。欲出户部钱八万缗为饶、赣、韶三州铸本,委各州通判、主管漕臣往来措置。今岁权以二十三万缗为额,即不得复以旧钱代发。”从之。江南西路转运判官黄仁荣知衢州,荆湖北路转运判官杨沂移江西路。上览除目,曰:“监司守臣席未及暖,已辄更易。不惟迎送劳费,而官吏军民于刑教狱讼,亦莫知所适从。自今悉令久任。”

  辛未,下诏戒敕污吏。

  癸酉,下诏戒饬监司、郡守:“举劾守令,毋得观望当路,狭情徇私。有赏有罚,朕当信而必之。”

  丙戌,御药院言:“永佑、昭慈等攒宫,帝后生辰酌献,所用铺翠镂金花。乞以药玉叶漆金纸代充。”从之。时上禁销金铺翠甚严,自禁中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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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甲午,三省拟京西转运副使霍蠡知潭州。同知枢密院事陈诚之言:“蠡有风力,必能为陛下办事。但京西难得其人。闻知鄂州熊彦诗久谙军中事,可以除代。”上曰:“蠡历官多年,在京西尤镇静。彦诗累任郡守,此二人皆可用。朕思今天下无事,惟在留意监司、郡守。卿等皆持公心,商确人才。朕谓虽未尽得人,将见十得七八矣。”诚之曰:“臣获与庙堂末议,虽迂愚无取,至于进拟人才,实不敢萌私意。”上曰:“朕用卿为执政已及一年,卿见朕听断之际,曾有一毫私意否?”诚之曰:“陛下无私如天地,臣夙夜奉承,实千载之遇也。”

  乙未,参知政事汤鹏举知枢密院事。

  丁酉,诏重修宗学,用宗丞吴景偲请也。

  辛亥,诏诸路换给不尽僧道度牒并纳礼部,用三省请也。上曰:“昨权礼部侍郎贺允中上殿,朕问即今僧道之数。允中言:有僧二十万,道士才万人。朕见士大夫奉佛,其间议论多有及度牒者。朕谓目今田业多荒,不耕而食犹有二十万人,若更给度牒,是驱农为僧。且一夫受田百亩,一夫为僧,即百亩之田不耕矣。佛法自东汉明帝时流入中国,终不可废,朕亦非有意绝之,正恐僧徒多则不耕者众矣。”已未,汤鹏举奏:“前日罢坑冶铸钱司归诸路转运司,必能就绪。”上宣谕曰:“此一事,朕询之士大夫,亦无他说,独王珪再有章疏。朕谓凡有建立,人各以所见相可否,归之至当而后可。若一人唱之,百人和之,事或未当,朕则何取?”

  庚子,诏置提领诸路铸钱官于行在,命侍从或卿监一员,置官属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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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癸酉,参知政事张纲罢知婺州。吏部尚书兼侍读陈康伯参知政事。

  戊寅,诏:“淮南、京西、湖北路州军自绍兴十四年至二十七年合起内藏军绸绢钱帛可并与蠲免。日后合起发数目,令逐路提刑、转运司官亲巡所部,度量事力,开具的实合发纳分数以闻。自来年始。”先是,诸路久逋内藏库绍兴甲子以后合发上供钱帛,上欲悉与蠲之,以谕宰执沈该曰:“昔唐玄宗有云:‘朕虽瘠,天下肥矣’。大哉王言,此所以致开元之治也,朕有取焉。朕约于奉已,内帑未尝妄费一金。边郡所欠故多,然户口未复,责输实难,可悉与蠲免。”

  癸未夜,雷。

  乙酉,新知汉州于霆入辞。上曰:“蜀中地远,卿至官,有民间疾苦利病,一一奏来。仍须速行,不宜缓也。”

  丁亥,秘书省校书郎叶谦亨言:“祀典散佚,望酌景德故事,命礼官及秘书省取祭祀之式勒成一书,目曰《绍兴正辞录》,以为彝制。”从之。

  ◇

  冬十月丙申,上曰:“朕在京师时,惟开封府颇类外官,官司如大理寺、御史台,法令严密,官吏谨畏,无敢于以私者。自渡江以来,大理寺治狱官吏极有奸弊,至于容情请托,贿赂公行。玩习既久,理宜惩革。”

  乙巳,以讲筵读《三朝宝训》彻章燕儒臣,始用化成殿乐。侍读王师心因讲毕,奏曰:“祖宗创业垂统,所以长虑却顾,为万世子孙之计甚备。熙宁大臣私意改作,流毒至今,不可不监。”又言:“帝王之于史,其要在于观得失、究治乱。今进读《汉书》,愿摘切于治体者读之。”已未,上谓宰执曰:“近臣僚献利害,往往各述己见,未必知有无见在之法。自今宜令有司讲究详审,无轻改祖宗成宪。”汤思退等曰:“臣僚奏请,不惟未详条具,固有便于一方而不可行于天下,岂容轻议改法?当依圣训行之。”

  辛酉,诏四川制置司、总领所、转运、常平司各具所部州县有无旱伤闻奏。如有旱伤,即行减放,仍以旧宣抚司桩积钱米赈济之。

  ◇

  十一月癸亥朔,诏减福建路转运司钞盐钱每年八万缗。初,提举常平茶盐事张汝楫乞行钞法,上问同知枢密院事陈诚之如何,诚之曰:“闽中山溪之险,细民冒法私贩,虽官卖盐,犹不能绝。若百姓卖盐,岂无私贩之弊?第恐不尽请钞,则有亏额。”上曰:“中间福建曾用钞法,未几复罢。若可行,祖宗已行之,不待今日。正如万户酒,前日欲榷者甚多,然竟不可行。大抵法贵从俗,不然不可经久。”时福建岁认钞钱三十万缗,乃诏减八万。自此漕司及州县稍舒,不复抑售于民矣。

  乙丑,太常少卿充贺金国正旦使孙道夫、阁门宣赞舍人充副使郑朋辞行。道夫既至敌廷,金主亮诘以关辅买马非约,始欲败盟。

  己卯,刑部奏百姓张璘等用药杀人,劫取官纲公事。上曰:“此罪当死。古者用刑,贵情法相当。祖宗以来,好生之德,间有用例贷死刑者,然不可为常。苟当死而不死,无以禁暴戢奸,恐杀人愈多,非爱民之道也。”

  辛巳,右正言何溥请特召大臣毋庸数易郡守。上谓宰执曰:“此论切中时病,近亦有因事移易者。今非甚不得已,且令成资。”汤思退曰:“岂惟郡守,监司亦然。昨因近臣荐除监司,至春间往往当替,欲于卿监、郎官中择资浅者,令中外更代,皆至成资而罢。”上曰:“如此,不惟免迎送之扰,亦可革内重外轻之弊矣。”

  丙戌,进呈给事中贺允中封驳吴国长公主女夫直秘阁郑珙陈乞转官添差浙东帅司参议官事。上曰:“命下逾两旬,郑珙已被受差遣敕矣。”宰执退,召允中至堂,面谕圣旨。允中申执所见,不欲中易。翌日再进呈,上曰:“虽稍后时,所论极有理,当曲从之。所降转两官指挥更不施行。”

  丁亥。知枢密院事汤鹏举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在外宫观,免辞谢。以殿中侍御史叶义问累疏论其罪,寻诏落职。已丑,宰执进呈次,雪大作。沈该等称贺。上曰:“前此久雨,深以为虑,幸而谷价不至腾踊。今得此雪,来年二麦必大丰稔也。”

  ◇

  十二月乙未,权吏部侍郎凌哲以汤鹏举所荐不自安,乞守小郡。上曰:“朕尝与台谏论大臣出处,或以罪去,但及其身足矣。至所荐引,当观其人。若不问贤否,一切斥逐,是使之为朋党,非公正之道也。”

  臣留正等曰:元祐相司马光尽取熙、丰之政与其人而更新之,天下至为相贺,而程颢独有忧色。蔡确新州之窜,一时大臣有名望如文彦博、吕大防;台谏知大体如刘安世、范祖禹,皆以为当然,而范纯仁独为之慨然曰:“缙绅之祸,自此始矣。”夫成败兴度,天也。君子能为其可为者。至其不可为,则安之以俟命而已,固奚暇他顾?然独不观诸水乎,顺而导之则行,激而怒之则搏。今以其泛滥无畔际也,堤而障之,曰:“吾以止水也。”激而不已,奔怒四出,臣见决堤破岸,伤物转甚耳,恶乎止?大哉太上皇帝之言也,其殆知消息盈虚者乎。夫渐而察之则不遽,择其已甚而去之则不苛,薄其法以待其改则不怨。使元祐大臣家存斯言,则士君子之纷纷窜逐,奚至如绍圣之甚哉?纵使有之,必不至空天下君子党而籍之,更历再世,以至于危乱而不悟也。虽然,天下之更相是非,岂有既哉?太上皇帝之言,臣愿圣子神孙万世宝之。

  诏诸路帅臣、监司于本路武臣大使臣已上及见任寄居历任有劳效之人,每岁各举二员,以备量才任使。两浙转运副使赵子浦言:“被旨措置镇江府沙田,欲选官打量,随地肥瘠,轻立租课,就令佃人耕种,所有已前收过租利不少,依条合尽行追纳入官。”诏人户冒佃积年、收过租课时免追纳其田,疾速拘收措置。

  甲辰,上谓宰执曰:“监司、郡守固当久任,然其间老病之人,难以使之在职。盖移易不过有迎送之扰,而废弛则贻患于一路一州,利害孰为轻重?今后有如此等,可与宫观,理作自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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