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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传论
论曰:士之立名,其途不一,或以循良进,或以严酷显。故宽猛相资,德刑互设。然不严而化,君子所先。于洛侯等为恶不同,同归于酷,肆其毒螫,多行残忍。贱人肌肤,同诸木石;轻人性命,甚于刍狗。长恶不悛,鲜有不及。故或身婴罪戮,或忧恚俱殒,异术皆毙,各其宜焉。凡百君子,以为有天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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