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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观


  建隆元年,诏诸道寺院,经显德二年已废者,不得存留,其佛像许移置见存留处。

  开宝三年,改封禅寺为开宝寺,五年赐峨眉山新寺名光相。

  太平兴国二年,改新造龙兴寺为太平兴国寺【因年号】,报光寺为乾明【因乾明节】。三年改庐山东林为太平兴国寺,西林为乾明寺,通玄寺为太平观。九年置启圣禅院,即太宗皇帝降诞之所。

  大中祥符间,在京及仙源县寿丘,并建景灵宫,立圣祖殿。仙源县寿丘建太极观,立圣祖母殿,诏天下州军监置天庆观,仍并建圣祖殿,又改润州京江中金山曰龙游禅院,是山古谓之浮玉。唐贞元二十一年,江滨获黄金数镒,诏改为金山,有头陀自称裴氏,至山始创寺。咸通中曹礭以山名寺,伪唐李景保大间改寺名潭心云。

  治平三年,诏一应无额寺院,屋宇及三十间以上者,并赐圣寿为额【因圣寿节】不及三十间者,并行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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