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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颙墓志铭


  ▼副都御史盛公墓志铭(丘濬)

  英庙复辟之初,权臣之冒功者,朋比为奸,凿空起边衅,欲树奇功以盖其迹。率师关塞即还,敌因乘之而入。十三道御史欲有言,同事有泄之者,彼先入愬于上,诬御史中有与被系内臣张永同族者,欲为之报复,以激上怒,即逮所诬御史下狱。明日,众御史章始上。上御便殿,召众入,盛气待之,掷章付御史诵之至半,上曰:“止”摘章中所条事析之,令其分疏,复谕之以终诵。上意稍悟,然重违权臣意,姑从轻典,凡列名者俱谪外任。其一人,锡山盛公也,时掌河南道事,出知保定之束鹿县。

  先是,权启边衅,其势熖可畏,人无敢言者。惟公首与同官涞水张君鹏谋,谓“事干军国,某等官台宪,乌可畏祸不言。”张公以为然,即入谋之兵都给事中王鋐,约以章交上,机事因之而失。时联官者皆未知也,亟召入。永平周公宾仓卒诵所上章者,音洪亮,略无阻滞。及对上之言,词直理正,天下闻而壮之,而不知首启其谋者盛公也。同日出补外者若干人。其后惟盛公年最高,官最显,而能以令德终。呜呼!天于忠臣之报,固独厚之耶!

  公讳颙,字时望,常之无锡人。正统辛酉,以尚书蔡氏传得儁京闱。在太学十年,所交皆海内知名士。景泰辛未,始登进士第,首擢河南道监察御史,寻以老成掌道事。时初经己巳之变,朝廷惩前政委靡之失,稍开言路,一时言事者毛举细故,攻讦阴私,以张直声。公独顾大体,惜人才,掩其疵疾,不为己甚,善类赖之。尝两奉命出按淮,时值岁大歉,发仓赈贫,全活者甚众。按闽时,适当大比,拔贤振滞,是科得人为盛。及是,首谋摧折巨奸,直声凛凛闻天下。其知束鹿也,邑多显宦,往往怙势为不法闻。

  公至,相戒曰:“是尝劾奏石总兵者,其人不可犯也。”公变搏击以为抚循,吏畏而民安之。未几,丁内艰去,民留之不可,俟其服阕,相率诣阙乞公,公得再任,不复用刑法。有争讼者,谕之以理,辄叩首听受,不复辩。邻邑闻之,讼多年不决者,各来请判于公,公折以片言,各心服而去。时人有“清如水,明如镜”之谣。邑介真、保间,四境之民虽非所治,亦闻趋赴。郊外有荒地,自然聚以城市,邑人风因目为清官店。既去任,民筑亭为立去思碑,请文士为作记,至今存焉。

  岁甲申,推守邵武,行所无事,不动声色,而郡大化。既而巡抚都宪以延平民狡而事繁,请于朝,移公治之。延平与邵接境,闻公政有声素,莫不革心向化。巡按御史录公两郡政绩,请旌异于朝,进公一阶,封赠父母及妻。

  癸巳,升广西参政,专督粮饷。

  丙申,升云南右布政使。丁外艰。服阕,改陕西,寻迁左。时广西残破之余,公委曲措注,民夷赖以不扰。陕西地临三边,公在任日,边报无虚月。适岁多歉,公调度有方,而馈饷不缺。入为刑部右侍郎,佐其长以明刑,恒举欧阳公“求生不得,则死无憾”之语为寮属告,有深文巧诋者,辄不乐之,刑用是平。仅再阅月,调公南京。盖当道者之乡。人有欲得公处者,或以为言,公乃曰:“吾南人,往官于南,固其所也。”

  明年,山东旱饥,盗贼将乘之而起。廷议建遣大臣巡抚,佥曰:“无如盛时望者。”改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乘驿往。命至,公即日就道。甫下车,祷于天,雨即大至,枯槁复苏。公多方设法,凡前人救荒之政于今有益者,次第举,而又因时之宜,条数十策,行下所司,民赖以赈。济恤之余,所储尚百余万。又有余力以及于前代圣贤有功于齐鲁者,为之建祠宇以报祀之。

  公山东之政,大抵以黜贪暴、表忠良、除苛政,以固民心为本。在山东者三年,齐俗翕然以变。年近七十,以老疾上章乞致仕。上以其情词恳切,从之。驰驿归至徐州,适所部有大狱,以公知其始终,有旨命鞫之,狱成后归。公自家食时,家事一以付其弟颐。至是抵家,伯仲怡怡,友爱加笃。公于家事一不问。颐为之构方塘书院,迭山凿池,莳花植竹,以为娱老之地。公时静坐一室,焚香读书以自适,泊如也。岁丁未,以上皇太后徽号恩,进公一阶。

  家居者六阅寒暑,以岁壬子正月二十六日卒,享年七十有五。

  讣闻,赐葬祭如例。卜以是年腊月六日葬于惠山之原。弟颐命其子虞持状来京师,求予铭。

  按状,盛氏常州右族,世多闻人。曾大父讳茂之,大父讳子实,父讳文珪,俱以公贵赠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祖妣吴氏,妣马氏,俱赠淑人。公配三娶:殷氏,赠淑人,顾赠恭人,何封淑人。子男二:唐义、官龙,荫补国子生。女三人。孙男二:铭、钊。女四。曾孙男一,女二。

  铭曰:

  公为循吏,仁中自义。公为宪臣,义中有仁。
  公抚邦国,变荒为熟。公佐邦刑,于死求生。
  撮其功业,所在烈烈。曰巨而艰,摧折大奸。
  因铭及之,补史之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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