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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铉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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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铉,字鼎臣,博州博平人。性纯厚,好学问。中大定十三年进士,调滕州军事判官、单州司候,补尚书省令史。章宗为右丞相,深器重之,除陕西东路转运副使。入为刑部主事,迁监察御史。迁侍御史,改右司谏。上疏论边戍利害,上嘉纳之,迁左谏议大夫兼工部侍郎,与党怀英同刊修《辽史》。 铉上书曰:“亲民之官,任情立威,所用决杖,分径长短不如法式,甚者以铁刃置于杖端,因而致死。间者阴阳愆戾,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愿下州郡申明旧章,检量封记,按察官其检察不如法者,具以名闻。内庭敕断,亦依已定程式。”制可。复上书论山东采茶事,其大概以为“茶树随山皆有,一切护逻,已夺民利,因而以拣茶树执诬小民,吓取货赂,宜严禁止。仍令按察司约束。”上从之。 承安四年,迁礼部尚书,谏议如故。是时有诏,凡奉敕商量照勘公事皆期日闻奏。铉言:“若如此,恐官吏迫于限期,姑务苟简,反害事体。况簿书自有常程,御史台治其稽缓,如事有应密,三月未绝者,令具次第以闻。下尚书省议。如省部可即定夺者,须三月拟奏,如取会案牍卒难补勘者,先具次第奏知,更限一月结绝,违者准稽缓制书罪之。” 上议置相,欲用铉,宰臣荐孙即康。张万公曰:“即康及第在铉前。”上曰:“用相安问榜次?朕意以为贾铉才可用也。”然竟用即康焉。 泰和二年,兴陵崇妃薨,上欲成服苑中,行登门送丧之礼,以问铉,铉对曰:“故宋尝行此礼,古无是也。”遂已。改刑部尚书。泰和三年,拜参知政事。亳州医者孙士明辄用黄纸大书“敕赐神针先生”等十二字,及于纸尾年月间摹作宝样朱篆青龙二字,以诳惑市人。有司捕治款伏。值赦,大理寺议宜准伪造御宝,虽遇赦不应原。已奏可矣。铉奏:“天子有八宝,其文各异,若伪造,不限用泥及黄蜡。今用笔描成青龙二字,既非八宝文,论以伪造御宝,非本法意。”上悟,遂以赦原。明日,上谓大臣曰:“已行之事,贾铉犹执奏,甚可嘉也,群臣亦当如此矣。” 泰和六年,御试,铉为监试官。上曰:“丞相宗浩尝言试题颇易,由是进士例不读书。朕今以《日合天统》为赋题。”铉曰:“题则佳矣,恐非所以牢笼天下士也。”上曰:“帝王以难题窘举人,固不可,欲使自今积致学业而已。”遂用之。久之,铉与审官院掌书大中漏言除授事。上谓铉曰:“卿罪自知之矣。然卿久参机务,补益弘多,不深罪也。”乃出为安武军节度使,改知济南府。致仕。 贞祐元年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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