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倪匡 > 秘密征空 | 上页 下页 |
二六 |
|
局长转身向前走去,洪森跟在后面,才走进局长的办公室,洪森便急不及待地道:“局长,我怀疑王警官在说谎,因为鬼手杨斗绝未来到本埠,而王警官却告诉我,在那辆卡车上,发现了杨斗的指纹。” 洪森的话,在不明内情的人,听来是无头无脑的,但是局长作为最高警务工作的负责人,他自然已得了所有的报告,他明白洪森是在说甚么。 他转过身来,道:“那你错了,在那卡车上,的确发现了杨斗的指纹。” 洪森陡地一怔,他的第一个假设,已经被否定了。 他忙道:“那么,一定是有人,假造了杨斗的指纹,特地印在那卡车的门上的。” 局长望着洪森道:“你真肯定鬼手杨斗不在本埠?‘宇宙一号’的爆炸事件,与他无关?” 洪森道:“我可以肯定,事实上,警方要弄明白这一点,也是很容易的,连我也知道郭承江是鬼手在本埠的代理人,虽然没有甚么充份的证据,但是警方人员,更应该知道这一点。鬼手在巴哈马,要调查他是不是曾离开过巴哈马,也极其简单。” 当洪森在说那番话的时候,局长已然坐了下来,可是洪森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霍地站了起来。 局长在站了起来之后,立时道:“是的,那是极简单的,可是为甚么──” 他讲到这里,突然顿了一顿,又望了洪森一眼。 看局长的神情,分明是他在剎那之间,已经想到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但是洪森却不知道局长究竟是想到了一些甚么。 只见局长按下了对讲机的掣,道:“请陈副局长!” 对讲机中传来了一个声音,道:“在接到王警官报告他在巡逻中听到密集的枪声之后,陈副局长立时带人赶去了。 ” 局长按回了对讲机的掣,从他紧锁的眉心看来,他正沉思着,然后,他又按下了另一个掣,道:“王警官报告发生事故的地点是在甚么地方?” 他立时得到了回答。 洪森道:“局长,我要去看一看!” 局长点头道:“好的,我有一个重要的会议要出席,不然我可以和你一起去,要不要我派人和你一起去?” 洪森忙摇头道:“不用了,有陈副局长在那里,也是一样的,刚才,我还在航空公司的联席会议中见过他。” 局长在那时,像是想说甚么,但是他却只是嘴唇动了动,并没有说出甚么来,伸手拍了拍洪森的眉头,道:“好,不过,你小心一些!” 洪森急于离去,也不知道局长吩咐他“小心一些”是甚么意思,因为他想不到自己去见王警官,有甚么须要特别小心的地方。 他转过身,离开了局长的办公室。 局长坐了下来,双手放在桌上,看他的样子,像是正在思索着,而他在沉思的,一定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因为他脸上的神情,是如此之严肃! ▼第八章 王警官脸上的神情,显得十分疑惑,但是他手中的枪,已然垂了下来。 一看到王警官手中的枪垂了下来,安道叔叔和舒秀兰两人,不由自主,松了一口气,那已经够了,那证明王警官不是陈耀南的同党,如果他是的话,他应该向他们射击了。 王警官道:“是你们,这里发生了甚么事?” 舒秀兰和安道叔叔两人,还未曾回答王警官这个问题,一个警员已奔了过来,喘着气,道:“王警官,外面的两个死者,其中一个,是机密工作调查组的人。” 王警官吃了一惊,立时又向安道叔叔和舒秀兰望来,舒秀兰立时向前走来,她知道,在这时候,如果向王警官说起陈副局长的犯罪行为,那么,不但要大费唇舌,而且,也很不容易使王警官相信。 是以,她一面向前走来,一面极其简单明了地道:“王警官,这件事,极其严重,请你和我们一起回总局,去见局长,见到了局长,我自然有解释的。” 王警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自然也可以看得出,这件事,的确十分严重! 但是他却可以同意舒秀兰的说法,因为在他的职责而言,他必须将舒秀兰和安道叔叔两人,带回警局去,如果他们两人不肯去,他还要行使他的职权,如今他们自己愿意去,自然问题解决了。 是以王警官点头道:“好的,你们先走!” 安道叔叔和舒秀兰两人,一起走了出去,王警官向他属下的警员,作了一个手势,舒秀兰和安道叔叔两人,虽然在形式上并不是被拘捕,但是实际上,他们是在严密的监押之下,上了警车的。 但是安道叔叔和舒秀兰两人,却全然不在乎这些,只要王警官不是陈耀南的同党,他们已经高兴莫名了,只要他们到了警局,见到了局长,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又何必在乎是在甚么样的情形之下,到达警局的? 两辆警车,先后向前疾驰,公路上很沉寂,除了两辆警车之外,几乎没有别的车辆。 在警车上,王警官用无线电通讯系统,在向警局作报告,而他得到的答复是:陈副局长在接到你第一次的报告之后,就立即来了! 无线电通讯仪中传出来的声音,同在警车上的舒秀兰和安道叔叔也听到了,他们两人互望了一眼,舒秀兰立时道:“王警官,请你改道,我们绝不能和陈副局长见面,必须立即到总局去和局长会面。 ” 王警官忙道:“为甚么?” 舒秀兰急道:“别问我为甚么,照我的话去做,这事情极其严重。” 王警官摇着头,道:“舒小姐,虽然我和你很熟,但是你的要求,理由太不充份,我正急于和陈副局长会面,而你却──” 舒秀兰打断了王警官的话头,道:“你──”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