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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壬午殉难(2)


  兵部郎中谭翼,金川陷,赴火死,妻邹氏、子谨自缢。御史曾凤韶请从建文帝出亡,帝麾使去,凤韶泣曰:“臣顷即以死报陛下。”文皇后以原官召,不至,寻加侍郎,亦不至。乃刺血书愤词于襟上,曰:“予生庐陵忠节之乡,素负立朝骨鲠之肠。读书而登进士第,仕宦而至绣衣郎。既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于地下而不愧吾文天祥。”属妻李氏、子公望曰:“吾死勿易衣殓。”遂自杀。李氏亦自经死。

  衡府纪善周是修,为人卓荦有大志,尝曰:“忠臣不为得失计,故言无不直。贞女不为生死累,故行无不果。”乃辑自古今忠节事,为《观感录》。当金川失守,宫中自焚,是修留书别友人,付以后事,具衣冠,为赞,系衣带上,入应天府学,拜先师毕,自经死。初,是修与杨士奇、解缙、胡广、金幼孜、黄淮、胡俨约同死义,惟是修不负其言。后杨士奇为作传,语其子辕曰:“当时吾亦同死,谁为尔父作传!”闻者笑之。

  监察御史魏冕,力请建文帝诛徐增寿。及宫中火起,或谓冕宜急迎附,冕厉声曰:“使吾改臣节,明君亦不用也,奈何徒自污!”遂自杀。陈瑛请追罪,诏诛其族。同邑邹朴,建文初,仕周府,谏王邪谋,锢狱。上嘉其忠,召至京,授御史。归省,闻冕死,亦不食死。时称永丰双烈。

  刑科给事中叶福,守金川门,兵入死之。

  大理寺丞邹瑾,与甥魏冕同殴徐增寿于朝,请诛之。京师陷,自杀。诏诛其族,凡男妇四百四十八人。

  户科给事中陈继之,被执,责问不屈,磔于市。

  大理寺丞刘端,约刑部郎中王高同弃官去。迹露,被执。召问:“练安、方孝孺何如人?”端曰:“忠臣也。”文皇曰:“汝逃,忠乎?”端曰:“存身以图报耳!”命与高俱劓其鼻。文皇笑曰:“作如此面目,还成人否?”端詈曰:“我犹有面目,即死可见皇祖!”文皇怒,立捶杀之,戍其家。

  驸马都尉梅殷,拥重兵淮上。文皇既即位,迫公主。公主,高皇后长女,大长公主也。公主啮指血作书招殷。中使至,殷得书恸哭,询建文帝所在。中使曰:“去矣。”殷曰:“君亡与亡,君存与存,吾姑忍俟之。”乃还京,见文皇。文皇曰:“驸马劳苦。”殷曰:“劳而无功,徒自愧耳!”文皇衔之。久之,殷不能平,时见词色。文皇尝夜遣小中官潜入殷第,察之,殷愈怒。

  永乐二年冬,都御史陈瑛言殷招纳亡命,私匿番人,与女秀才刘氏朋邪诅咒,几得罪。明年冬,早朝,都督谭深、指挥赵曦令人挤殷死笪桥下,诬殷自投水死。都督许成发其事,文皇罪深、曦。二人对曰:“此上命也,奈何杀臣!”文皇大怒,立命力士持金瑵,落二人齿,斩之。谥殷荣定。公主牵文皇衣,大哭,问:“驸马安在?”文皇笑曰:“为公主踪迹贼,毋自苦。公主谨护二子。”乃官其子顺昌为中府都督,景福为指挥旗手卫佥事。时驸马都尉耿璇,炳文子也,尚孝康帝长公主,与弟都督瓛俱论死。

  谷府长史刘璟,诚意伯刘基仲子也。自少静朴峻厉,博通经书,究兵略。尝同兄琏侍父入朝,太祖奇之曰:“阿琏明秀,阿璟凝重,伯温有子矣。”授谷王长史,之国宣府。建文初,燕师起,璟随谷王还朝,献十六策,不能用,以病辞归。文皇登极,璟卧家不起。上欲用之,罪以逃叛亲王,逮系之。临别,姻戚举饯,戒之曰:“皇上神武,何止唐文皇,先生忠良,允为魏征可也。”璟瞪目曰:“尔谓我学魏征耶?吾死生之分决矣。”至京,授以官,不受。对上语,犹称殿下,遂大忤旨,下狱。一夕,辫发自经死。

  漳州府学教授陈思贤,闻即位诏至,恸哭曰:“明伦之义,正在今日。”遂坚卧不出迎,率其徒伍性原、陈应宗、林珏、邹君默、曾廷瑞、吕贤集明伦堂,为旧君位哭临如礼。郡人执送京师,思贤与六生,皆死之。

  参军断事高巍,洪武十七年旌孝行。巍尝上书燕王曰:“臣窃自负,既为孝子,当为忠臣,死忠死孝,臣愿也。”京城破,缢死驿舍。又有高不危者,同时死义。弟宣戍南海卫。

  大常寺少卿卢原质,少从方孝孺游。后文皇召见,不屈,死之,族其家。

  教授刘政闻孝孺死,痛哭不食毙。

  刑部右侍郎胡子昭,坐方党受戮。临刑诗曰:“两间正气归泉壤,一点丹心在帝乡。”弟佥事子义,闻子昭死,辟世丹棱。蜀献王闻而怜之,令为僧,子义以亲遗体辞。有子二人。数岁,子义曰:“吾兄无后,天不绝吾姓,二子当免于难。”竟弃去,莫知所终。

  右副都御史茅大方,闻燕王兵起,遗诗淮南守将梅殷曰:“幽燕消息近如何?闻道将军志不磨。纵有火龙翻地轴,莫教铁骑过天河。关中事业萧丞相,塞上功勋马伏波。老我不才无补报,西风一度一悲歌。”文皇登极,大方逮至,责问不屈,与其子顺童、道寿、文生同日弃市。二孙添生、归生死狱中。妻张氏发教坊,病死,命弃其尸。

  佥都御史司中,召见,不屈,命以铁帚刷其肤肉,至尽而死。姻娅同死者八十余人。

  监察御史郑公智,坐方党,召见,不屈,死之,戍其族。

  大理寺少卿胡闰,字松友,日夜与齐、黄密谋,设法防御,又请诛徐增寿。逊国后,文皇召方孝孺草诏,继召闰及高翔,皆衰绖至,哭声彻殿陛。文皇召闰先入,谕令更服,闰曰:“死即死,服不可更。”文皇以族诛恐之,闰不屈。命力士以瓜落其齿,齿尽,骂声不绝。文皇大怒,缢杀之,以灰蠡水浸脱其皮,剥之,实以草,悬武功坊。子传庆同日论死,传福方六岁,戍云南。抄提全家二百十七人。女郡奴,年四岁,其母王氏缚就刑,郡奴自怀中堕地。一卒提入功臣家,付爨下婢收之。稍长,识大义,发至寸,即自截去,日以灰污面,秃垢二十余年,功臣不以人畜之。洪熙初,赦诸死事者苗裔,郡奴得同女辈行丐归鄱阳,贫无所依。乡人怜之曰:“此忠臣女也。”争馈遗不绝。郡奴所受免死而已。年五十六终,尚处子也。乡人谥曰忠胤贞姑。

  监察御史高翔,在建文时,戮力戎事,激发忠义。文皇闻翔名,召之,翔持丧服入见,大哭,语不逊,乃命杀之,没产诛族。诸给高氏产者,皆加税,曰:“令世世骂翔也。”亲戚悉戍边。又发其先墓,杂犬马骨焚灰扬之,而以其地为漏泽院。

  刑部尚书侯泰,督饷至淮安,闻京师失守。泰行至高邮,被执,下锦衣卫。泰不屈,死之。妻曾氏配象奴,弟敬祖、子玘皆论死,籍其家。

  左拾遗戴德彝,被执,责问不屈,死之。德彝死时,有兄俱从京师,嫂项氏家居,闻变,度祸且赤族,令尽室逃,并藏德彝二子于山间,毁戴族谱,独身留家。及收者至,一无所得,械项氏焚炙,遍体焦烂,竟无一言,戴族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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