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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肄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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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肄,本奚人,有宠于熙宗,复谄事悼后,累官参知政事。 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自外入,烧内寝帏幔。帝徙别殿避之,欲下诏罪己。翰林学士张钧视草。钧意欲奉答天戒,当深自贬损,其文有曰:“惟德弗类,上干天威”及“顾兹寡昧眇予小子”等语。肄译奏曰:“弗类是大无道,寡者孤独无亲,昧则于人事弗晓,眇则目无所见,小子婴孩之称,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卫士拽钧下殿,榜之数百,不死。以手剑剺其口而醢之。赐肄通天犀带。凭恃恩幸,倨视同列,遂与海陵有恶。及篡立,加大臣官爵,例加银青光禄大夫。数日,召肄诘之曰:“学士张钧何罪被诛,尔何功受赏?”肄不能对。海陵曰:“朕杀汝无难事,人或以我报私怨也。”于是,诏除名,放归田里,禁锢不得出百里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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