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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蛮之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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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元年二月癸卯,泸州言江安县蛮人杀伤戎州内属户,同巡检、殿直任赛领兵追捕。 四月戊子,遣内殿崇班、閤门祗侯侍其旭乘传诣戎、泸招抚蛮人。自任赛遇害之后,蛮人不自安,遂集众为乱。虽屡示招诱,而侵扰不已,故令旭与转运使滕涉、本州长吏谕以祸福,如尚敢拒命,即召集酋首以兵威警之,苟能悛心,咸释其罪。倘执迷不改,须至加兵,即与钤辖等经度以闻。又令枢密院召前梓州路转运使李士龙询其便宜。士龙言:“泸州江安县最当要冲,望徙富顺监监押宋贵和知县事,兼本路监押,仍给精兵三百人。”从之。甲寅,泸州言:“近界诸蛮交相侵夺,请益兵御之。”上曰:“远方之人,但当抚慰,使安定耳。” 七月,侍其旭至泸州,蛮人即来首罪,杀牲为誓。旭按行盐井,蛮复拒之。旭率部兵百余,生擒其首领三人,斩数十级,而部下被伤者二几十人。旭遂趋黎州,以其事闻。时黎州蛮人斗婆行亦数出为寇,上以旭轻敌致侮,己未,降诏谕旭,令笃恩信,设方略,制御毋尚讨伐,以滋惊扰。 《实录》云:旭按行盐井,部下被伤,遂还黎州?按:旭受诏招抚戎、泸蛮人,初不及黎州,不知何以遂来黎州,而《实录》且称“还也”?黎州与戎、泸蛮人固相通,然道里亦稍远矣。其后遣将出兵,又以黎州巡检为名,其所讨伐,则多戎、泸边界,不知何也。据旭本传云:蛮人斗婆行出寇黎州,诏旭领兵讨之。乃不云治江安、杀任赛事,与《实录》、《会要》及正史俱不合。疑泸州及黎州皆有蛮人作过,而正史、《实录》、《会要》载首尾疏略也。今略依旭传删修,更须详考。 八月,侍其旭言:“蛮人僻在岩险,未即首罪,尚集徒党拒扞。望发兵三五千,与近界巡检并赴清井监胁诱。如尚敢陆梁,即因而讨之。”甲申,以文思副使、知庆州孙正辞为黎雅等州水陆都巡检使,东染院副使、环庆驻泊都监张继勋及旭为同巡检使,仍发陕西兵尝经战阵者付之,缘边给兵器。又录曹利用讨宜州悬赏罚格示正辞等,遣陕西转运使李士龙乘传与正辞等偕行,供给军须。其将士程俾冬初到彼,以春夏瘴毒也。峡路都监侯延赏病,上以蛮寇未宁,发兵招遏,虑施、黔、夔、峡蛮人惧扰,戊子,命閤门祗侯康训同官勾峡路驻泊公事,往慰抚之。戊午,孙正辞等以北兵不谙山川道路,因点集乡丁,目白兮子弟给兵器,使为乡导。又请济师。上以边徼穷僻,供亿非易,不许。仍诏正辞等:“如蛮寇不受招安,已经诛剪畏服,勿穷追之。”又言:“蛮性犷悍,往者丁谓夔州安抚,有诫誓,并令歃血为盟,署铁石柱以志其事,条制甚多。”诏枢密院录示正辞等。戊戌,益州言黎州蛮已招安,有未宁辑者,望就选使臣抚谕。诏梓州路转运使滕涉及侍其旭等:“如孙正辞等未至,第依前诏安抚,按兵勿出,候正辞等至彼,即听便宜从事。”益州言:“邛部川蛮杀保塞卖马蛮十八人,即移牒黎州,得报称邛部川与山后两陵素有雠隙,杀保塞蛮乃大渡河外蛮也。”因下诏戒敕,勿使相侵扰。又诏边臣不得辄入溪洞邀功生事。辛丑,令陕西转运使李士龙权管勾梓州路公事。时本路转运使滕涉至黎州遇疾,士龙部粮赴彼,因命之。 十月辛亥,中使史崇信言:“侍其旭等以衣服、绸布诱降蛮人斗婆行,将按诛其罪。”上以旭召而杀之,是违招安之实,乃降诏谕旭等:“有来招安者勿杀,如敢抗拒,即进兵讨伐。” 三年正月,上闻泸州三月即苦瘴毒,诏孙正辞、侍其旭等及二月即领军马分屯近郡。如戎人尚敢旅拒,量留兵守要害以御之。 二月癸未,内侍史崇信等言:“泸州蛮人有助斗引者剽劫商旅,攘夺转饷。见与孙正辞等分兵讨捕。”即遣使赐以辟疗药。 去年十二月崇信入奏,遣人就村舍诏谕斗引。今尚有助斗引为寇者,则斗引竞不赴招安也。大抵国史、《实录》序此段事迹,都不详备耳。 上封者言:“孙正辞等不能以方略招诱诸蛮,入其境,行无斥堠,粮馈有被夺者。”出其状示辅臣。陈尧叟曰:“已降诏督责。然昨遣嘉州小校往彼招诱,虑其邀功,未即悉谕蛮人以朝旨,致其疑而未复。今诣加申戒,若蛮人安集则赏,否则部送阙下,使有所畏惧。”上然之。庚子,孙正辞等言:安抚蛮人,悉已平定。降诏加奖。正辞等又言:“蛮罗忽余素忠顺,防援井监,捕杀违命者不已。”上遣内臣郝昭信褒慰之,且谕以赦蛮党前罪,勿复邀击。又虑正辞等兵还,岩穴或有啸聚,乃命史崇贵权管勾泸州军马事。 三月壬辰,以孙正辞为西染院使,侍其旭为内殿承制,赏平蛮之功也。张继勋先卒,诏录其嗣。所部禁、厢军及辇送、护援兵健、白兮子弟皆赐缗钱,随行使成军校及牙吏等,各第其功而赏之。 四月,上封者言:“戎、泸州蛮人前岁为梗,盖清井监深在溪洞,官府少人往来,致兹稔恶。”丁丑,诏江安县监军量分兵巡警之。 五月癸卯,以益州路转运使祠部员外郎张若谷为度支员外郎,陕西路转运使屯田员外郎李士龙为都官员外郎,赏戎、泸供馈之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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