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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军(9)


  勇捷(左右二十六。襄邑、北京、澶、陈、寿、汝、曹、宿各二,咸平、西京、南京、亳、宁陵、虹、河阴、巩、长葛、韦城各一。熙宁三年,并十隶九,右十二并右二。元丰二年,唐、汝州各置土兵一。)

  威武(上下总十三。西京、河阳、郑、郓、澶、滑、濮、通利、巩、河阴、永城各一,曹二。熙宁三年,废下威武。九年,澶一隶效忠、勇捷。)

  静戎弩手(四。河阳、澶、卫、通利各一。熙宁七年废。)

  平塞弩手(并拣中平塞、新立平塞,总四。咸平、亳、河阴、白波各一。熙宁六年,废弩手及新立、拣中平塞,亳平塞弩手及白波新立平塞、咸平拣中平塞并改下威武。)

  忠勇(三。成都。)

  宁远(八。戎三,遂、梓、嘉、雅、江安各一。熙宁六年,泸州增置一。)

  忠节(并川忠节、教阅忠节,总六十。雍丘、襄邑、宁陵各三,陈留、咸平、东明、亳、河阴、永城各二,南京五,太康、阳武、颍昌、江宁、扬、庐、宿、寿、楚、真、泗、泰、滁、岳、澧、池、歙、信、太平、饶、宣、洪、虔、吉、临江、兴国、广济、南康、广德、长葛各一,合流四。熙宁三年,亳州第十四并勇捷,川忠节一并忠节。十二月,添置八。五年,蔡州置一。)

  神威(上下十三。陈留三,颍昌、巩各二,雍丘、考城、咸平、河阳、广济、白波各一。)

  归远(十六。陈、颍昌、亳、寿、宿、邓、襄、鼎各一,荆南、澧、潭、洪各二。元丰五年,成州置一。)

  雄略(二十五。荆南五,潭四,鼎、澧各三,广、辰、桂各二,许、全、邵各一。熙宁三年,衡增置一,吉增置三百人及置部军雄略一。崇宁三年,荆湖南路置四。)

  招收(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定、军城砦各二,广信、安肃、顺安各一。熙宁五年,霸、信安各二并为一,定二为一,安肃一、保二分隶振武、招收。八年,忻以保甲替罢拣充下禁军。)

  壮勇(七。耀、解、滑各二,颍昌一。)

  桥道(并川桥道十八。襄邑、咸平、阳武各二,陈留、东明、尉氏、太康、西京、河阳、濮、郓、巩、河阴、白波、宁陵各一。熙宁三年,郓川桥道改桥道,隶顺化。)

  清塞(十二。曹二,郑、郓、滑、通利、巩、河阴、白波、汜水各一,长葛二。)

  崇武(崇宁三年,置步军京东西、河东北。)

  崇威(崇宁三年,置步军京东西、河东北。)

  敢勇(元祐七年,诏河东、陕西路诸帅府募敢勇,以百人为额。宣和四年,诏越州招到敢勇三百人,拨充两浙提刑司捉杀差使。)

  靖安(崇宁元年,诏荆湖北路添置禁军五指挥,以靖安为名,隶侍卫步军司)

  广固(崇宁三年,诏添置广固兵四指挥,以备京城工役。政和五年,诏于四指挥各增置五百人入额,自今更勿差客军。)

  通济(政和六年,诏增置通济兵士二千人,牵挽御前纲运。自崇武至此六军,中兴后无。)

  清卫(宣和七年,减清卫等军,令步军司拨填一般军分。)

  刀牌手(崇宁中立。广西桂州。)

  劲勇、壮武、静江(自劲勇以下三军,旧隶厢军。中兴后,隶侍卫步军。)

  振华(五百人为一军。)

  安远、奉先园(四。)

  武宁、威勇、忠果、雄节、必胜(六。)

  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自振华以下十三军,并中兴后立。)

  御前忠佐将校并与建隆以来制同。

  散员(班一。)

  马直(指挥一。)

  步直(指挥一。熙宁四年,马步二直并废,拨隶殿前、步军司虎翼,其有马者补云骑。)

  备军(一千九百六十人。熙宁二年,罢九百六十人。)

  皇城司

  亲从官(指挥四。政和五年,创置第五指挥,以七百人为额。)

  亲事官(指挥三。元丰五年增置一,守奉景灵宫。政和五年,西京大内官一,以五百五十人为额。又增置内园司一,以五百一十人为额。)

  入内院子(五百人。中兴后,二百人。)

  快行、长行(中兴后置,一百人。)

  司圊(三人。)

  曹司(中兴置,三十人。)

  将兵者,熙宁之更制也。先是,太祖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惰。淳化、至道以来,持循益谨,虽无复难制之患,而更戍交错,旁午道路。议者以为徒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缓急恐不可恃。神宗即位,乃部分诸路将兵,总隶禁旅,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平居知有训厉而无番戍之劳,有事而后遣焉,庶不为无用矣。

  熙宁七年,始诏总开封府畿、京东西、河北路兵分置将、副。由河北始,自第一将以下共十七将,在河北四路;自第十八将以下共七将,在府畿;自第二十五将以下共九将,在京东;自第三十四将以下共四将,在京西,凡三十有七。而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熙河又自列将焉。在鄜延者九,在泾原者十一,在环庆者八,在秦凤者五,在熙河者九,凡四十有二。八年,又诏增置马军十三指挥,分为京东、西两路。又募教阅忠果十指挥,在京西,额各五百人,其六在唐、邓,其四在蔡、汝。

  元丰二年,又增置土兵勇捷两指挥于京西,额各四百人,唐州方城为右第十一,汝州襄城为左第十二。凡马军十三指挥,忠果及土军共十二指挥。四年,又诏团结东南路诸军亦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自淮南始,东路为第一,西路为第二,两浙西路为第三,东路为第四,江南东路为第五,西路为第六,荆湖北路为第七,南路潭州为第八,全、邵、永州应援广西为第九,福建路为第十,广南东路为第十一,西路桂州为第十二,邕州为第十三。

  总天下为九十二将,而鄜延五路又有汉蕃弓箭手,亦各附诸将而分隶焉。凡诸路将各置副一人,东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单将。凡将、副皆选内殿崇班以上、尝历战陈、亲民者充,且诏监司奏举。又各以所将兵多寡,置部将、队将、押队使臣各有差。又置训练官次诸将佐。春秋都试,择武力士,凡千人选十人,皆以名闻,而待旨解发,其愿留乡里者勿强遣。此将兵之法也。

  六年,熙河路经略制置李宪言:“本路虽有九将之名,其实数目多阙,缓急不给驱使。又蕃,汉杂为一军,嗜好言语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战,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谓蕃、汉自为一法之意。若将本路九将并为五军,各定立五军将、副及都、同总领蕃兵将,使正兵合汉弓箭手自为一军,其蕃兵亦各自为一军。临敌之际,首用蕃兵,继以汉兵,必有成效,兼可减并将、副及部队将员,于事为便。”诏从之。

  元祐元年,司马光言:“近岁灾伤,盗贼颇多,州郡全无武备。长吏侍卫单寡,禁旅尽属将官,多与州郡争衡,长吏势力远出其下。万一有李顺、王伦、王均、王则之寇乘间窃发,攻陷郡县,岂不为朝廷忧!祖宗以来,诸军少曾在营,常分番出戍。盖欲使之劳筋骨,知艰难,轻去其家,习知山川险阻也。自置将以来,惟是全将起发,然后与将官偕行,其余常在本营,饮食嬉游,养成骄惰,岁月滋久,不可复用。又每将下各有部队将、训练官等一二十人,而诸州又自有总管、钤辖、都监、监押,设官重复,虚破廪禄。知兵者皆知其非。臣愚,欲乞尽罢诸路将官,其禁军各委本州长吏与总管、钤辖、都监、监押等,如未置将已前,使州郡平居武备有余,然后缓急可责以守死。”

  谏议大夫孙觉亦以为言,于是诏陕西、河东、广南将兵不出戍他路,其余河北差近里一将更赴河东,而诸路逐将与不隶将之兵并更互出戍,稍省诸路钤辖及都监员,仍以将官兼州都监职事,卒不能尽罢将、副,如光等言。其年八月,枢密院言,近边州军及边使经由道路,而减本处兵官,非是。于是边州及人使经由道路,将官仍不兼都监。

  至绍圣间,枢密院言:“往时军士犯法,将官得专决遣,故事无留滞。自州县官预军事以来,动多牵制,不得自裁。欲仍依旧法,及诸军除转排补,并隶将司,州县无得辄预。其非屯驻所在,当俟将、副巡历决之,余委训练官行焉。”诏从之。至是,州县一无关预,兵愈骄,无复可用矣。

  元符元年,章楶又请增置泾原第十二将。

  宣和元年,诏非救护水火、收捕奸细妖人而辄差将兵者,坐之。后三年,知婺州杨应诚言:“诸路屯戍,当隶守臣,兵民之任一,然后号令不二。不然,将骄卒横,侵渔细民,气压州郡,有不胜其忧者。”于是诏自今令隶守臣。无何,复诏曰:“将兵遵将官条教,除前隶守臣指挥。”其后,江、浙盗起,攻陷州邑,东南将兵,望风逃溃,无复能战。事平,童贯奏言:“东南三将,类皆孱弱,全不知战,虚费粮廪,骄隋自恣。平时主领占差营私,大半皆习工艺。遂致寇盗横行,毒流一方,重费经画。今事平之后,当添将增兵,镇遏绥驭。然南人怯弱,素失训练,终不堪战。今欲于内郡别置三将,并随京畿将分接续排置,使陕西军更互戍守。庶几东南可得实战之士,于计为便。”诏从之。其后南渡诸屯驻大军即旧将兵之类,而其驻紥之所则异于前矣。

  今摭建炎以后将兵列于屯驻大军之次,而建炎水军亦附见焉。

  建炎后诸屯驻大军 武锋、精锐、敢勇、镇淮、强勇、雄胜、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游奕、淮阴前军、副司左右军、移戍左军。

  淮东滁州:雄胜、安淮、青平小雄边。

  淮东泰州:镇江左军。

  淮西庐州;强勇前军、强勇右军、武定、游奕、忠义、雄边、全年。

  淮西濠州:武定选锋军、武定后军、使效、威胜、游击、义士诸军、定远武定。

  淮西安丰军:武定前军、武定右军、防城戍军、四色军。

  淮西无为军巢县:池司右军。

  淮西黄州:雄关飞虎军。

  临安府屯驻诸军:雄节、威果、全捷、龙骑、归远。

  金州驻紥都统司兵。

  成都路安抚副司驻紥兵。

  四川大制司帐前飞捷军。

  利州节制司诸军。

  金州忠义军。

  阆州节制司诸军。

  潼川府制帐踏白军。

  隆庆屯驻游奕军。

  潼川安抚司忠定军。

  夔州节制司军。

  兴元节制军事利州都统司兵。

  四川制司帐前、信义两军。

  兴元都统司屯驻合州军、沔州(乾道三年,三百人。)

  沿江水军(建炎置。)

  明州水军(绍兴置。乾道元年,二千人,分左、右两将。)

  福州荻芦、延祥砦(绍兴置,百五十人。乾道七年添招。凡五千人。)

  镇江驻紥御前水军(乾道三年,招三百人,淳熙五年增招千五百人。)

  沿海水军(乾道六年置,一千人。)

  潮州水军(乾道四年置,二百人。)

  江阴水军(乾道四年置,三百人。)

  广东水军(乾道五年,增至二千人。)

  平江许浦水军(乾道七年,七千人,淳熙五年,增五百人。)

  江州水军(淳熙三年,招一千人。)

  池州都统司水军(淳熙元年千人,嘉定中增至三千人。)

  漳州水军(绍熙元年,漳、泉共六百人。)

  泉州水军(见上。)

  殿前澉浦水军(开禧元年,一千五百人。)

  鄂州都统司水军(开禧十五年。)

  太平州采石驻紥御前水军(嘉定十四年,五千人。)

  建康都统司靖安水军(元隶都统司,嘉定中隶御前。)

  马军行司唐湾水军(元隶马军行司,嘉定中隶御前。)

  通州水军(乾道五年置。)

  池州清溪雁汊控海水军(建炎四年置,百五十人。)

  两淮水军(绍兴元年置,二千人。隆兴元年,诏诸州断配海贼刺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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