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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纪(48)


  建武十七年[41年]

  春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①《通鉴考异》曰:“帝纪‘乙亥晦’,《袁纪》‘乙未’。据长历,三月丙申朔。帝纪误。”按续汉五行志亦作“乙未”。

  夏四月,上幸荥阳、颍川、章陵。

  六月癸巳,临淮公衡薨。

  秋七月,庐江费登等反,虎贲中郎将马援平之。

  ①《范书》马援传曰:“初,卷人维泛,訞言称神,有弟子数百人,坐法诛。后其弟子李广等,宣言泛神化不死,以诳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会徒党,攻没皖城,杀皖侯刘闵,自称南岳大师。遣谒者张宗,将兵数千人讨之,复为广所败。于是使援发诸郡兵,合万余人,击破广等,斩之。”据《郡国志》,皖城属庐江郡。又惠栋曰:“《袁纪》作‘费登’,当亦是卷人维泛之弟子,所载者异耳。”

  冬十月辛巳,皇后郭氏废,立皇后阴氏。

  初,郭后宠衰,数怀怨恚,废。〔上〕东门候郅惮上书曰:“臣闻夫妇之间,父不能得之于子,君不能得之于臣,况臣欲得之于君乎?是臣所不敢也。虽然,愿陛下念其不可,勿乱大伦,使天下有议社稷者。”上善之曰:“惮恕己而量主,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轻天下者也。”

  ①《袁纪》原误作“东门侯”,据《东观记》、《范书》改补。
  ②《史记》外戚世家曰:“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索隐曰:“以言夫妇亲爱之情,虽君父之尊而不夺臣子所好爱,使移其本意,是不能得也。故曰‘匹夫不可夺志’是也。”

  阴后,南阳新野人。更始元年,世祖纳后于宛,方北之洛阳,令后归新野,止宛。宛中少党,诸阴、邓乡里豪居,能自让。建武初,迎后于育阳,为贵人。上以后性宽仁,欲立之。后辄退让,自陈不足以当大位。时郭后以生太子强,故遂立郭后。及后生东海王阳,而宠益盛。后性慈仁,十岁丧父,语及之,未尝不流涕。上常言希见亲,不在已数十年,语及之,辄涕者。追爵谥后父隆为宣恩侯,以兄识为侍中,封元庶侯,识弟兴为期门仆射,兴弟就袭父爵,更封新阳侯。

  ①《范书》作“方西之洛阳”。按洛阳在宛之北,《袁纪》是。
  ②《范书》作“七岁丧父”。
  ③《东观记》作“父睦”,《续汉书》作“宣恩哀侯陆”,《范书》阙书,三书互异,未知孰是。

  识字次伯,齐武王时,以率宗人宾客为偏裨矣。及随世祖征伐,数有战功。将益其邑,识辞曰:“天下初定,将帅有功者众,臣幸托属掖庭,赏赐丰衍,如复加爵邑,此亲戚受赏,国人计功也,不可以示天下。”上甚美之。

  兴字君陵,筋力过人。其从出入,常操小盖,鄣翳风雨,泥涂狭隘,躬自履涉。上所幸止,必先入清宫。居则博观五经,访问政事,尊贤下士,广求得失,献善替否,荐达后进,好施接人,门无游侠。与张宗等不相好,知其有用,犹称其所长而达之。张泛之徒与兴厚善,以为华而少实,但私之以财,终不为言。是以世称其忠。起第宅,采椽麤朴,足避风雨。常称:“丰屋之戒,若不修德,虽有崇台广厦,犹传舍也。”上尝封兴,置印绶〔于〕前,兴固让曰:“未有先登陷阵之功,而一家数人受爵土,令天下觖望,臣诚不愿。臣蒙陛下中〔宫〕(官)恩泽至厚,可谓富贵已极,不可复加。”上见其让切,不夺其志。皇后问故,兴曰:“后不读书记邪?‘亢龙有悔’,多见不知量。外戚家苦不知谦,嫁女欲得因力配尊贵,娶妇求公主,愚心实不安也。富贵有极,当知足,骄奢益为观听所议。”后悦其言,不为宗亲求位,以干王政。

  ①惠栋曰:“周礼‘王后辇车有羽盖’。郑康成云:‘以羽作小盖,为翳日。’又轮人注云‘乘舆无盖’,贾公彦云:‘凡盖所以表尊,亦所以御雨。’”
  ②张宗,字诸君,南阳鲁阳人。曾为更始偏将军,后归邓禹,战甚力,诸将服其勇。复任京辅都尉,助冯异击关中。天下大定,迁琅邪相。永平初卒官。《范书》有传。
  ③据《范书》补。
  ④黄本“臣诚”作“至让”。《范书》本传作“至诚”。
  ⑤钮永建曰:“按‘官’当作‘宫’。”汉旧仪曰:“皇后称中宫。”《袁纪》下文既称“后”,钮说是,故据改。然此乃建武九年事,时阴后为贵人,不当有中宫之称,《范书》阴兴传“中宫”作“贵人”,较《袁纪》审慎。
  ⑥见《易·乾卦》,下句作“穷之灾也”。

  就刚强,不顺理,颇以贵势傲物。扶风人井丹,高抗之士也。诸王、贵人更请丹,莫能致。就自以为能致丹,诡诸王钱二万,使人通丹致之。丹不得已乃诣。就为丹设麦饭蔬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为能供美食,故相过耳,何谓如此!”就更为置盛馔。及就起,左右进辇,丹笑曰:“闻桀乘人车,此其是邪?”坐中皆失色,莫之敢应。就即为去辇,谈论尽日乃去。以其名高,就等无敢失意者,丹亦终身不仕。明帝初,就为少府。子丰尚郦邑公主,公主骄妒,丰亦狷狭,遂杀公主。丰诛死,就自杀,家属归本郡。

  ①《范书》逸民传作“乃诡说五王,求钱千万,约能致丹,而别使人要劫之”。
  ②李贤曰:“帝王纪曰:‘桀以人驾车。’”

  郭后既废,太子太傅张湛称疾引退,为太中大夫。上欲以湛为大司徒,湛至朝堂,坐遗小便,自称疾笃,遂不用,卒于家。

  湛字子孝,右扶风平陵人。举动必以礼,虽幽室闲处,不易其度,闺门之内,若严君焉。三辅归之,以为仪表。成、哀间为二千石,王莽时历守尉。建武初为左冯翊。修礼教,明好恶,政化大行。尝告归平陵,望县门而下车。主簿进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湛曰:“礼,下公门,式〔辂〕(路)马。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父母之国,所宜尽礼。”湛被征当还,冯翊曰:“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湛曰:“君以德进,湛以罪退。”逡巡而去。湛常乘白马,上每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

  ①据《礼记》及《范书》本传改。
  ②疑“冯翊”上脱“新”字。华峤书曰鲜于褒曾任冯翊尹。严耕望两汉太守刺史表置鲜于褒于张湛之后。此“冯翊”当是褒也。

  壬午,徙〔右〕(左)冯翊公〔辅〕(辄)为中山王,诸国公皆为王。

  ①《范书》沛献王辅传亦作“右冯翊公”。刘攽曰:“光武纪,辅封右翊公,此多冯字,误。天下亦无右冯翊郡也。”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光武纪无冯字。中山王焉传,封左冯翊公,与此传同,皆衍文也。左翊、右翊盖取嘉名,非分冯翊地为左右。”《袁纪》本卷上文正作“封皇子辅为右翊公”,刘、钱二说是。现据改“左”为“右”,“辄”为“辅”,依《范书》例,留“冯”字以存异文。

  是岁凤皇五集颍川郡,众鸟并从,行列盖地数顷,留止七十日。

  ①《东观记》作“一十七日”,《袁纪》与事理不合,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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