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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赞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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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赞,并州人,性险诐辩给,好言利害。初为军小吏,与都校不协,因诬营中谋叛,刘继元屠之无遗类,稍署赞右职。太原平,隶三司为走吏,又许本司补殿直,太宗颇任之。迁供奉官、閤门祗候,提举京西、陕西数州钱帛,发摘甚众。又自乞捕盗,至永兴,得兵士盗钱二百,欲磔诸市,知府张齐贤夺而释之。太宗命御史台按问,停赞官数月。复令专钩校三司簿,令赞自选吏十数人为耳目,专伺中书、枢密及三司事,乘间白之。太宗以为忠无他肠,中外益畏其口。会改三司官属,以赞为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监。 时又有郑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迁侍禁。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数十人,太宗嘉其直。会市物吏因缘为奸,列肆屡谒开封诉之,乃置杂买务,使昌嗣监之。昌嗣乞著籍便殿门,许非时入奏,与赞亲比相表里,累迁至西上阁门副使、盐铁都监。二人既得联事,由是益横恣,所为皆不法。太宗颇知之,以问左右,皆畏二人,无敢言其恶。 至道元年上元节,京城张灯,太宗以上清宫成,临幸。赞与昌嗣邀其党数人,携妓乐登宫中玉皇閤,饮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闻。太宗大怒,并摭诸事,下诏夺赞官,许携家配隶房州禁锢,即日驿遣之。昌嗣黜唐州团练副使,不署事。既数日,并赐死于路。 太宗谓侍臣曰:“君子小人如芝兰荆棘,不能绝其类,在人甄别耳。苟尽君子,则何用刑罚焉?”参知政事寇准对曰:“帝尧之时,四凶在庭,则三代之前,世质民淳,已有小人矣。今之衣儒服、居清列者,亦颇朋附小人,为自安计。如赞、昌嗣之类奔走贱吏,不足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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