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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隆绪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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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统和二十三年。〔宋景德二年。〕春二月,宋遣孙仅使契丹,贺国母生辰。 秋八月,有星孛于紫微。 〔丙午〕统和二十四年。〔宋景德三年。〕 〔丁未〕统和二十五年。〔宋景德四年。〕夏五月朔,日食。 〔戊申〕统和二十六年。〔宋真宗大中祥符改元。〕 〔己酉〕统和二十七年。〔宋大中祥符二年。〕 〔庚戌〕统和二十八年。〔宋大中祥符三年。〕夏六月,契丹遣使往宋告籴。宋诏雄州出粟二万石,贱价赈之。 冬十一月,契丹伐高丽国。高丽与女真合兵拒之,契丹兵败。 〔辛亥〕统和二十九年。〔宋大中祥符四年。〕 〔壬子〕统和三十年。〔宋大中祥符五年。〕秋八月朔,日食。 〔癸丑〕开泰元年。〔统和三十一年,改元开泰,宋大中祥符六年。〕是年,契丹以幽州为析津府。 冬十二月朔,日食。 〔甲寅〕开泰二年。〔宋大中祥符七年。〕 〔乙卯〕开泰三年。〔宋大中祥符八年。〕夏六月朔,日食。 〔丙辰〕开泰四年。〔宋大中祥符九年。〕 〔丁巳〕开泰五年。〔宋真宗天禧改元。〕 〔戊午〕开泰六年。〔宋天禧二年。〕夏六月,彗出北斗。 〔己未〕开泰七年。〔宋天禧三年。〕春三月朔,日食。 〔庚申〕开泰八年。〔宋天禧四年。〕 〔辛酉〕开泰九年。〔宋天禧五年。〕秋七月朔,日食。 〔壬戌〕太平元年。〔开泰尽九年,改元太平。宋乾兴元年。〕春二月,宋真宗崩,子仁宗立。 〔癸亥〕太平二年。〔宋仁宗天圣改元。〕 〔甲子〕太平三年。〔宋天圣二年。〕 〔乙丑〕太平四年。〔宋天圣三年。〕 〔丙寅〕太平五年。〔宋天圣四年。〕冬十月朔,日食。 〔丁卯〕太平六年。〔宋天圣五年。〕冬十二月,宋龙图待制孔道辅使契丹,有优人以文宣为戏,道辅艴然径出,契丹主使主客者邀道辅还坐,且令谢。道辅曰:“中国与北朝通好,以礼文相接。今俳优之徒侮慢先圣而不之禁,北朝之过也。道辅何谢?”契丹君臣嘿然。又酌大巵谓曰:“方天寒,饮此可以致和气。”道辅曰:“不和,固无害。”自是中国使至,不敢侮之。道辅,孔子四十五代孙也。 〔戊辰〕太平七年。〔宋天圣六年。〕春三月朔,日食。 夏四月,有星大如斗,声如雷,自北流于西南,光烛天下,尾长数丈,久之,散为苍白云。 〔己巳〕太平八年。〔宋天圣七年。〕春三月,契丹饥,流民之宋境上。宋仁宗曰:“皆吾赤子也,可不赈救之!”诏给以唐、邓州间田,仍令所过州县给食。 秋八月朔,日食。 〔庚午〕太平九年。〔宋天圣八年。〕 〔辛未〕太平十年。〔宋天圣九年。〕先是,后未归政前,帝已长立,每事拱手。或府库中需一物,必诘其所用,赐及文武僚庶者,允之,不然不与。 帝既不预朝政,纵心弋猎,左右狎邪与帝为笑谑者,太后知之,重行杖责,帝亦不免诟问。御服、御马皆太后检校焉。或宫嫔谗帝,太后信之,必庭辱帝。每承顺,略无怨辞。好读唐贞观事要,至太宗、明皇实录则钦伏,故御名连明皇讳上一字;又亲以契丹字译白居易讽谏集,召番臣等读之。尝云:“五百年来中国之英主,远则唐太宗,次则后唐明宗,近则今宋太祖、太宗也。”或诸道贡进珍奇,一无所取,皆让其弟。亲政后方一月,太后暴崩,帝哀毁骨立,哭必呕血。番汉群臣上言山陵已毕,宜改元。帝曰:“改元吉礼也。居丧行吉礼,乃不孝子也。”群臣曰:“古之帝王,以日易月,宜法古制。”帝曰:“吾契丹主也,宁违古制,不为不孝之人。”终制三年。 丞相耶律隆运,本汉人,姓韩,名德让,太后有辟阳侯之幸,赐姓耶律,改名隆运。寻拜大丞相,封晋王。景宗崩,太后临朝,隆运私事之。是时,太后年方三十,诸子尚幼,外无亲援,雄杰角立,帝登大宝,皆隆运力也。帝念其功,父事之。隆运薨,帝为制,服其终始,眷遇如此。帝性英辨多谋,神武冠绝。游猎时,曾遇二虎方逸,帝策马驰之,发矢,连殪其二虎。又曾一箭贯三鹿。〔时幽州试举人,以一箭贯三鹿为赋题,驸马刘三嘏献射二虎颂。〕至于道释二教,皆洞其旨。律吕音声,特所精彻。承平日久,群方无事,纵酒作乐,无有虚日。与番汉臣下饮会,皆连昼夕,复尽去巾帻,促席造膝而坐。或自歌舞,或命后妃已下弹琵琶送酒。又喜吟诗,出题诏宰相已下赋诗,诗成进御,一一读之,优者赐金带。又御制曲百余首。幸诸臣私第为会,时谓之“迎驾”,尽欢而罢。刑赏信必,无有僭差。抚柔诸番,咸有恩信。修睦宋朝,人使馈送,躬亲检校。时黄河暴涨,溺会同驿。帝亲择夷坦地,复创一驿。每年信使入境,先取宋朝登科记,验其等甲高低、及第年月。其赐赉物,则密令人体探。 宋真宗上仙,薛贻廓报哀入境,幽州急递先闻。帝不俟贻廓至阙,集番汉大臣举哀,后妃已下皆为沾涕,因谓宰臣吕德懋曰:“吾与兄皇未结好前,征伐各有胜负,洎约兄弟二十余年,兄皇升遐,况与吾同月生,年大两岁,吾又得几多时也?”因又泣。复曰:“吾闻侄帝〔即仁宗皇帝。〕圣年尚幼,必不知兄皇分义,恐为臣下所间,与吾违约矣。”后贻廓至阙,达宋帝圣意,喜谓后曰:“吾观侄帝来意,必不失兄皇之誓。”复谓吕德懋曰:“晋高祖承嗣圣爷爷〔嗣圣,太宗也。爷爷,翁呼也。〕之力深矣!少主登位,便背盟约,皆臣下所惑。今侄帝必敦笃悠久矣。”又谓后曰:“汝可先贻书与南朝太后,备述妯娌之媛,人使往来,名传南朝。” 又诏燕京悯忠寺特置真宗御灵,建资福道场,百日而罢。复诏沿边州军不得作乐。后因御宴,有教坊都知格守乐名格子眼,转充色长,因取新谱宣读,帝欲更迁一官,见本名正犯真宗讳,因怒曰:“汝充教坊首领,岂不知我兄皇讳字?”遂以笔抹其宣而止。燕京僧录亦犯真宗讳,勅更名圆融。寻下令国中应内外文武百僚、僧道、军人、百姓等犯真宗讳者,悉令改之。 诏汉儿公事皆须体问南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举止,其钦重宋朝百余事,皆此类也。末年染消渴病,多忌讳称说死亡之人,虽帝之父母尊号,亦不得言之。病亟,乃驿召东平王萧孝穆、上京留守萧孝先赴阙,始以辅立之事而委之;次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属之。又属子宗真曰:“皇后事我四十年,以其无子,故命汝为嗣,我死,汝子母切毋杀之。” 六月三日,崩于上京东北三百里大斧河之行帐,年六十一,在位通太后临朝凡四十九年。葬上京西北二百里赤山。谥曰天辅皇帝,庙号圣宗。 论曰:圣宗挺宽仁之姿,表夙成之质。年方幼冲,母后侵政。事归当璧,元辅专功。澶渊之深入,盖其母后与权臣之谋,非圣宗本意也。眷遇功臣,终始如一;慈孝之性,本自天然,亦守成之令主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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