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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诜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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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诜,字应伯,福州福清人。中进士第,历莆田主簿、知庐江县。崇宁中,为讲议司检讨官,进军器、大理丞,大晟府典乐。诜通音律,尝上历代雅乐因革及宋制作之旨,故委以乐事。又言:“《周官》大司乐禁淫声、慢声,盖孔子所谓放郑声者。今燕乐之音,失于高急,曲调之词,至于鄙俚,恐不足以召和气。宋,火德也,音尚徵,徵调不可阙。臣按古制,旋十二宫以七声,得正徵一调,惟陛下才取。”徽宗曰:“卿言是也,五声阙一不可,《徵招》、《角招》为君臣相说之乐,此朕所欲闻而无言者,卿宜为朕典司之。”他日,禁中出古钟二,诏执政召诜按于都堂,诜曰:“此与今太簇、大吕声协。”命取大晟钟扣之,果应。又曰:“钟击之无余韵,不如石声,《诗》所云‘依我磬声’者,言其清而定也。复取以合之,声益谐。”历宗正、鸿胪、卫尉、太常寺少卿,纂《续因革礼》,卒。 诜居母丧尽礼,有双芝生墓侧,人以为孝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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