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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纪(22)


  元鼎二年冬十有一月。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御史中丞李文与汤有郄。汤所厚吏鲁谒居。阴使人上变。告文奸事。事下汤治。论杀文。而德厚谒居。谒居病。汤亲为之摩足。赵王素怨汤。上书告汤大臣。乃与吏谒居摩足。疑与为大奸。丞相长吏朱买臣等素怨汤。亦言汤且欲为请奏。所爱幸贾人田信等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上以问汤。汤不服罪。于是上使使迫责汤。汤为书谢。因曰。陷臣者三长史也。遂自杀。昆弟诸子欲厚葬之。汤母曰。汤为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之有。载以牛车。有棺无椁。上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尽诛买臣等。

  初。汤好文。涉深刻。与太中大夫赵禹共定律令。禹官至少府。亦深刻。然禹意在奉公孤立。而汤佞智以谀世主。接士大夫。造请诸公。不避寒暑。以得声誉。上甚信用之。每朝奏事。日旰忘食。丞相充位而已。天下事皆决于汤。汤尝病。上亲问疾。匈奴尝求和亲。群臣议上前。博士狄山以和亲为便。汤曰。此愚儒无知。山曰。臣固愚。愚忠。不若汤诈忠也。上作色曰。吾使山居一郡。能无使虏人盗乎。山曰不能。曰居一县。又曰不能。复曰居一鄣。山自度穷且下吏。因曰能。遣山乘一鄣。至月余。匈奴斩山头而去。自是群臣畏汤。莫敢言矣。

  汤子安世。少为郎。给事中尚书。精勤于职。休沐未尝出行。后上方幸河东。亡书三箧。诏问莫能知。唯安世识之。具作其事。后购得本书以相校。无所遗失。上奇其才。擢为尚书郎中令。安世宽仁。与父行异。

  十有二月。丞相严青翟下狱死。

  春,起柏梁台。

  三月,大雨雪。

  辛亥。太子太傅赵周为丞相。

  夏,大雨水。关中饿死者以千数。

  秋九月。诏曰。仁不异远。义不辞难。江陵饥寒。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分循天下。吏民有能救饥困者。具举以闻。

  ***

  三年冬十月。徙函谷关于新安。以故关为弘农县。

  十有一月。令民有告缗者。以其半与之。

  春正月戊子。阳陵园灾。

  夏四月雨雹。关东郡国七十余县饥。人相食。常山王舜薨。谥曰宪王。王子勃嗣。有罪废。徙房陵。立宪王中子平为真定王。徙代王义为清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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