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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雄传


  法雄字文彊,扶风郿人也,齐襄王法章之后。秦灭齐,子孙不敢称田姓,故以法为氏。宣帝时,徙三辅,世为二千石。雄初仕郡功曹,辟太傅张禹府,举雄高第,除平氏长。善政事,好发擿奸伏,盗贼稀发,吏人畏爱之。南阳太守鲍得上其理状,迁宛陵令。

  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自称“将军”,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初,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击之,伯路等乞降,寻复屯聚。明年,伯路复与平原刘文河等三百余人称“使者”,攻厌次城,杀长吏,转入高唐,烧官寺,出系囚,渠帅皆称“将军”,共朝谒伯路。伯路冠五梁冠,佩印绶,党众浸盛。乃遣御史中丞王宗持节发幽、冀诸郡兵,合数万人,乃征雄为青州刺史,与王宗并力讨之。连战破贼,斩首溺死者数百人,余皆奔走,收器械财物甚众。会赦诏到,贼犹以军甲未解,不敢归降。于是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议,皆以为当遂击之。雄曰:“不然,兵,凶器;战,危事。勇不可恃,胜不可必。贼若乘船浮海,深入远岛,攻之未易也。及有赦令,可且罢兵,以慰诱其心,势必解散,然后图之,可不战而定也。”宗善其言,即罢兵。贼闻大喜,乃还所略人。而东莱郡兵独未解甲,贼复惊恐,遁走辽东,止海岛上。五年春,乏食,复抄东莱间,雄率郡兵击破之,贼逃还辽东,辽东人李久等共斩平之,于是州界清静。

  雄每行部,录囚徒,察颜色,多得情伪,长吏不奉法者皆解印绶去。

  在州四年,迁南郡太守,断狱省少,户口益增。郡滨带江沔,又有云梦薮泽,永初中,多虎狼之暴,前大守赏募张捕,反为所害者甚众。雄乃移书属县曰:“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兽不扰,皆由恩信宽泽,仁及飞走。太守虽不德,敢忘斯义。记到,其毁坏槛阱,不得妄捕山林。”是后虎害稍息,人以狱安。在郡数岁,岁常丰稔。元初中卒官。

  子真,在《逸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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