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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卷 崇祯治乱(5)


  十二年二月,贵州道御史王聚奎劾刑科右给事中陈启新缄默溺职,上切责之。右佥都御史李先春议当夺俸,上不怿,谪聚奎。吏部左侍郎董羽宸以不能驳正夺俸,并罢先春。先春前河南布政使,以编修林增志荐入,遂追责增志。增志亦引罪。

  三月乙酉,召参议郑二阳于平台,问练兵措饷之计。对曰:“大抵额设之兵,原有额饷,但求实练,则兵不虚冒,饷自足用,是核兵即足饷也。若兵不实练,虽措饷何益!”上问措饷。曰:“诸臣条陈尽之矣,在得其人。得人则利归公家,否则在私室。”上曰:“各处灾伤奈何?”曰:“裁不急之官,亦可省费。”又曰:“臣见州县残破,急宜下宽大之诏,收拾人心。”上称善,擢二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四月,免高淳去年旱蝗田租,谕释轻系。时上颇于内廷建设斋醮,礼科给事中张采上言:“宗社之安危,必非佛氏之祸福。正德初年,遣太监刘允诚驰驱西域,可为鉴戒。”山西道御史廖惟义亦言之。不听。

  京城浚濠,广五丈,深三丈。给事中夏尚絅上言:“连年塞垣失守,门庭无恙,若使堑水足拒,则去年通、德、沧、济,其为广川巨浸何限?而扬鞭飞渡,如入无人,则控挑险要,在人不在险明矣。今掷此百万于水滨,孰若移而用之于岩疆,使敌骑不得躏入哉?”不听。

  五月,出帑金三十万济饷,仍命后偿之。山西按察副使魏士章请禁有司收赋耗羡,遣京官搜括天下钱粮充饷,从之。六月,礼部尚书林欲楫请核僧道赡地,毁淫祠,括绝田助饷。

  七月辛未,戒中外官馈遗请托。

  九月,免唐县等四十州县去年田租十之五,禹州等十州县十之二,光州等八州县十年之五,去年之二。时中外交讧,上念穷民罗灾,己卯、庚辰之间,蠲贷屡下,而有司骪法侵蠹如故。

  十月,彗星见,谕停刑。

  十一月,前庶吉士张居请行铜钞,从之。

  十三年春闰正月,纪录卓异诸臣,苏州知府陈洪谧多逋赋不预,寻削籍。松江知府方岳贡亦以逋赋夺官。浙江永康知县朱露上言:“有司科罚攫取,抚、按不以闻。”上命申饬各官,授露吏科给事中,改名统鐼。

  命巡城御史煮粥赈饥。发帑金八千赈真定。谕户部以保定、永清等郡县刍粮给畿南饥民,抵秋以偿。发帑金六千赈山东。

  二月,令会试贡士先廷对日校射。风霾亢旱,下诏求直言。

  三月,免畿郡十一年料匠等银,赈京城贫民各钱二百。户科给事中左懋第上言:“去岁彗见,下诏停刑而彗即消,何今日之不应也?夫停刑之诏,特其具也。今之斋祷,犹其文也。臣知皇上先以文,即继以实。此时得无实尚未见,而天不之信乎?臣敢以实进。练饷之派,以益军实,不得已之事也。今兵汰而饷犹未减,恐贪者藉以饱其私。惟陛下诏宽加派之数,使天下明知之。至于刑狱之轻重,宜一一得其实。停刑可以消彗,岂明刑不足以返风乎?”已分赈畿南三万金,是日雨。免两河积逋,其灾甚者缓征之,免八年、九年十之三。宿州、沐阳、通州等州县灾,免逋赋有差。

  策贡士于建极殿,赐魏藻德第一。先是,上召贡士四十八人于文华殿,上问:“边隅多警,何以报仇雪耻?”藻德对曰:“以臣所见,使大小诸臣皆知所耻,则功业自建。”娓娓数百言。藻德,通州人,更自言戊寅守城功,上心识之,得拔第一。

  夏四月,命抚、按荐举,分治兵治饷,失实者坐。考选大典须科贡兼取,以收人才之用。已而以吏部考选不列举贡,遂命贡士并岁贡士二百六十三人,俱补部寺司属、推官、知县,不为例。令朝臣及抚、按各举将才。

  五月,减商州、湖广田租。上以两京及山东、西、河南、陕西各处告饥,命地方有司设法赈济,招徕流徙,抚、按躬行州县,定殿最以闻。召九卿、科、道于平台,问守边、救荒、安民三事。通政使徐石麒以守边在农战互用,救荒在劝民输粟,安民在省官用贤对,上是之。截漕米万石赈山东,免霍、泰、潜山七年以上逋税之五,近年之三。

  七月,发帑金二万,赈顺天、保定。

  八月,发仓粟赈河东饥民,帑金三万赈真定、山东、河南饥民。

  九月,免汝州十年前田租,陇西五县逋赋,折征江南绢、布等岁课。谕灾荒停刑,又恐人心肆玩,其事关封疆及钱粮剿寇者,限刑部五月具狱。命有司祭难民,瘗暴骸。谕吏部推侍郎、巡抚,并及资深翰林,着为令。

  御史魏景琦论囚西市,御史高钦舜、工部郎中胡琏等十五人已论辟,忽内臣本清衔命驰免,因释十一人。明日,景琦回奏,被责下锦衣卫狱。盖上以囚或有声冤者停刑请旨,景琦仓卒不辨也。

  冬十月,命抵通州漕米,每石带练米八升。以山东、河南饥,十五年为始,余从明年。出帑金万两,市旧绵衣二万,给京师贫民。户部尚书李待问请损交际,裁工食,为恤穷之计,从之。

  十一月,工部主事李振声请限品官占田,如一品田十顷,屋百间,其下递减。下部议。谕刑部:“系囚早结,毋延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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