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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光传


  卢辩弟光。

  光字景仁。性温谨,博览群书,精于《三礼》,善阴阳,解钟律,又好玄言。孝昌初,释褐司空府参军事。及魏孝武西迁,光于山东立义,遥授晋州刺史。大统六年,携家西入,除丞相府记室参军,赐爵范阳县伯。俄拜行台郎中,专掌书记,改封安息县伯。历位京兆郡守、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匠师中大夫,进爵燕郡公、虞州刺史,行陕州总管府长史,卒官。周武帝少尝受业于光,故赠赙有加恒典,赠少傅,谥曰简。

  光性崇佛道,至诚信敬。常从周文狩于檀台山,时猎围既合,帝遥指山上谓群公曰:“公等有所见不?”咸曰:无所见。”光独曰:“见一桑门。”帝曰:“是也。”即解围而还。令光于桑门立处造浮图。掘基一丈,得瓦钵锡杖各一,帝称叹,因立寺焉。及为京兆,而郡舍先是数有妖怪,前后郡将,无敢居者。光曰:“吉凶由人,妖不妄作。”遂人居之。未几,光所乘马忽升厅事,登床,南首而立。食器无故自破。光并不以介怀,其精诚守正如此。注《道德经章句》行于世。

  子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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