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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廿一款恃强索诺 十九省拒约联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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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日本政府,议决二十一条件,电致驻华日使。日使叫作日置益,接奉政府文件,即于民国四年一月十八日,亲至总统府,谒见老袁,彼此行过了礼,略叙寒暄,日置益便从袖中取出文件,当面呈递。袁总统接阅一周,不禁皱起眉来,摇首数次,口中却支吾道:“这……这等条件,未免太酷,教敝国如何承认?” 日置益从旁冷笑道:“敝国上下,素疑总统为排日派,今始知言不虚传了。” 【故意翻跌。】 袁总统忙答辩道:“敝国与贵国,是最近邻邦,同种同文,理应格外亲善,况我自受任总统,更思借重邻谊,作一臂助,为什么说我排日呢?” 【情见乎词。】 日置益笑了又笑道:“总统既有意结好,何不将敝国要求,完全承认,借明亲善的本心?” 【口中有力。】 袁总统皱着眉道:“这事我不便作主,我是民国的总统,不是帝国的元首,可以随便签约的。” 【若为帝国元首,难道把中国领土,完全送日么?】 日置益复道:“总统大志,敝国亦已深悉,倘或此次条约,总统不愿允从,非但有碍总统利益,就是为中国计,亦觉岌岌可危。即如中国乱党,多半寓居敝国,现正竭力进行,敝政府虽未表同情,但若总统不肯从敝国要求,敝国即不能限制乱党,后事如何,非敝政府所能悬揣。窃谓为总统利益计,为中政府利益计,总统必须允诺,否则敝国疑总统不肯顾全邦交,或更提出严厉条件,亦未可知,还请总统三思!” 【数语是暗攻袁氏阴私,纯用威吓手段。】 袁总统迟疑半晌,方道:“且与外交总长商议,再行答复。” 日置益方起身告别。 隔了两天,日置益又访会外交总长孙宝琦,仍提交要求条件,且语孙总长道:“这事为两国利益起见,须守极端秘密,幸勿将条件内容,泄露别国。” 孙总长问是何意? 日置益正色道:“敝国人民,多言贵国用远交近攻的政策,亲近英、美,排斥敝国,所以极力反对,敝政府为顾全邦交起见,不忍决裂,为此命本驻使特进忠告,慎守秘密,毋得漏言。” 【袁氏惯用秘密,日本即以秘密二字作为要求,夫是谓之自取。】 孙总长无词可驳,只得唯唯如命,惟答言所交条件,应俟与总统熟商,方可定夺。日置益订明后会,告辞而去。看官!试想日本既野心勃勃,要求至二十一条件,何妨明目张胆,为什么要守秘密呢?【我亦要问。】原来日本雄长亚东,屡思并吞中国,奈因列强互峙,致多牵掣,眼看这锦绣江山,不能由他吞去,此次趁着欧洲战争,及袁总统谋帝乞助的时候,正好暗渡陈仓,硬迫中国允约。等到他国闻知,生米已做成熟饭,干涉也来不及了,这正是倭人的妙计! 孙总长既接收条件,当向总统府请示。袁总统乃召集国务卿等,先开秘密会议,大家看到条件,统是面面相觑,不敢发言。独段祺瑞奋然道:“这项条件,绝对是不能承认,不如却还了他,省却许多疑议。” 【是激烈派。】 袁总统嗫嚅道:“我国积弱得很,倘若一条不依,定致邦交决裂,酿成战衅,这却如何是好?” 徐世昌方接口道:“折冲樽俎,责在外交,应由孙总长往会日使,婉言解释,表明为难情形,要他改换条约,方便磋商。” 【是持重派。】 孙宝琦闻到此言,暗暗心急,忙向袁总统道:“宝琦不才,恐难胜任,请大总统另简材能,宝琦情愿辞职。” 【这是无上的善,策!】 袁总统顾宝琦道:“你若解职,何人可代?” 孙宝琦答道:“不如陆子欣。” 袁总统徐徐点首,并语徐世昌道:“且叫陆子欣出去当冲,何如?” 徐世昌随口赞成,因即散会。 越日,即调任孙宝琦为审计院长,改任陆征祥为外交总长。陆征祥也拟告辞,经袁总统召他入府,温言劝勉,并有许多密嘱,乃不得不勉为所难,即日就职,当下照会日使,约定二月二日,在外交部迎宾馆开非正式会议。外交总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及翻译各官,先行守候。过了午牌,方见日本公使日置益,带着参赞书记官,到了迎宾馆,两下开议。陆征祥词甚简单,但请日置益转达日本政府,改换条文。日置益不肯照允。 曹汝霖方插嘴道:“贵公使洞明时势,晓达政体,应知中国已成民主国,政府是国民的公仆,若果遽允要求,必致激起国民反对的风潮,将来双方均有不便,还请审慎为是。” 日置益微哂道:“中外人士,哪个不晓得袁总统独揽大权?今日为了两国交涉,反把国民作为后盾,岂非可笑?” 【乐得奚落。】 曹汝霖被他一驳,几乎无可解嘲,还是陆征祥接口道:“敝国若承认贵国条件,岂不要惹起他国交涉?但望贵国顾全友谊,休使敝国为难,敝国当深感厚情。” 日置益又答道:“陆总长对此谈判,是否担任全权?抑须请示总统?” 陆总长道:“今日与贵公使开谈,前已声明为非正式会议,不过先行讨论罢了。” 日置益道:“此项交涉,本驻使屡奉本国训令,要求贵国即予同意,今日既非正式会议,应请贵总长请命总统,速开正式谈判,以便早日解决,本驻使亦可复命销差了。” 言至此,即起身离座道:“明日再会。” 随与参赞书记官等,扬长去了。 过了三日,日置益复至外交部,与陆总长谈判多时,毫无结果,日置益乃去。嗣是又隔十多天,彼此未曾晤谈。看官道是何因?原来英、法、俄各国,曾与日本订立协约,在欧战期内,日本不得独谋利益,此次日本与中国交涉,当然要据约质问。日政府答复各国,只开了十一条件,还有十条严重的条文,一律瞒住。日置益闻这消息,所以暂时搁着,不来催促,至日政府答复各国后,复至外交部反复劝诱,陆总长等仍不承认,到了三月三日会议,已是第六次了。日置益气焰汹汹,对着陆总长道:“本驻使与贵总长磋商,已经数次,迁延至一月有余,仍然是茫无头绪,莫非轻视敝国不成?即如条文中第一款,就是山东方面的问题,请速承认原案,将历年中德条约范围以内的权利,一概转给敝国,另订中日山东条约,了结目前的要案。” 陆征祥淡淡答道:“山东问题,应俟欧战解决,再行提议,今尚不便。” 说到“便”字,日置益已跃起道:“这话未免欺人了!眼前要案,尚待迁延,岂他国理应尊重,我日本独可轻蔑么?” 陆总长正思答辩,日置益掉头不顾,悻悻径去。【强国公使,如是!如是!】 次日,日本政府才将二十一条件,通告欧洲列强,大致说是:“中日议约,中国全无诚意,因此追加条件,严重交涉”云云。自有此番通告,于是日本二十一条件,登在外国新闻纸上。我国辗转译出,才识条件内容的真相。事关国耻,特全录原文如下:【至此才录原文,著述者岂亦代守秘密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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