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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纪(14)


  建武七年〔公元31年〕

  春正月丙申,诏天下系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时海内新安,民得休息,皆乐吏职而劝农桑,风俗和同,人自修饰。上惟王莽伪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于是黜虚华,进淳朴,听言观行,明试以功,名实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园陵太盛,王侯吏人,转相仿竞。乃下诏曰:“世俗不以厚葬为鄙陋,富者过奢,贫者殚财,刑法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以来,乃知其咎。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终之义。”

  癸亥晦,日有蚀之。诏曰:“阴阳错谬,日月薄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无有所讳,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于是冯衍上书陈事:一曰显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旧功,四曰招俊杰,五曰明好恶,六曰简法令,七曰差禄秩,八曰抚边境。书奏,上将召见之。后以谗不得入。

  袁宏曰:夫谗之为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则理固然矣,贤君而谗言不绝者,岂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太形于外。夫好恶是非之情形于外,则爱憎毁誉之变应于事矣。故因其所好而进之,因其所恶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恶而于无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谗人之所资也。夫谗人之心,非专在伤物,处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务求其所欲。所恶者一人,所害者万物,故其毁伤,不亦众乎?若夫声色喜怒之际,虚实利害之间,以微售其言,焉可数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视听之所属,不能不关于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滞于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恶是非之情,未尝宣于外,而爱憎毁誉之言,无由而至矣。

  月癸亥晦,日有蚀之。是时宰相多以功举,官人率由旧恩,天子勤吏治,俗颇苛刻,因是变也。

  太中大夫郑兴上疏曰:“臣闻‘国无政,不用善,则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其道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应变之要也。昔在帝尧,洪水滔天,帝求俾乂,岳曰‘鲧哉’。帝知鲧不可,然犹屈己之是,从岳之非,重违众也。昔齐桓公避乱于莒,鲍叔从焉;既反国,鲍叔举管仲,桓公从之,遂立九合之功。晋文公奔翟,从者五人;既得晋国,将谋元帅,赵衰以郄谷为阅礼乐,敦诗书,使将中军,而五子下之,故能伏强楚于城濮,纳天子于王城。今兖职有阙,朝论辄议功臣。功臣用,则鲍、赵之举息矣。愿陛下上师陶唐,下览齐晋,以成屈己从众之德,以济群臣举善之美。臣闻上竭聪明,则下惧其罪。故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君威亢急,则臣道迫促。愿陛下留神宽恕,以崇柔克之德。”不从。

  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尝从刘歆学讲议,歆美其才,学者皆师之。兴既之叙州,坐事免。会赤眉作乱,东道不通,兴乃归隗嚣。嚣贰于汉,兴每匡谏,言辞恳至,嚣虽内不能悦,而外相崇礼。兴求归葬父母,嚣不听,而徙舍益禄。兴见嚣曰:“昔尝同僚,故归骸骨,非敢为用也,求为先人遗类耳。幸蒙覆载,得自保全。今乞骸骨,而徙舍益禄。兴闻事亲之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今为父母乞身,得益禄而止,是以父母为请也,无礼甚矣。将军焉用之!”嚣曰:“幸甚。”乃为办装,使与妻子俱。

  上闻兴归,征为太中大夫。光禄勋杜林上书荐兴曰:“执义坚固,敦于诗书,好古博物,见疑不惑,宜侍帷幄,以益万分。”于是敬异焉,每朝有大议,辄访问兴。上尝以郊祀事问曰:“欲以谶决之,何如?”兴曰:“臣不为谶。”上怒曰:“卿不言谶,非之邪?”兴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敢非。”上乃解曰:“言不当若是邪。”兴数言事,文辞温雅,然以不合旨,又不善谶,故不得亲用。

  有子曰众,以才学知名。其后皇太子及山阳王,因虎贲将梁松束帛聘众。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制,藩王不得私通宾客。”遂辞不受。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也。”众曰:“犯禁得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王闻之,嘉而不强。及梁氏败,宾客多坐之,众不染于辞。

  夏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秋,隗嚣遣步骑三万侵三辅,耿弇遣数百骑与战,为嚣所破。嚣将分兵取栒邑,冯异闻之,驰据其城。诸将皆曰:“虏兵乘胜,不可争锋。”异曰:“若虏得栒邑,则三辅动矣。攻者不足,守者有余。今先据栒邑,以逸待劳,非所谓争锋也。”遂驰入栒邑,闭城,偃旗鼓。嚣将不知,直来攻城。异击鼓建旗,成列而出。嚣军乱道,异大破之,追奔数十里。于是北地诸豪帅相率而降。诸将多有言功者,异独默然。上玺书劳异曰:“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诸将狐疑,莫有先发。将军独决奇算,摧敌殄寇,功如丘山,犹若不足。虽孟反后入,无以过也。今遣太中大夫赉医药、殡殓之具,以赐吏士,其死伤者,大司马已下亲吊问之,以崇谦让。”于是三军之士,莫不感悦。

  袁宏曰:谦尊而光,于是信矣。冯异能让,三军赖之。善乎,王之言谦也。杨朱有言:“行贤而去自贤之心,无所往而不美。”因斯以谈,圣莫盛于唐虞,贤莫高于颜回。虞书数德,以克让为首;仲尼称颜回之仁,以不伐为先。郄至矜善,兵在其颈;处父上人,终丧其族。然则克让不伐者,圣贤之上美;矜善上人者,小人之恶行也。司马法曰:“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不争则不相掩。”由此言之,民之所以和,下之所以顺,功之所以成,名之所以立者,皆好乎能让而不自贤矣。

  夫人君者,必量材任以授官,参善恶以毁誉,课功过以赏罚者也。士苟自贤,必贵其身,虽官当才,斯贱之矣。苟矜其功,必蒙其过,虽赏当事,斯薄之矣。苟伐其善,必忘其恶,虽誉当名,斯少之矣。于是怨责之情,必存于心;希望之气,必形于色。此矜伐之士,自贤之人,所以为薄,而先王甚恶之者也。

  君子则不然,劳而不伐,施而不德;致恭以存其德,下人以隐其功;处不避污,官不辞卑;惟惧不任,唯患不能。故力有余而智不屈,身远咎悔而行成名立也。且天道害盈,而鬼神福谦。凡有血气,必有争心。功之高者,自伐之责起焉。故宋公三命,考父伛偻;晋师有功,士燮后归;孟侧殿军,策马而入;三卿谋寇,冉有不对。其所以降身匿迹,如此之甚也何?诚知民恶其上,众不可盖也。

  夫逆旅之妾,恶者自以为恶,主忘其恶而贵焉;美者自以为美,主忘其美而贱焉。夫色之美恶,定于妾之面;美恶之情,变于主之心。况君子之人,有善不敢识,有过不敢忘者乎!其为美,亦以弘矣。故杨子之言足师,逆旅之妾足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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