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原振侠传奇 > 爱神 | 上页 下页
三〇


  体育馆内点着部分的灯,灯光看来相当暗淡。原振侠在走廊中走着,脚步声显得相当空洞,整个体育馆看来全是空的。

  在走廊中转了一个弯,有一块招牌,箭头指着“壁球室”这三个字。原振侠一直来到了第六号壁球室的门前,伸手把门推开了少许,又把刚才对那两个大汉所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他的话才一出口,就听得门内,响起了闷雷一般的闷哼声。接着,便是一个压低了的,但是听起来仍然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威胁力的声音:“如果你现在转身回去,没有人会反对!”

  原振侠怔了一怔,凭他敏锐的听觉判断,那不是卡尔斯将军的声音,声音听来十分陌生。

  声音听来虽然陌生,但是那种威势,却使人感到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压迫。像是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以锐不可当之势,当头压将下来一样!

  若是一个胆小的人,或是一个没有斗志的人,说不定一听这样的声音,会掉头就走。但原振侠不是这样的人,他冷笑了一声:“看看卑劣小人怎么卑劣,也是一种乐趣!”

  他说着,一抬腿,已然踹开了门。然后,他立即看到了站在壁球室中央的那个人——

  壁球室的空间,不算是很大,但总也是可以供两个人来回奔驰的空间。可是,那个人站在壁球室的中间,使人顿时觉得整个壁球室变得狭窄起来——那是由于这个人的体型,实在太壮大了!

  旧小说中,常有形容壮大汉子的形容词。例如“铁塔一般的身形”、“神威凛凛的一条大汉,足有九尺开外”、“门神一般”等等。

  但这些形容词,放在眼前这个壮汉身上,却还嫌不够!

  原振侠是医生,对于人体的结构,自然再熟悉也没有。他一看就看出,这壮汉的体高,约莫是两公尺十公分,也就是接近七呎,他的体重,至少超过一百八十公斤,那是一个真正的巨人!

  这时,他只穿着一条短裤,上身精赤着。全身简直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全是即使不鼓劲也块块坟起的肌肉。

  他的头并不是特别大,那更显得他的脖子的粗壮。那脖子,看来像是短短的一截石桩,而在石桩之上的,则是一张看来凶恶无比的、带着疤痕的脸。那张脸,根本不必摆出凶恶的神情来,已足以令人震慑。自他双眼之中射出来的那种凶光,足以使得胆怯者俯伏在他的脚下,听凭他的宰割!

  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短靴,在右边靴统子上,插着一柄十分锋利、隐隐闪光的匕首。他的双手手指,在缓缓伸出着,当他的手指捏成拳头时,看起来不像是两只人的拳头,而是一双铁锤。

  一看到这样巨大的一个凶汉,原振侠就不禁呆了一呆。他自然从来也未曾见过这个巨汉——这样外型的人,任何人见过一次,便再也不会忘记的,可是原振侠又有似曾相识之感。

  他陡地想了起来——林文义叔述的经历中的山虎上校,应该就是这样子的吧!

  原振侠才一走进来,门就在他的身后“砰”地关上。原振侠的心中,并没有怯意,只是有点愤慨。他自然不会以为那是黄绢的主意,这个巨大的凶汉,多半是卡尔斯将军派来的——卡尔斯将军不但是狂人,而且是十足的懦夫!

  他冷笑了一下,迎着那巨人,向前走出了几步。当他接近对方之际,甚至可以感到对方体内迸发出来的那股异乎寻常的力道!

  他已经在迅速地转着念:如果要和这个人,展开最原始的搏斗的话,他应该采取甚么方针——几乎所有的搏斗,取得胜利的一方,都是自如何得胜利的方针来决定的。大至成千上万军队的决战,小至一对一的单独搏斗,都不能例外。

  面对着这样壮硕的一个巨人,原振侠自然不敢有任何轻视之意,他在对方面前,约不到两公尺处站定。他保持了这个距离,是估计了对方手臂的长度,和腿的长度之后所作出的行动。

  他估计在这样的距离,对方不论是出拳也好,是起脚也好,都不能在一抡臂和一抬脚之间就击中他,必须先移动身子。而只要对方移动身子,原振侠就可以知道他的行动的意图,便于趋避或出击。

  那凶汉盯着原振侠。原振侠的个子已经相当高了,可是和那大汉相比,还是差了一个头。巨汉盯着他看,若是他和对方凝视的话,他就必须微微仰起头来。

  原振侠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如果这样做了,就会给对方以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增加对方的气势!

  原振侠已感到即将来临的是怎么一回事,他自然不能给对方任何增加气势的机会。

  原振侠只是平视着那巨汉,视线的焦点,落在巨汉的颈上。

  一个人,不管他的脖子多么粗壮,总是人体中若干柔弱部分之一。原振侠的目光,炯炯有神,十分锐利,虽然焦点集中在对方的颈上,但同时也可以使对方感到他目光中的凌厉。

  两人对峙着,谁也不说话,谁也不动。可是在一分钟之后,原振侠知道,自己在对峙之中,已然使得对方至少不敢再轻视自己。因为那巨汉的喉结,从凝止不动,变成了上下在移动着!

  原振侠冷冷地道:“是你假借黄将军的名义,请我来的?”

  原振侠的语调之中,有着故意的、极度的轻视,这自然也是他对待强敌的方法之一。他是在说对方还没有资格自己假冒黄绢的名义,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指使他的!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