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北史 > 景穆十二王传 | 上页 下页 |
元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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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弟褒,字孝整,少有成人量。年十岁而孤,为诸兄所爱养。善事诸兄。诸兄议欲别居,褒泣谏,不从。家素富,多金宝,褒一无所受,脱身而出。仕周,位开府、北平县公、赵州刺史。从韦孝宽平尉迟迥,以功拜柱国,进封河间郡公。 隋开皇中,拜原州总管。有商人为贼劫,其人疑同宿者而执之。褒察其色冤而辞正,遂舍之。商人诣阙讼褒受金纵贼。隋文帝遣穷之,使者簿责褒何故利金而舍盗。褒引咎无异辞。使者与褒俱诣京师,遂坐免官。其盗寻发他所。上曰:“何至自诬?”褒曰:“臣受委一州,不能息盗,臣罪一也;百姓为人所谤,不付法司,悬即放免,臣罪二也;无顾形迹,至今为物所疑,臣罪三也。臣有三罪,何所逃责!臣又不言受赂,使者复将有所穷究,然则缧绁横及良善,重臣之罪,是以自诬。”上叹异之,称为长者。 炀帝即位,拜齐郡太守。及辽东之役,郡官督事者前后相属。有西曹掾当行,诈疾,褒杖之。掾大言曰:“我将诣行在所,欲有所告。”褒大怒,因杖百余,数日死。坐免官,卒于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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