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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信孺传


  方信孺,字孚若,兴化军人。有隽材,未冠能文,周必大、杨万里见而异之。以父崧卿荫,补番禺县尉。盗劫海贾,信孺捕之,盗方沙聚分卤获,惶骇欲趋舟,信孺已使人负盗舟去矣,乃悉缚盗,不失一人。

  韩侂胄举恢复之谋,诸将偾军,边衅不已。朝廷寻悔,金人亦厌兵,乃遣韩元靓来使,而都督府亦再遣壮士遗敌书,然皆莫能得其要领。近臣荐信孺可使,自萧山丞召赴都,命以使事。信孺曰:“开衅自我,金人设问首谋,当何以答之?”侂胄矍然。假朝奉郎、枢密院检详文字,充枢密院参谋官,持督帅张岩书通问于金国元帅府。

  至濠州,金帅纥石烈子仁之止于狱中,露刃环守之,绝其薪水,要以五事。信孺曰:“反俘、归币可也,缚送首谋,于古无之,称藩、割地,则非臣子所忍言。”子仁怒曰:“若不望生还耶?”信孺曰:“吾将命出国门时,已置生死度外矣。”

  至汴,见金左丞相、都元帅完颜宗浩,出就传舍。宗浩使将命者来,坚持五说,且谓:“称藩、割地,自有故事。”信孺曰:“昔靖康仓卒割三镇,绍兴以太母故暂屈,今日顾可用为故事耶?此事不独小臣不敢言,行府亦不敢奏也。请面见丞相决之。”将命者引而前,宗浩方坐幄中,陈兵见之,云:“五事不从,兵南下矣。”信孺辩对不少诎。宗浩叱之曰:“前日兴兵,今日求和,何也?”信孺曰:“前日兴兵复仇,为社稷也。今日屈己求和,为生灵也。”宗浩不能诘,授以报书曰:“和与战,俟再至决之。”

  信孺还,诏侍从、两省、台谏官议所以复命。众议还俘获,罪首谋,增岁币五万,遣信孺再往。时吴曦已诛,金人气颇索,然犹执初议。信孺曰:“本朝谓增币已为卑屈,况名分地界哉?且以曲直校之,本朝兴兵在去年四月,若贻书诱吴曦,则去年三月也,其曲固有在矣。如以强弱言之,若得滁、濠,我亦得泗、涟水。若夸胥浦桥之胜,我亦有凤凰山之捷。若谓我不能下宿、寿,若围庐、和、楚果能下乎?五事已从其三,而犹不我听,不过再交兵耳。”

  金人见信孺忠恳,乃曰:“割地之议姑寝,但称藩不从,当以叔为伯,岁币外,别犒师可也。”信孺固执不许。宗浩计穷,遂密与定约。复命,再差充通谢国信所参谋官,奉国书誓草及许通谢百万缗抵汴。宗浩变前说,怒信孺不曲折建白,遽以誓书来,有“诛戮禁锢”语。信孺不为动,将命曰:“此事非犒军钱可了。”别出事目。信孺曰:“岁币不可再增,故代以通谢钱。今得此求彼,吾有陨首而已。”将命曰:“不尔,丞相欲留公。”信孺曰:“留于此死,辱命亦死,不若死于此。”会蜀兵取散关,金人益疑。

  信孺还,言:“敌所欲者五事:割两淮一,增岁币二,犒军三,索归正等人四,其五不敢言。”侂胄再三问,至厉声诘之,信孺徐曰:“欲得太师头耳。”侂胄大怒,夺三秩,临江军居住。

  信孺自春至秋,使金三往返,以口舌折强敌,金人计屈情见,然愤其不屈,议用弗就。已而王柟出使,定和议,增币、函首,皆前信孺所持不可者。柟白庙堂:“信孺辩折敌酋于强愎未易告语之时,信孺当其难,柟当其易。柟每见,金人必问信孺安在,公论所推,虽敌人不能掩也。”乃诏信孺自便。

  寻知韶州,累迁淮东转运判官兼提刑。知真州,即北山匮水筑石堤,袤二十里,人莫知其所为。后金人薄仪真,守将决水匮以退敌,城乃获全。山东初内附,信孺言:“豪杰不可以虚名驾驭,武夫不可以弱势弹压,宜选威望重臣,将精兵数万,开幕山东,以主制客,以重驭轻,则可以包山东,固江北,而两河在吾目中矣。”坐责降三秩,再奉祠,稍复官。

  信孺性豪爽,挥金如粪土,所至宾客满其后车。使北时,年财三十。既龃龉归,营居室岩窦,自放于诗酒。后赀用竭,宾客益落,信孺寻亦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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