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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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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殷传
李保殷,河南洛阳人也。
昭宗朝,自处士除太子正字,改钱塘县尉。浙东帅董昌辟为推官,调补河府兵曹参军,历长水令、《毛诗》博士,累官至太常少卿、端王傅。入为大理卿,撰《刑律总要》十二卷;与兵部侍郎郗殷象论刑法事。左降房州司马。
同光初,授殿中监,以其素有明法律之誉,拜大理卿;未满秩,属为人所制。保殷曰:“人之多辟,无自立辟。”乃谢病以归,卒于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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