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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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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绍兴二十一年 春正月丁酉,诏翰林局医生并奏试人并令试经义十二道,以六通为合格,与补翰林医学。 ◇ 二月丁未,诏知郢州乔大观、州学教授徐维并冲替,自今不得与堂除。上谓秦桧曰:“赵鼎所引用多非其人。”桧曰:“范冲中间修《哲宗皇帝实录》委有妨嫌。”上曰:“祖宗时不委当时迁谪官修史,恐有谤言,以欺后世也。”广南西路转运判官陈璹知静江府。初,朝廷命广西帅臣即横山寨市马于罗殿、白杞、大理诸蛮,岁损黄金五镒、白金三百斤、锦二百、絁四千。廉州盐二百万斤,而得马千有五百匹。良马高五尺,率直中金五镒,他以是为差。每五十匹为纲,选使臣部送至行在,不颠毙于道则有赏。璹始令官支脚钱,选使臣运盐,若及十万斤,即与部良马一纲至行在。 甲寅夜,雨雹。 乙卯,诏诸州各置惠民局。 壬戌,签书枢密院事巫伋充大金祈请使,请归皇族等事。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魏矼卒于衢州。自秦桧用事,士大夫平日少失其意,祸辄不测。当始议和时,矼与桧异论。桧尝欲除近郡,矼逊辞不就,奉祠十余年。寓居常山僧舍,一室萧然,卒免于祸焉。初,赵鼎既谪居,尝谓其客方畴曰:“自鼎再相,除政府外,所引从官如常同、胡寅、张致远、张九成、潘良贵、吕本中、魏矼,皆有士望,异日决可保其无他。”其后诸人流落之久,虽死不变,畴乃信服。 ◇ 三月丁亥,上曰:“州县多催理积欠,民间重困。朕顷在京东,亲睹其害。可令户部照年分蠲放。” ◇ 夏四月庚戌,礼部侍郎、知贡举陈诚之等言:“考到博学宏词科合格人,下等监潭州南岳庙莫中、临安府钱塘县主簿叶谦。”诏并与堂除。 ◇ 闰四月甲戌,王扬英知泰州。扬英自尚书郎斥去,意望还朝,会秦桧父病,乃上书荐熺为相,于是桧以郡处之。 丙子,上策试南省举头郑闻已下于射殿,制策曰:“朕承中兴之运,任拨乱之责,所赖于有官君子者,为至切矣。顾狃于闻见,小慧相先,谓了官事为痴,谓履忠信为拙;以括囊为深计,以首鼠为圆机。何洒濯可以革旧俗?何陶染可以成美化?”举人赵逵对策略曰:“盖自艺祖即位,尊礼赵普,以为社稷臣,重其权,信其人,虽一时举职如雷骧不能间也。显然示天下以好恶之所在,磨以岁月,使天下之士洗濯自新,风俗一变。”又曰:“廊庙大臣有质正不挠者,出身捍难,作多士之气,以摧折仓卒之变,维持至今,此道不坠。今陛下已尊任其人矣,是宜明谕天下以好恶所在,而又有以振厉之。每进一人,惟其痴,惟其拙;每退一人,惟其深计,惟其圆机,则天下之士,庶几稍知向方。然臣尚有私忧过计者,虑陛下尊所闻之不坚,异时或有言今之痴者为真痴,今之拙者为真拙,今之深计者为有德,今之圆机者为有谋,而陛下疑,虽圣主在上,贤臣辅相,臣不敢谓安静之福如今日。”详定官拟逵第五,上览策,谓有古文气,乃擢为第一,遂赐逵等四百四人及第、出身。先是,潼川府路提点刑狱公事杨椿被檄考四川类省试,策问“方今君臣同德之懿”,因论汉文帝不任贾谊为公卿等事。举人张震答策言:“文帝屈己和亲,而谊欲以表饵系单于,此不适时之论。”又言:“主上渊默思道,上天眷佑,为生贤佐一德之诚,克享天心。”椿定为榜首,桧大善之。及唱名,震居第四。 戊子,特奏名进士昌永等五百三十一人、武举进士汤鷽等六人授官有差。 ◇ 五月乙丑,秦桧奏欲令国子监复刻五经、三史。上曰:“其他阙书,亦令次第雕板。虽重有所费,亦不惜也。” ◇ 六月癸酉,上曰:“近有进《易说》者,以为《易》非卜筮之书。自古以《易》筮,《春秋》多载其事。《易》有圣人之道四,卜筮乃其一,岂可以《易》占为非?” ◇ 秋七月壬寅,都大主管成都等路茶马监牧公事符行中总领四川财賦军马钱粮。行中尝欲增简州盐策,以其事属雅州军事推官李焘,焘力拒之,张浚谓有台谏风。焘,丹陵人,初第进士,调华阳簿,未上,读书龙鹤山之巽岩。会诏举贤良,张焘见其所著五十策,善之,然不果荐。 丁巳,宰执奏茶盐法成书。上曰:“法已定,当令久远遵守。往时随事变更,虽可趣办目前,日后人纳稀少,非善计也。”遂宁府言:自绍兴十七年至二十年,嘉禾、瑞麦岁不绝,凡一百有六。 辛未,提举详定一司敕令秦桧等上《重修京湖淮浙京西路茶盐敕令格式》二百六十卷。 ◇ 八月壬申,扬武翊运功臣、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咸安郡王韩世忠为太师致仕。是日,世忠薨于赐第,年六十三。始世忠得疾,将吏问疾卧内,世忠曰:“吾以布衣百战,致位公王,赖天之灵,得全首领,卧家而没,诸君尚哀其死耶?”世忠少时为省仓负米之役,慓悍绝人,不用鞭辔,能骑生马驹。家贫无生业,嗜酒豪纵,不拘绳检,人呼为“泼韩五”。有日者席某尝言世忠当作三公,世忠怒其侮已,痛殴之。年十八,始隶军籍,挽强驰射,勇冠军中。其制兵器,凡今跳涧以习骑,洞贯以习射,狻猊之鍪、连锁之甲,斧之有掠阵,弓之有克敌,皆世忠遗法。尝中毒矢洞骨,则以强弩拔之,十指仅全,四不能动,身被金疮如刻画。晚以公王奉朝请,绝口不言功名。自罢政居都城,高卧十年,若未尝有权位者,而偏裨部曲往往致身通显,节钺相望,岁时造门,类皆谢遣。独好浮图法,自号清凉居士。于时举朝惮秦桧权力,皆附丽为自全计,世忠于班列,一揖之外,不复与亲。逮薨,有诏选日临奠,桧遣中书吏韩瑊以危语胁其家,于是其家辞而止。追封通义郡王。其子直敷文阁彦直、直秘阁彦朴、彦质、彦古皆进职二等,孙右承奉郎挺、状并秘阁,赐五品服。 ◇ 九月戊戌朔,大理寺主簿丁仲京面对,论赡学公田多为形势之家侵占请佃,望诏提举官觉察,上谓大臣曰:“缘不度僧常住,多有绝产。其令户部并拨以赡学。”既而本部乞令提举司置籍拘管,其无敕额庵院亦依此施行。从之。 辛丑夜,雷。 丁巳,增筑景灵官,用韩世忠赐第为之。签书枢密院事巫伋自金国使还。 赵性之曰:巫伋作祈请使而无祈请之词,投书而已。议者谓不识字之承局可优为也。 ◇ 冬十月甲戌,上幸清河郡王张俊第。 壬午,制拜俊太师。 癸未,秦桧奏临安给匄者钱米,自岁十一月为始。上曰:“此事所济甚大。苦寒之时,贫者遂得以活也。”普安郡王时在藩邸,每遇天寒雨雪淹久,都下居民有甚贫而无所得食者,必命辍俸米以赈之,岁以为常。 甲午,王伯淮知临江军代还,言:“清江县有苗税钱四十余贯、苗米四百余硕,人烟田产并在筠州高安县上。顷苗税在经界法谓之窎佃,在乡村谓之包套。未经界之前尚可追理,经界既定,两县名随产经量,承认本乡元额税苗,则清江有税无田,高安有田无税。又两县一时结局,清江不免以无田之税增均于元额之田,高安即以无税之田减均于元额之税,是高安得偏轻之利,清江得偏重之害矣。望下诸路究实改正。”诏委本路转运判官卢奎。先是,淳化中,建筠州之潇滩镇为郡,割高安之两乡以隶之,繇是有交乡窎佃之弊。左中奉大夫王居正卒。秦桧之初相也,居正时为修注,嘗白上以桧作相前所言皆不雠,桧憾之。及桧专国,居正畏祸,屏居常州,时事一不挂口。桧犹夺其职,奉祠十余年。 ◇ 十一月戊戌,主管台州崇道观程敦厚直徽猷阁。敦厚献《绍兴圣德诗》,极言和戎之效。又献秦桧诗,有“诞生圣相扶王室”之语,乃有是命。 庚戌,参知政事余尧弼罢。 壬子,诏诸路公私房廊白地钱并减半。 乙卯,黄子游知池州还,言农田水利。上谓大臣曰:“闻陂田多为人侵占,可令有司措置,毋妨众用。”翌日进呈,上曰:“须常平官得人。若监司得人,事无不济。近时监司多端坐不出。提点刑狱职在平反,尤当遍临所部。宜戒饬之。” ◇ 十二月,尚书司封员外郎王葆言民间多销铜钱为器,利率五倍。乞禁约。诏申严行下。 壬申夜,雷。 庚辰,雪。时上以雪未应期,遣人祷太一祠,雪遂作。 癸未,户部员外郎李涛面对,论:“近置诸州惠民局,虑四方药方差误,望以监本方书印给。”从之。 轮官面对,正欲闻朝廷之利害,天下之体戚。今以权奸在位,不言其当春禁樵捕,则言惠民局药方差误,所言仅及此,而稍涉时政,则禁不敢发口,是则果何取于轮对哉?人言不通国事,从可知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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