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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朝水利


  熙宁元年六月辛亥,王临言:“保州塘泺已西可堤植木,凡十九年,堤内可引水处即种稻,水不及处,并为方田。又因出土作沟,以限戎马。”从之。中书言:“诸州县古迹阪塘,异时皆畜水溉田,民利数倍。近岁所在淹废。”诏诸路监司:“诏寻州县可兴复水利,如能设法劝诱,兴修塘堰圩埠,力利有实,当议旌宠。”

  五年十一月癸丑,睦州团练推官、知於潜县郏亶为司农寺丞、两浙路提举兴修水利。

  郏亶明年五月二十三日追官,《日录》载上语云:“郏亶且勿移动。”按:亶事讫无成,故安石专以此为出上意,今不取。

  庚午司农寺丞、新提举两浙路兴修水利郏亶言:“乞将向日凡言两浙水利文字付臣看详,或召言者询问,如实利便,及其人可任使,乞令分头主管官员依部役官举人,依曹孝立例给请受,候兴修,随功利小大,等第酬奖。”从之。

  曾孝立亦当考。又见七年十月。

  六年五月戊申,诏:“创水磑碾碓有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原减官司,容纵亦如之。”

  八月,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辟官相度两浙水利。上曰:“此事必可行否?”王安石等曰:“括乃土人,习知其利害,性亦谨密,宜不妄举。”上曰:“事当审计,无如郏亶妄作,中道而止,为害不细也。”丁丑,沈括言:“浙西诸州水患,久不疏障,堤防川渎,多皆淹废。今若一出民力,必难成功。乞下司农,贷官钱募民兴役。”从之。九月戊申,淮南东路转运司言:“真、扬州民逐熟于泗州见振救。”及两浙提点刑狱司言:“润州旱甚,乞发省仓,或量给度僧牒及紫衣师号,募人入粟,以备赈济。”诏各拨常平司粮三万石,募饥民兴修农田水利。上谓王安石:“奉先寺进新种稻极佳,赐与一道紫衣。”王安石曰:“陛下每以劝农事为急,甚善。”初,蔡河既作重闸,有余水,乃教河侧人种旱地为稻,而奉先率先种稻。上曰:“蔡河虽作重闸而未尝闭者,水有余故也。若教人广引蔡水种稻,则蔡河乃不患水多。”安石曰:“邓艾得并水东下营田者,以赖蔡河漕运故也。自不赖蔡河漕运,故欲并水东下,修邓艾遗迹不可得。今蔡河重闸无所用水,则欲并水东下,无所不可。若相旱地为塘,多引沟洫作水田,则陈、棣数州自足食,余及京师矣。此须择一能干事人,方了此。”

  七年正月,赐江宁府常平米五万石修水利。

  九年正月壬午,前相度淮南路水利刘瑾言:“体访扬州江都县古盐河、高邮县陈公塘等湖、天长县白马塘、沛塘、楚州宝应县泥港、射马港、山阳县渡塘沟、龙兴浦、淮阴县青州涧、宿州虹县万安湖、小河、寿州安丰县芍陂等,可兴置。古盐河、万安湖、小河,已令司农寺结绝,欲令逐路转运司选官覆案施行。”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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