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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丞相列传(1)


  张丞相苍者,阳武人也。〔索隐〕案:县名,属陈留。〔正义〕郑州阳武县也。
  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集解〕如淳曰:“方,版也,谓书事在版上者也。秦以上置柱下史,苍为御史,主其事。或曰四方文书。”〔索隐〕周秦皆有柱下史,谓御史也。所掌及侍立恆在殿柱之下,故老子为周柱下史。今苍在秦代亦居斯职。方书者,如淳以为方板,谓小事书之於方也,或曰主四方文书也。姚氏以为下云“明习天下图书计籍,主郡上计”,则方为四方文书是也。
  有罪,亡归。及沛公略地过阳武,苍以客从攻南阳。苍坐法当斩,解衣伏质,〔索隐〕小颜云:“质,椹也。”
  身长大,肥白如瓠,时王陵见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斩。遂从西入武关,至咸阳。沛公立为汉王,入汉中,还定三秦。陈馀击走常山王张耳,耳归汉,汉乃以张苍为常山守。从淮阴侯击赵,苍得陈馀。赵地已平,汉王以苍为代相,备边寇。已而徙为赵相,相赵王耳。耳卒,相赵王敖。复徙相代王。燕王臧荼反,高祖往击之。苍以代相从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为北平侯,食邑千二百户。

  迁为计相,〔集解〕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
  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集解〕张晏曰:“以列侯典校郡国簿书。”如淳曰:“以其所主,因以为官号,与计相同。时所卒立,非久施也。”索隐谓改计相之名,更名主计也。此盖权时立号也。
  是时萧何为相国,而张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黥布反亡,汉立皇子长为淮南王,而张苍相之。十四年,迁为御史大夫。

  周昌者,沛人也。其从兄曰周苛,秦时皆为泗水卒史。及高祖起沛,击破泗水守监,於是周昌、周苛自卒史从沛公,沛公以周昌为职志,〔集解〕徐广曰:“主旗帜之属。”〔索隐〕官名也。职,主也。志,旗帜也,谓掌旗帜之官也。音昌志反。
  周苛为客。〔集解〕张晏曰:“为帐下宾客,不掌官。”
  从入关,破秦。沛公立为汉王,以周苛为御史大夫,周昌为中尉。

  汉王四年,楚围汉王荥阳急,汉王遁出去,而使周苛守荥阳城。楚破荥阳城,欲令周苛将。苛骂曰:“若趣降汉王!不然,今为虏矣!”项羽怒,亨周苛。集解徐广曰:“四年三月也。”
  於是乃拜周昌为御史大夫。常从击破项籍。以六年中与萧、曹等俱封:封周昌为汾阴侯;周苛子周成以父死事,封为高景侯。〔集解〕徐广曰:“九年封,封三十九年,文帝後元四年谋反死,国除。”

  昌为人彊力,敢直言,自萧、曹等皆卑下之。昌尝燕时入奏事,〔集解〕汉书音义曰:“以上燕时入奏事。”
  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周昌项,问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纣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惮周昌。及帝欲废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为太子,大臣固争之,莫能得;上以留侯策即止。而周昌廷争之彊,上问其说,昌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正义〕昌以口吃,每语故重言期期也。
  陛下虽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上欣然而笑。既罢,吕后侧耳於东箱听,〔集解〕韦昭曰:“殿东堂也。”〔索隐〕韦昭曰:“殿东堂也。”小颜云:“正寝之东西室,皆号曰箱,言似箱箧之形。”
  见周昌,为跪谢曰:“微君,太子几废。”〔索隐〕几。钜依反。

  是後戚姬子如意为赵王,年十岁,高祖忧即万岁之後不全也。赵尧年少,为符玺御史。赵人方与公〔集解〕孟康曰:“方与,县名;公,其号。”瓚曰:“方与县令也。”
  谓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赵尧,年虽少,然奇才也,君必异之,是且代君之位。”周昌笑曰;“尧年少,刀笔吏耳,〔正义〕古用简牍,书有错谬,以刀削之,故号曰“刀笔吏”。
  何能至是乎!”居顷之,赵尧侍高祖。高祖独心不乐,悲歌,群臣不知上之所以然。赵尧进请问曰:“陛下所为不乐,非为赵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吕后有卻邪?备万岁之後而赵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然。吾私忧之,不知所出。”〔索隐〕谓不知其计所出也。
  尧曰:“陛下独宜为赵王置贵彊相,及吕后、太子、群臣素所敬惮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群臣谁可者?”尧曰:“御史大夫周昌,其人坚忍质直,且自吕后、太子及大臣皆素敬惮之。独昌可。”高祖曰:“善。”於是乃召周昌,谓曰:“吾欲固烦公,公彊为我相赵王。”〔正义〕桓谭新论云:“使周相赵,不如使取吕后家女为妃,令戚夫人善事吕后,则如意无毙也。”
  周昌泣曰:“臣初起从陛下,陛下独柰何中道而弃之於诸侯乎?”高祖曰:“吾极知其左迁,〔索隐〕按:诸侯王表有左官之律。韦昭以为“左犹下也,禁不得下仕於诸侯王也”。然地道尊右,右贵左贱,故谓贬秩为“左迁”。他皆类此。
  然吾私忧赵王,念非公无可者。公不得已彊行!”於是徙御史大夫周昌为赵相。

  既行久之,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谁可以为御史大夫者?”孰视赵尧,曰:“无以易尧。”遂拜赵尧为御史大夫。〔集解〕徐广曰:“十年也。”
  尧亦前有军功食邑,及以御史大夫从击陈豨有功,封为江邑侯。〔集解〕徐广曰:“十一年。”

  高祖崩,吕太后使使召赵王,其相周昌令王称疾不行。使者三反,周昌固为不遣赵王。於是高后患之,乃使使召周昌。周昌至,谒高后,高后怒而骂周昌曰:“尔不知我之怨戚氏乎?而不遣赵王,何?”昌既徵,高后使使召赵王,赵王果来。至长安月馀,饮药而死。周昌因谢病不朝见,三岁而死。〔集解〕徐广曰:“谥悼也。”〔索隐〕按:汉书列传及表咸言周昌谥悼,韦昭云“或谥惠”,非也。汉书又曰“传子至孙意,有罪,国除。景帝复封昌孙左车为安阳侯,有罪,国除。”

  後五岁,〔正义〕高后之年。
  高后闻御史大夫江邑侯赵尧高祖时定赵王如意之画,乃抵尧罪,〔集解〕徐广曰:“吕后元年,国除。”
  以广阿侯任敖为御史大夫。

  任敖者,故沛狱吏。高祖尝辟吏,〔正义〕辟音避。
  吏系吕后,遇之不谨。任敖素善高祖,怒,击伤主吕后吏。及高祖初起,敖以客从为御史,守丰二岁,高祖立为汉王,东击项籍,敖迁为上党守。陈豨反时,敖坚守,封为广阿侯,食千八百户。高后时为御史大夫。三岁免,〔集解〕徐广曰:“文帝二年,任敖卒,谥懿侯。曾孙越人,元鼎二年为太常,坐酒酸,国除。”骃案:汉书任敖孝文元年薨,徐误也。〔索隐〕此徐氏据汉书为说,而误云“二年”,裴骃又引任安书证,为得其实。〔正义〕按:史记书表云孝文二年卒,汉表又云封十九年卒,计高祖十一年封,到文帝二年则十九年矣。而汉书误,裴氏不考,乃云徐误,何其贰过也!
  以平阳侯曹窋为御史大夫。高后崩,与大臣共诛吕禄等。免,以淮南相张苍为御史大夫。

  苍与绛侯等尊立代王为孝文皇帝。四年,丞相灌婴卒,张苍为丞相。

  自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会天下初定,将相公卿皆军吏。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集解〕文颖曰:“绪,寻也。或曰绪,业也。”
  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德之时,尚黑如故。〔正义〕姚察云:“苍是秦人,犹用推五胜之法,以周赤乌为火,汉胜火以水也。”
  吹律调乐,入之音声,及以比定律令。〔集解〕如淳曰:“比谓五音清浊各有所比也。以定十二月律之法令於乐官,使长行之。”瓚曰:“谓以比故取类,以定法律与条令也。”〔正义〕比音鼻,或音必履反,谓比方也。
  若百工,天下作程品。〔集解〕如淳曰:“若,顺也。百工为器物皆有尺寸斤两,皆使得宜,此之谓顺。”晋灼曰:“若,预及之辞。”索隐按:晋灼说以为“若预及之辞”为得也。
  至於为丞相,卒就之,故汉家言律历者,本之张苍。苍本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而尤善律历。〔集解〕汉书曰:“著书十八篇,言阴阳律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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