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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章帝纪(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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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初八年〔公元83年〕 春正月壬辰,东平王苍薨。 初,苍疾病,上忧念苍,使道上置驿马,以知疾之增损。薨问至,上悲不自胜,诏东平傅录王建武以来所上章奏及作词赋,悉封上,不得妄有阙。司空第五伦见上悼怆不已,求依东海王故事,自请护丧事。上以东海王行天子礼,旧制无三公出者,乃遣大鸿胪持节护丧事,诏诸王及公主、京师诸侯悉诣东平王葬,哀策曰:“咨王丕显,勤劳王室,亲命受策,昭于前世,出作蕃辅,克慎明德。昊天不吊,不报上仁,使屏余一人,茕茕靡有所终。今诏有司加赐鸾辂车、乘马、龙旗九旒、虎贲百人,谥曰献王。” 秋,即择班超为将兵长史,以徐干为司马。遣卫侯李邑使乌孙,到于阗,上言西域功不可成,盛毁超云:“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超闻邑言,叹曰:“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恐见疑于当世。”遂出其妻。上知超无二心,乃诏责邑,超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徐干谓超曰:“邑前亲毁君,欲败西域,今可缘诏留之,遣他吏送侍子。”超曰:“是言之狭也。以邑毁超,故遣之,内省不疚,何恤邑言。今留之,一时快意,然非忠臣也。” 于是疏勒王忠反,保乌即城。超乃立其府丞成大为疏勒王。其后忠设诈伪降,愿弃前罪,为杀新王。超内知其谋,而伪许之。忠大喜,将轻骑三百诣超。超密勒兵,待酒数行,超叱吏执忠,斩之,放击其众,大破之。 冬十二月,行幸陈留、梁国、淮阳、颍川。 戊申,诏曰:“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传说,难以正义,恐先师道丧,微言遂绝,非所稽古求道也。其令诸儒学《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传,以扶明学教,网罗圣旨。” 《古文尚书》者,出孔安国。武帝世,鲁恭王坏孔子宅,欲广其宫,得《古文尚书》及礼、《论语》、《孝经》数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入其宅,闻琴瑟钟磬之音,瞿然而止。孔安国者,孔子后也,尽得其书。尚书多于伏生所传十篇,安国献之。 毛诗者,出于鲁人毛苌。自谓子夏所传,河间献王好之。 谷梁者,瑕丘江公受之鲁申公。武帝时,董仲舒善说公羊,江公讷于口辩,义不如董仲舒,故谷梁学寝微,唯卫太子善谷梁。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乃求能为谷梁学者,得沛人蔡子秋,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后大儒萧望之等廷论二家同异,多从谷梁,由是谷梁学复兴。 汉初张苍、贾谊、张敞皆修《春秋左传》,谊为左氏训故。御史张禹与萧生同官,数言左氏于望之,望之善之,及翟方进、贾护、刘歆并传左氏学。故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 此四学虽传于世,至建武初议立左氏学,博士范升议讥毁左氏,以为不宜立。章帝即位,左氏学废,乃使郎中贾逵叙明左氏大义。逵又言《古文尚书》多与经传尔雅相应,于是《古文尚书》、毛诗、周官皆置弟子,学者益广。 逵字景伯,右扶风平陵人。身长八尺二寸,弱冠能诵五经、左传,兼通谷梁诸家之说,沈深有用,其所学者,可为人师。明帝时为郎,使与班固校书。帝即位,雅好古学,诏逵入讲白虎观,使说左氏传,上善其说。逵母尝病,上以逵居贫,欲赐之,以校书比例多,乃以钱二十万,使颍阳侯马防与逵。逵让曰:“逵母病甚,子贫无事于外,屡空,且从孤竹于首阳矣。”其思厚若此。迁卫士令。逵才学皆通,其所著论,为学者所宗。性佚,不修小节,当世以此讥焉,故不至大官。 袁宏曰:尧舜之传贤,夏禹、殷汤授其子,此趣之不同者也。夏后氏赏而不罚,殷人罚而不赏,周人兼而用之,此德刑之不同者。殷人亲尽则婚,周人百世不通,此婚姻之不同也。立子以长,三代之典也,文王废伯邑考而立武王,废立之不同者也。“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周之制也;《春秋》杀君之贼,一会诸侯,遂得列于天下,此褒贬之不同者。彼数圣者,受之哲王也,然而会通异议,质文不同,其故何耶?所遇之时异。 夫奕者之思,尽于一局者也;圣人之明,周于天下者也。苟一局之势未尝尽同,则天下之事岂必相袭哉!故记载废兴,谓之典谟;集叙歌谣,谓之诗颂;拟议吉凶,谓之易象;撰录制度,谓之礼仪;编述名迹,谓之《春秋》。然则经籍者,写载先圣之轨迹者也。圣人之迹不同如彼,后之学者欲齐之如此,焉可得哉!故曰“诗之失愚,书之失诬,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不可不察。圣人所以存先代之礼,兼六籍之文,将以广物惯心,通于古今之道。 今去圣人之世,几将千年矣,风俗民情,治化之术,将数变矣。而汉初诸儒,多案《春秋》之中,复有同异。其后殷书礼传,往往间出,是非之伦,不可胜言。六经之道可得详,而治体云为迁易无度矣。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诸子之言纷然殽乱。太史公谈判而定之,以为六家;班固演其说,而明九流。观其所由,皆圣王之道也,支流区别,各成一家之说。夫物必有宗,事必有主,虽治道弥纶,所明殊方,举其纲契,必有所归。寻史谈之言,以道家为统;班固之论,以儒家为高。二家之说,未知所辩。 尝试论之曰:夫百司而可以总百司,非君道如何情动,动而非已也。虚无以应其变,变而非为也。夫以天下之事,而为以一人,即精神内竭,祸乱外作。故明者为之视,聪者为之听,能者为之使,惟三者为之虑,不行而可以至,不为而可以治,精神平粹,万物自得,斯道家之大旨,而人君自处之术也。夫爱之者,非徒美其车服,厚其滋味,必将导之训典,辅其正性,纳之义方,闲其邪物。故仁而欲其通,爱而欲其济,仁爱之至,于是兼善也。然则百司弘宣,在于通物之方,则儒家之算,先王教化之道。居极则玄默之以司契,运通则仁爱之以教化。故道明其本,儒言其用,其可知也矣。 夫大道行,则仁爱直达而无伤;及其不足,则抑参差而并陈。患万物之多惑,故推四时以顺,此明阴阳家之所生也。惧天下扰扰,竟故辩加位以归真,此名家之所起。畏众寡之相犯,故立法制以止杀,此法家之所兴也。虑有国之奢弊,故明节俭以示人,此墨家之所因也。斯乃随时之迹,总而为治者也。后之言者,各演一家之理,以为天下法,儒道且犹纷然,而况四家者乎!夫为棺椁,遂有厚葬之弊;丧欲速朽,亦有弃尸之患。因圣人之言迹,而为支辩之说者,焉可数哉?故自此以往,略而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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