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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杨俊


  秦王俊,字阿祗。开皇元年,立为秦王。二年,拜上柱国、河南道行台尚书令、洛州刺史,时年十二。加右武卫大将军,领关东兵。三年,迁秦州总管,陇右诸州尽隶焉。俊仁恕慈爱,崇敬佛道,请为沙门,不许。六年,迁山南道行台尚书令。伐陈之役,为山南道行军元帅,督三十总管,水陆十余万,屯汉口,为上流节度。寻授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转并州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初颇有令问,文帝闻而大悦。后渐奢侈,违犯制度,出钱求息。帝遣按其事,与相连坐者百余人。于是盛修宫室,穷极侈丽。俊有巧思,每亲运斤斧,工巧之器,饰以珠玉。为妃作七宝幕篱,重不可戴,以马负之而行。徵役无已。置浑天仪、测景表。又为水殿,香涂粉壁,玉砌金堦,梁柱楣栋之间,周以明镜,间以宝珠,极莹饰之美。每与宾客伎女弦歌于上。

  俊颇好内,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于瓜中进毒。俊由是遇疾,徵还京师。以俊奢纵,免官,以王就第。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秦王非有他过,但费官物、营廨舍而已。臣谓可容。”帝曰:“法不可违。”升固谏,帝忿然作色,升乃止。杨素复进谏,以秦王过不应至此。帝曰:“我是五兒之父,非兆人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卒不许。

  俊疾笃,含银,银色变,以为遇蛊。未能起,遣使奉表陈谢。帝责以失德。大都督皇甫统上表请复王官,不许。岁余,以疾笃,复拜上柱国。

  二十年六月,薨于秦邸。帝哭之数声而已,曰:“晋王前送一鹿,我令作脯,拟赐秦王。今亡。可置灵坐之前。心已许之,不可亏信。”帝及后往视,见大蜘蛛、大蛷螋从枕头出,求之不见。穷之,知妃所为也。俊所为侈丽物悉命焚之。敕送终之具,务从俭约,以为从世法。王府僚佐请立碑,帝曰:“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若子孙不能保家,徒与人作镇石耳。”

  妃崔氏以毒王故,下诏废绝,赐死于其家。

  子浩,崔氏所生也。以其母谴死,遂不得立。于是以秦国官为丧主。俊长女永丰公主,年十三,遭父忧,哀慕尽礼,免丧,遂绝酒肉。每忌日,辄流涕不食。有开府王延者,性忠厚,领俊亲信兵十余年,俊甚礼之。及俊疾,延恒在閤下,衣不解带。俊薨,勺饮不入口者数日,羸顿骨立。帝闻悯之,赐以御药,授骠骑将军,典宿卫。俊葬日,延号恸而绝。帝嗟异之,令通事舍人吊祭,诏葬延于俊墓侧。

  炀帝即位,立浩为秦王,以奉孝王嗣。封浩弟湛济北侯。后以浩为河阳都尉。杨玄感作逆之际,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勒兵讨之。至河阳,修启于浩,浩诣述营,共相往复,有司劾浩以诸侯交通内臣,竟坐废免。宇文化及弑逆,立浩为帝。化及败于黎阳,北走魏县,自僭为帝,因而害之。

  湛骁果有胆烈。大业初,为荥阳太守,坐浩免,亦为化及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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