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史籍 > 清史稿 | 上页 下页 |
李奕畴传 |
|
李奕畴,字书年,河南夏邑人。乾隆四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大考改礼部主事,典贵州乡试,洊迁郎中。五十七年,出为山西宁武知府,调平阳,有政声。历江苏粮道、山东按察使。嘉庆十一年,坐巡抚保荐属吏违例,牵连被议,左迁江南河库道。 十三年,迁安徽按察使,治狱明慎,多平反。霍丘民范受之者,赘于顾氏,与妻反目,外出久不归。县令误听讹言,谓其妻私于邻杨三,锻炼成狱,当顾氏、杨三谋杀罪,其母与弟及佣工某加功,实无左证,五人者不胜刑,皆诬服。奕畴阅供词,疑之,骤诘曰:“尔曹言骨已被焚,然尚有脏腑肠胃,弃之何所?”囚不能对,惟伏地哭。奕畴慨然曰:“是有冤!”使幹吏侦之,至陈姓家,言正月十五夜受之曾过宿,而谳曰被杀在十三日,乃缓系诸囚,严缉受之。久之,受之忽自归,则以负博远避,不敢使家人知所在,今始闻大狱起,乃归投案也。事得白。奕畴故无子,狱既解,乃生子铭皖。民间传颂,至演为剧曲。就迁布政使。 十八年,擢浙江巡抚。时近畿教匪未靖,或言严、衢两郡匪徒传习天罡会,诏奕畴严治。奕畴逮讯叶机、姚汉楫等,实止愚民相聚诵经祈福,无逆迹,坐罪首犯数人,株连皆省释。安徽、江西游民来浙租山垦种者日众,言官请禁。奕畴疏陈势难遽逐,请分年遣令回籍。上悟曰:“兹事不易言。游民皆无恒产,驱之此省,又转徙他省,断不能复归乡里。”命徐谋教养,俾流亡者变为土著,乃得安。 寻授漕运总督,在任五年,运务无误。奕畴固长者,待下宽,坐滥委运弁降四级,命以吏、礼二部郎中用。复以运弁纵容帮丁索费,被劾,降主事。二十五年,宣宗即位,命奕畴以尚书守护昌陵。道光二年,原品休致。十九年,重宴鹿鸣,加太子少保。明年,会榜重逢,子铭皖適登第,同与恩荣宴,称盛事焉。二十四年,卒,年九十有一。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