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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志(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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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船厂,自造各兵舰。始建船厂,聘工师于法,延教员于英。建船台,购机器。同治八年秋,第一号万年清轮船成。十二年冬,华匠渐谙制造,厂机亦稍备,乃遣散洋员。凡九年,成大小兵船、商船十五艘,成于洋员者十二,成于华匠者三。光绪三年,始遣学生、艺徒至英、法二国留学。六年归国,制造、驾驶,悉以任之。其制船之质,始皆以木,继易木胁为铁胁,易木板为铁板,更进则纯用钢胁、钢板,且护以钢甲。船机则由立机改卧机。船式则由常式为快船、为穹甲、为钢甲。至光绪三十三年,成船达四十艘。凡商船八艘,木质兵船十四艘,铁胁木质兵船五艘,钢胁木质兵船一艘,铁甲双重木质快碰船三艘,钢甲兵船一艘,钢甲钢胁鱼雷快船六艘,钢胁拖船一艘,钢胁练船一艘。已失者二十六艘。存者十四艘,曰湄云、曰伏波、曰靖远、曰琛航、曰元凯、曰登瀛洲、曰镜清、曰通济、曰福安、曰吉云、曰建威、曰建安、曰建翼、曰浅水江船。备列船制于后: 湄云,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三千两,同治八年八月造成。 福星,木质兵船,船价银十万六千两,同治九年九月造成。 伏波,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一千两,同治十年二月造成。 安澜,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五千两,同治十一年十一月造成。 镇海,木质兵船,船价银十万九千两,同治十一年六月造成。 扬武,木质兵船,船价银二十五万四千两,同治十一年十一月造成。 飞云,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三千两,同治十一年九月造成。 靖远,木质兵船,船价银十一万两,同治十一年十一月造成。 振威,木质兵船,船价银十一万两,同治十二年二月造成。 济安,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三千两,同治十三年三月造成。 永保,木质武装商船,船价银十六万七千两,同治十二年九月造成。 元凯,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二千两,光绪元年八月造成。 艺新,木质兵船,船价银五万一千两,光绪二年闰五月造成。 登瀛洲,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二千两,光绪二年七月造成。 泰安,木质兵船,船价银十六万二千两,光绪三年三月造成。 威远,铁胁木壳兵船,船价银十九万五千两,光绪三年八月造成。 超武,铁胁木壳兵船,船价银二十万两,光绪四年八月造成。 澄庆,铁胁木壳兵船,船价银二十万两,光绪六年十一月造成。 开济,铁胁双重快碰船,船价银三十八万六千两,光绪九年八月造成。 横海,铁胁木壳兵船,船价银二十万两,光绪十年二月造成。 镜清,铁胁双重木壳快碰船,船价银三十六万六千两,光绪十年七月造成。 寰泰,铁胁双重木壳快碰船,船价银三十六万六千两,光绪十三年七月造成。 广甲,铁胁木壳兵船,船价银二十二万两,光绪十三年十月造成。 平远,钢甲钢壳兵船,船价银五十二万四千两,光绪十五年四月造成。 广乙,钢胁钢壳鱼雷快船,船价银二十万两,光绪十六年十月造成。 广庚,钢胁木壳兵船,船价银六万两,光绪十五年十月造成。 广丙,钢胁钢壳鱼雷快船,船价银十二万两,光绪十七年十月造成。 福靖,钢胁钢壳鱼雷快船,船价银二十万两,光绪十九年十月造成。 通济,钢胁钢壳练船,船价银二十二万六千两,光绪二十年八月造成。 吉云,钢胁钢壳拖船,船价银五万六千两,光绪二十四年八月造成。 建威,钢胁钢壳鱼雷快船,船价银六十三万七千两,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造成。 建安,钢胁钢壳鱼雷快船,船价银六十三万七千两,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造成。 建翼,钢胁钢壳鱼雷艇,船价银二万四千两,光绪二十八年五月造成。 广东船厂,自造各兵舰,光绪十二年,两广总督张之洞于省河设厂,选募华工,采用香港英国船厂图说,自造浅水兵轮四艘,曰广元、广亨、广利、广贞。 直隶大沽船坞,自造拖船,遇顺暗轮钢拖船,光绪十四年造成,又守雷暗轮包钢小轮船一艘,下雷暗轮包钢小轮船一艘。 江南船厂,自造各兵舰。咸丰十一年,曾国藩始有购买船炮及中国试造轮船之疏。同治二年,于安庆设局,不用洋员,自造一小轮行驶。令容闳出洋购买机器。四年,国藩于上海虹口奏设制造局。李鸿章抚苏,偕丁日昌于上海铁厂专造枪炮,以供征伐。六年四月,国藩疏请拨留洋税一成,为专造轮船之用。汽炉、机器、船壳三者,咸研究图说,自出机杼。先造汽炉厂、机器厂、熟铁厂、洋枪楼、木工厂、铸铜铁厂、火箭厂、库房、栈房、工务房、工匠室,以应要需。复筑船坞以整破舟,建瓦棚以储材料,立学馆以译图说。建筑既坚,规模亦肃。同治六年,李鸿章建江南制造局,从事制船。八年,测海、操江两兵船制成。九年,威靖兵船成。以万金购德国船为练船之用。十二年,海安兵船制成。光绪元年,驭远兵船制成。二年,金瓯小铁甲船制成。五年,两江总督沈葆桢疏言:“江南船厂所制兵船,五百匹马力以下者五艘,其兵数饷章,与福州所造各兵船相等。”八年,购外洋商船一艘,改造为防缉之用,名曰钧和。嗣后未有造作。 光绪三十年,南洋大臣周馥等,以南洋近年以来,旧有兵船,日益窳朽,徒糜饷项,无裨实际,亟应分别裁留,认真整理。非定章程,不能革除旧习;非专派大员督办,不能造就将才。因奏派现统北洋海军广东水师提督叶祖珪督办南洋水师学堂、上海船坞,凡饷械支应一切事宜,有与海军相关者,均归考核。嗣复奏称江南制造机器总局内旧有船坞,本为制造官商轮船并修理船械而设,日久弊生,多糜经费,而办理之员,类无造船专门之学,以致承修船只,工价高昂。近年以来,商船裹足不前,兵船反入洋坞,非认真整理,无由振兴。经与北洋大臣会商,定议船坞别简大员经理,仿商坞办法,扫除旧习,妥筹改良船坞,与海军事相表里。广东水师提督叶祖珪,系总理南北洋海军,往来津、沪,则上海船坞事宜,自应归其督察,以一事权。遂将船坞与制造局划分,名曰江南船坞,制造局归陆军部辖,船坞归海军部辖,以专责任。 此后制造复兴,三十四年,甘泉、安丰二兵船成。宣统二年,联鲸兵船成。三年,澄海炮船成。 海军自甲午战后,所余南洋各舰,不复成军。嗣后逐渐购置,其编制非复北洋旧章。每舰设舰长一员,副长一员,协长一员,航海正一员,航海副一员或二员,枪炮正一员,枪炮副一员或二员,鱼雷正、鱼雷副一员或二员,轮机长一员,轮机正一员或二员,轮机副一员至八员,军需正一员,军需副一员或二员,军医正一员,军医副一员或二员,书记官一员。 其战舰约分新旧二类,新式而有武力者,巡洋舰四,曰海圻、四千三百顿。曰海容、曰海琛、曰海筹。各二千九百五十顿。炮舰十一,曰楚泰、曰楚谦、曰楚观、曰楚豫、曰楚有、曰楚同、各七百八十顿。曰江元、曰江亨、曰江利、曰江贞、曰江镜。各五百顿。水雷炮舰一,曰飞鹰。八百五十顿。其属于旧式者,巡洋舰五,曰通济、一千九百顿。曰南琛、一千九百零五顿。曰镜清、一千一百顿。曰保民、一千四百七十七顿。曰登瀛洲。一千二百五十八顿。水雷炮舰二,曰建威、曰建安。各八百十七顿。炮舰二十,曰泰安、曰甘泉、曰广玉、曰广戌、曰靖海、曰荫洲海、曰并徵、曰海镜清、曰广金、曰广己、曰广庚、曰策电、曰第电、曰海长清、曰清海、曰钧和、曰飞虎、曰靖远、曰绥远、曰镇涛。共一万零八百二十七顿。报知舰四,曰超武、曰琛航、曰元凯、曰伏波。共五千一百七十七顿。雷鱼艇八,曰湖鹏、曰湖隼、曰湖鹗、曰湖鹰、曰辰、曰宿、曰列、曰张。共一千顿。新旧大小各舰凡五十五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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