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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國志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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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晉芳 右契丹國志二十七卷,宋淳熙七年秘書丞葉隆禮表進。前有世系圖、晉獻契丹全燕圖、契丹地理圖、帝紀十二卷、傳七卷,自二十卷至二十七卷皆雜記晉宋往來儀事及本國諸國風土歲時。遼別史今存者少,此最足供考校,如歐公五代史附錄自註謂「契丹年號,諸家所記,舛謬不一」,唯據遼太宗立晉高祖冊文稱「天顯九年」為證。 考志實在天顯十年十一月,足以正歐史之譌也。卷二附載記異錄遼主德光得異夢,占之云:「當為中國立天王」,司馬氏考異亦未之及。遼史有大同元年即會同十一年,此書無大同元年,而有會同十一年,其十一年下有注甚詳,校對各史皆合,是又足證遼史之誤,不知當時何故有「大同」二字,豈命名之未用耶?辛楣學士曾作文辨之,尚未引及此書也。建官制度門中所載,如敞史、木古思努(古)、都努古、徒努(古),皆遼史百官志所不載。衣服如義襴紫蹀躞,亦儀衞志所遺。 錢氏敏求記但舉其用意之大端,而其可采者未之及,趙志忠之陰山雜錄今不可得,則此書宜可貴矣。至元嘉禾志云「隆禮號漁林,嘉興人」,蓋失其字矣。又謂是「淳祐七年進士,官建康府西廳通判,改國子監簿」。按淳熙乃孝宗之十二年甲午第三改元年號,七年則為庚子,孝宗之十八年也。淳祐乃理宗之十七年辛丑第五改元號,七年則為丁未,理宗之二十三年,上距淳熙七年且六十七年,烏有淳祐七年進士轉于七十年前獻書者乎?或淳熙誤作淳祐,然亦無是年成進士即官秘書丞之理。凡此皆有可疑,古書于今往往有難解處,惜不得多本以證之也。 〔勉行堂文集卷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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