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北史 > 文成五王传 | 上页 下页
元谐


  (拓跋略)子谐,字仲和,袭。十九年,薨。

  诏曰:“古者大臣之丧,有三临之礼,此盖三公已上。自汉已降,多无此礼。庶仰遵古典,哀感从情。虽以尊降伏,私痛宁爽。欲令亲王有期亲者为之三临,大功亲者为之再临,小功缌麻为之一临。广川王于朕大功,必欲再临者,欲于大敛日亲临尽哀,成服之后,缌衰而吊。既殡之缌麻,理在无疑。大敛之临,当否如何?为须抚柩于始丧?为应尽哀于阖柩?”

  黄门侍郎崔光、宋弁、通直常侍刘芳、典命下大夫李元凯、中书侍郎高聪等议曰:“三临之事,乃自古礼。爰及汉、魏,行之者稀;陛下方遵前轨。臣等以为若期亲三临,大功宜再。始丧之初,哀之至极,既以情降,宜从始丧。大敛之临,伏如圣旨。”

  诏曰:“魏、晋已来,亲临多阙,至于戚臣,必于东堂哭之。顷大司马安定王薨,朕既临之后,受慰东堂。今日之事,应更哭不?”

  光等议曰:“东堂之哭,盖以不临之故。今陛下躬亲抚视,群臣从驾,臣等议,以为不宜复哭。”

  诏曰:“若大司马戚尊位重,必哭于东堂。而广川既是诸王之子,又年位尚幼,卿等议之,朕无异焉。”

  谐将大敛,帝素委貌深衣哭之,入室哀恸,抚尸而出。

  有司奏:“广川王妃薨于代京,未审以新尊从于卑旧,为宜卑旧来就新尊?”

  诏曰:“迁洛之人,自兹厥后,悉可归骸芒岭,皆不得就茔恒、代。其有夫先葬北,妇今丧在南,妇人从夫,宜还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坟于恒、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从之。若异葬,亦从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丧,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户属恒、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从所择。其属诸州诸,各得任意。”

  诏赠谐武卫将军,谥曰刚。及葬,帝亲临送之。

  子灵道袭。卒,谥悼王。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