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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章帝纪(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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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初二年[77年] 夏四月,徙羌降者于河东。 封汝南王舅阴堂为西陵侯。楚王英子五人为列侯,勿置相臣吏人。 戊子,有司依旧典奏封诸舅①,太后诏曰:“有旧典,舅氏一人封也。吾非谦而不为,诚昧所可耳。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而欲施封爵,上行之为失政,臣受之为丧躯,不可明矣。先帝尝言:‘诸王财令半楚、淮阳②,吾子不当与光武帝子等。’③今何以马氏比阴氏乎?且阴卫尉天下称之,省中御者出,不及履而至门,此蘧伯玉之敬也④。又有好贤下士吐握之名⑤。〔新〕(亲)阳侯虽刚强⑥,微失理,然有方略,据地谈论,一朝无双。原鹿贞侯勇猛诚信⑦,此三人者天下选臣,岂可及哉,马氏不及阴氏远矣!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亏先后之法,有毛发之罪,吾不释也,言之不舍昼夜,而亲属犯之不止,治丧起坟,又不时觉,是吾言之不立,耳目之塞也。 ①《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奏封”作“请封”。太平《御览》卷一八二引《袁纪》,同今本。 ②《范书》皇后纪“财”作“裁”,二字古通用。 ③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诸皇子诏文。 ④《史记》仲尼弟子传索隐引大戴礼曰:“外宽而内直,自娱于隐括之中,直己而不直人,汲汲于仁,以善存亡,蘧伯玉之行也。”蘧伯玉,卫大夫也。 ⑤详见卷四“公孙不吐哺走迎国士”注。 ⑥据《袁纪》卷七及《范书》改。新阳侯,阴就也。 ⑦原鹿贞侯,即阴识。 吾万乘主①,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旁人无香熏之饰,衣但布帛。如是者,欲以身率服众也。以为外亲见之,当伤心自刻,但发笑言‘太后素好俭’。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车如流水马如龙。吾亦不谴怒之,但绝其岁用,冀以默媿其心②,而犹驽怠无忧国忘家者③。知臣莫若君,况亲属乎?” ①《范书》皇后纪作“吾为天下母”。 ②《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作“冀知默止”。 ③《范书》皇后纪“驽怠”作“懈怠”。驽怠不辞,或系“驽骀”之误。 上固请封之,太后诏曰:“吾反复念之,欲令两善,岂徒欲获谦虚之名,而令帝受不外施之嫌哉!窦太后欲封皇父①,曲周侯言‘高祖要无军功非刘氏不封’②。今马氏无功于汉,不得与阴、郭中兴之后等也。今辇毂下民食不造,岁汤火之忧也,奈何以此时封爵舅氏,令吾无面目于园陵,而令帝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可明矣。吾惧富贵重迭,若再实木,根必伤也③。且人所以欲封侯者,欲以禄养亲,奉祭祀,身温饱也。祭祀则受大官之赐,其身则御府之余,④尚未足邪,而必当一县封乎?吾计之孰矣,勿有疑。 ①《范书》皇后纪“皇父”作“王皇后之兄”。按《汉书》周亚夫传正作“窦皇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袁纪》误。 ②《范书》皇后纪“曲周侯”作“丞相条侯”。按曲周侯乃郦商也,吕氏败后即薨,不得预此议。其子郦寄嗣,《史记》、《汉书》亦不载此事。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曰:“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则《袁纪》误也。 ③李贤曰:“文子曰:‘再实之木,根必伤;掘藏之家,后必殃也。’” ④胡三省曰:“自西都以来,皇后家祀其父母,太官供具。御府令,掌中衣服及补澣之属;饮食则太官主之。此言衣食皆资于御府,概言之也。” 至孝之行,安亲为上①。今遭变异,谷价数倍,忧惶昼夜,坐起不安,而欲违慈母之拳拳!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可不慎。子之未冠,由于父母;已冠成人,则子之志。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专之。穰岁之后,行子之志,吾但当含饴弄孙②,不能复知政。”于是止,不封。 ①胡三省曰:“扬子曰: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四表之驩心。” ②释名曰:“饧,洋也,煮米消烂,洋洋然也。饴,小弱于饧,形怡怡也。”方言曰:“饧谓之餹。凡饴谓之饧,自关而东,陈、楚、宋、卫之通语也。”因以芽米煎熬,味甜而易消化,多为老幼之食也。 初,明帝寝疾,马防为黄门郎,参侍医药,及太后为明帝起居注,削去防名。上即位,太后诏三辅:诸马婚亲有嘱托郡县干乱吏治者,以法闻。防等治母丧,起坟逾制度①,太后以为言,实时削减。自后诸王公主家莫敢犯者,率相效以素,被服如一,上下相承,不严而化。太后置织室于濯龙中,内以自娱,外以先女功。衣大练②,御者秃帬不缘③。诸主家朝请,望见后袍极麤疏,反以为侍婢之数,就视乃非,人知者莫不叹息。 ①胡三省曰:“汉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有差。” ②李贤曰:“大练,大帛也。杜预注《左传》曰:‘大帛,厚缯也。’太后兄廖上书曰‘今陛下躬服厚缯’是也。” ③帬,即裙。释名曰:“裙,下群也,连接裙幅也。”又曰:“缘裙,裙施缘也。”又方言曰:“绕衿谓之帬。悬裺谓之缘。”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一书,以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的梳髻贵族妇女帛画为例,根据其衣袖口及下摆,均加深色宽缘,即宽边,证明“衣作绣,饰为缘”是《春秋》战国以至汉代贵族男女衣着的通常式样。据上可知马后好俭,欲以身率下,故反常服,裙不加缘也。 是时廖为卫尉,防为城门校尉,光为越骑校尉。廖等皆好施爱士,藉以名势,宾客争归之,言事者多以为讥,虽天子亦不善也。 秋,卢水羌反,以城门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与长水校尉耿恭率师征之。司空第五伦谏曰:“臣愚以为贵戚可封侯当之,不当豫于国事。何者?有过绳以法则负下①。窃闻马防当西征,臣诚以防亲舅,皇太后慈仁,脱有纤芥之难为意,此陛下之忧。”不从。防遂出征,大破羌。 ①《范书》第五伦传作“绳以法则伤恩,私以亲则违宪”。《袁纪》恐有脱误。 恭到陇西,上言:“宜令车骑将军防屯汉阳,以为威重。昔安封侯窦融怀集羌胡,开其欢心,子孙于今,乐闻窦氏。大鸿胪固前击白山,卢水闻固至,三日而兵合,卒克白山,(卢水)固之力也①。宜复遣固奉大使。”又荐临邑侯刘复②“素好边事,明略卓异,反以微过归国,宜令以功自效。令复将乌桓兵,所向必克”。由是忤于防。防令谒者李谭奏恭不忧军,被诏怨望。征下狱,免官〔归〕本郡③。 ①据《范书》及《袁纪》上文文意删。卢水者,卢水羌胡也,永平十五年冬随窦固出酒泉塞击匈奴者。 ②刘复,北海靖王刘兴子。《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曰:“临邑侯复,好学能文章。永平中,每有讲学事,辄令复典掌焉。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传毅等皆宗事之。”耿恭之奏,惟见此纪,则复又兼有武略矣。又《袁纪》之“要”,即约也。 ③据《范书》耿恭传补。 上欲为原陵、显节陵置国,于是东平王苍上疏谏曰:“臣窃见光武皇帝躬俭约之质,睹终始之分,初营寿陵,具遵古制。孝明皇帝大孝不违,奉而行之,不敢有所加焉。至于自奉之礼,尤为俭约,谦谦之美①,于斯为盛。臣愚以为国邑之兴,由秦以来,非古之制,丘陇且不欲其著明②,岂况郛郭哉③!上违先帝之心,下造无益之功,虚费国用,动摇百姓,非所以致和气,祈丰年也。又以吉凶之教言之④,俗不欲无故缮修丘墓,有所兴起。考之古法,则乖礼典;稽之时宜,则违民欲;求之吉凶,未见其福。陛下追考祖祢,思慕无已,诚恐左右过议,以累圣心。臣苍诚伤二帝之美,不畅于无穷也。”帝雅敬苍,从之而止。 ①《易·谦卦》曰:“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正义曰:“恒以谦卑自养其德也。” ②《礼记》檀弓上曰“古也墓而不坟”,又曰“古不修墓”,皆不欲其着明之意也。 ③释名曰:“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又杜预曰:“郛,郭也。” ④《论衡》卜筮篇曰:“夫卜曰‘逢’,筮曰‘遇’,实遭遇所得,非善恶所致也。善则逢吉,恶则遇凶,天道自然,非为人也。推此以论,人君之治有吉凶之应,亦犹此也。君德遭贤,时适当平,嘉物奇瑞偶至。不省之君,亦反此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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