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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传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郑州管城人。祖诜,宣和中卒庐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学博士。必大少英特,父死,鞠于母家,母亲督课之。

  绍兴二十年,第进士,授徽州户曹。中博学宏词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学录,召试馆职,高宗读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秘书省正字。馆职复召试自此始。兼国史院编修官,除监察御史。

  孝宗践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旧见卿文,其以近作进。”上初御经筵,必大奏:“经筵非为分章析句,欲从容访问,裨圣德,究治体。”先是,左右史久不除,并记注壅积,必大请言动必书,兼修月进。乃命必大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又兼权中书舍人。侍经筵,尝论边事,上以蜀为忧,对曰:“蜀民久困,愿诏抚谕,事定宜宽其赋。”应诏上十事,皆切时弊。

  权给事中,缴驳不辟权幸。翟婉容位官吏转行碍止法,争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金索讲和时旧礼,必大条奏,请正敌国之名,金为之屈。

  曾觌、龙大渊得幸,台谏交弹之,并迁知阁门事,必大与金安节不书黄,且奏曰:“陛下于政府侍从,欲罢则罢,欲贬则贬,独于二人委曲迁就,恐人言纷纷未止也。”明日宣手诏,谓:“给舍为人鼓扇,太上时小事,安敢尔!”必大入谢曰:“审尔,则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举职,但欲破朋党、明纪纲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请祠去。

  久之,差知南剑州,改提点福建刑狱。入对,愿诏中外举文武之才,区别所长为一籍,藏禁中,备缓急之用。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兼领史职。郑闻草必大制,上改窜其末,引汉宣帝事。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汉宣帝之言,亲制赞书,明示好恶。臣观西汉所谓社稷臣,乃鄙朴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学之霍光。至于公孙弘、蔡义、韦贤,号曰儒者,而持禄保位,故宣帝谓俗儒不达时宜。使宣帝知真儒,保至杂伯哉?愿平心察之,不可有轻儒名。”上喜其精洽,欲与之日夕论文。

  德寿加尊号,必大曰:“太上万寿,而绍兴末议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为未安。按建炎遥拜徽宗表,及唐宪宗上顺宗尊号册文,皆称皇帝。”议遂定。赵雄使金,赍国书,议受书礼。必大立具草,略谓:“尊卑分定,或较等威;叔侄亲情,岂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尝谕国书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兼权兵部侍郎。奏请重侍从以储将相,增台谏以广耳目,择监司、郡守以补郎官。寻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一日,诏同王之奇、陈良翰对选德殿,袖出手诏,举唐太宗、魏征问对,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优劣,苦不自觉,命必大等极陈当否。退而条陈:“陛下练兵以图恢复而将数易,是用将之道未至;择人以守郡国而守数易,是责实之方未尽。诸州长吏,倏来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苏!”上善其言,为革二弊。江、湖旱,请捐南库钱二十万代民输,上嘉之。

  兼侍讲,兼中书舍人。未几,辞直学士院,从之。张说再除签书枢密院,给事中莫济封还录黄,必大奏曰:“昨举朝以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误而止之矣。曾未周岁,此命复出。贵戚预政,公私两失,臣不敢具草。”上批:“王曮疾速撰入。济、必大予宫观,日下出国门。”说露章荐济、必大,于是济除温州,必大除建宁府。济被命即出,必大至丰城称疾而归,济闻之大悔。必大三请祠,以此名益重。

  久之,除敷文阁待制兼侍读、兼权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上劳之曰:“卿不迎合,无附丽,朕所倚重。”除兵部侍郎,寻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储才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储才为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气,卒致裔夷之祸。秦桧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愿陛下储才于闲暇之日。”

  上日御球场,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阅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属在圣躬,愿自爱。”上改容曰:“卿言甚忠,得非虞衔橛之变乎?正以仇耻未雪,不欲自逸尔。”升兼侍读,改吏部侍郎,除翰林学士。

  久雨,奏请减后宫给使,宽浙郡积逋,命省部议优恤。内直宣引,论:“金星近前星,武士击球,太子亦与,臣甚危之。”上俾语太子,必大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驱驰,臣安敢劝以违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乞归,弗许。上欲召人与之分职,因问:“吕祖谦能文否?”对曰:“祖谦涵养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除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进吏部兼承旨。诏礼官议明堂典礼,必大定圜丘合宫互举之议。被旨撰《选德殿记》及《皇朝文鉴序》。必大在翰苑几六年,制命温雅,周尽事情,为一时词臣之冠。或言其再入也,实曾觌所荐,而必大不知。

  除参知政事,上曰:“执政于宰相,固当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议事,执政更无语,何也?”必大曰:“大臣自应互相可否。自秦桧当国,执政不敢措一辞,后遂以为当然。陛下虚心无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隐,则大事何由蔽欺。”上深然之。久旱,手诏求言。宰相谓此诏一下,州郡皆乞振济,何以应之,约必大同奏。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侪阻隔之,何以塞公论。”

  有介椒房之援求为郎者,上俾谕给舍缴驳,必大曰:“台谏、给舍与三省相维持,岂可谕意?不从失体,从则坏法。命下之日,臣等自当执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当予而不予则有怨,不当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责,非任怨也。”除知枢密院。上曰:“每见宰相不能处之事,卿以数语决之,三省本未可辍卿也。”

  山阳旧屯军八千,雷世方乞止差镇江一军五千,必大曰:“山阳控扼清河口,若今减而后增,必致敌疑。扬州武锋军本屯山阳者,不若岁拨三千,与镇江五千同戍。”郭杲请移荆南军万二千永屯襄阳,必大言:“襄阳固要地,江陵亦江北喉襟。”于是留二千人。上谕以“金既还上京,且分诸子出镇,将若何?”必大言:“敌恫疑虚喝,正恐我先动。当镇之以静,惟边将不可不精择。”

  拜枢密使。上曰:“若有边事,宣抚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上诸军升差籍,时点召一二察能否,主帅悚激,无敢容私。创诸军点试法,其在外解发而亲阅之。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将二人不能开弓,乞罢军。上曰:“此枢使措置之效也。”金州谋帅,必大曰:“与其私举,不若明扬。”令侍从、管军荐举。或传大石林牙将加兵于金,忽鲁大王分据上京,边臣结约夏国。必大皆屏不省,劝上持重,勿轻动。既而所传果妄。上曰:“卿真有先见之明。”

  淳熙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首奏:“今内外晏然,殆将二纪,此正可惧之时,当思经远之计,不可纷更欲速。”秀州乞减大军总制钱二万,吏请勘当,必大曰:“此岂勘当时耶?”立蠲之。封事多言大臣同异,必大曰:“各尽所见,归于一是,岂可尚同?陛下复祖宗旧制,命三省覆奏而后行,正欲上下相维,非止奉行文书也。”

  高宗升遐,议用显仁例,遣三使诣金。必大谓:“今昔事殊,不当畏敌曲徇。”止之。贺正使至,或请权易淡黄袍御殿受书,必大执不可,遂为缟素服,就帷幄引见。十五年,思陵发引,援熙陵吕端故事,请行,乃摄太傅,为山陵使。明堂加恩,封济国公。

  十一月,留身乞去,上奖劳再三。忽宣谕:“比年病倦,欲传位太子,须卿且留。”必大言:“圣体康宁,止因孝思稍过,何遽至倦勤。”上曰:“礼莫大于事宗庙,而孟飨多以病分诣;孝莫重于执丧,而不得自至德寿宫。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赐绍兴传位亲札。辛卯,命留身议定。二月壬戌,又命预草诏,专以奉几筵、侍东朝为意。拜左丞相、许国公。参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内禅意谕二府。二月辛酉朔,降传位诏。翼日,上吉服御紫宸殿。必大奏:“陛下巽位与子,盛典再见,度越千古。顾自今不得日侍天颜。”因哽噎不能言,上亦泫然曰:“正赖卿等协赞新君。”

  光宗问当世急务,奏用人、求言二事。三月,拜少保、益国公。李巘草二相制,抑扬不同,上召巘令帖麻改定,既而斥巘予郡。必大求去。

  何澹为司业,久不迁,留正奏选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为谏长,遂首劾必大。诏以观文殿大学士判潭州。澹论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观使。判隆兴府,不赴,复除观文殿学士、判潭州,复大观文。坐所举官以贿败,降荥阳郡公。复益国公,改判隆兴,辞,除醴泉观使。

  宁宗即位,求直言,奏四事:曰圣孝,曰敬天,曰崇俭,曰久任。庆元元年,三上表引年,遂以少傅致仕。

  先是,布衣吕祖泰上书请诛韩侂胄,逐陈自强,以必大代之。嘉泰元年,御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伪徒,私植党与,诏降为少保。自庆元以后,侂胄之党立伪学之名,以禁锢君子,而必大与赵汝愚、留正实指为罪首。

  二年,复少傅。四年,薨,年七十有九。赠太师,谥文忠。宁宗题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自号平园老叟,著书八十一种,有《平园集》二百卷。尝建三忠堂于乡,谓欧阳文忠修、杨忠襄邦乂、胡忠简铨皆庐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为文记之,盖绝笔也。一子,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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