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年轻人与公主系列 > 离魂奇遇 | 上页 下页


  年轻人一字一顿:“整个建筑物连花园,叫做‘方园’,主人就是方一甲……”

  公主也现出了十分惊讶的神情,她不由自主摇了摇头:“那么,征求人参的人,真是方一甲了?可是为什么后来我会有那么怪异的感觉呢?”

  年轻人作了一个鬼脸,公主的神情更是疑惑,欲语又止,过了一会,才道:“我的推测是,方一甲、人参,和死亡、仇恨、残杀等等可怕行为之间,有着十分复杂的联系,所以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年轻人仍然不回答,又作了一个鬼脸——因为这一切,都是公主的异能,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

  公主忽然现出了十分焦躁的神情来,连连挥着手。年轻人知道那是她想到了一些情形,可是又想不出头绪来时的情形。他柔声道:“别急,事情看来虽然毫无头绪,但是一条一条理出来,总可以有头绪的!”

  公主深深吸了一口气:“好,首先,那块匾上的‘黑水白山’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一听,就呵呵笑了起来——公主毕竟不是中国人,对中国的一切,所知不多,所以才会有这个问题。这四个字,普通的中国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的。

  他一面笑,一面解释:“黑水,指黑龙江,白山,指长白山,黑水白山,就是指中国东北的那一大片土地,俗称东三省,日本人曾在那里建立满州国。”

  公主“哦”地一声:“方一甲是东北人?”

  年轻人侧着头,想了一想:“他……好像是山东人,早年,由于天灾人祸,很多山东人出关到东北去谋生,这种行动,称之为‘闯关东’,很多在东北生了根,就变成了东北人。”

  公主皱着眉,用心听着,忽然又问:“好像你对方一甲很熟悉?”

  年轻人的回答是:“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少年人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公主扬了扬眉,不等她再问,年轻人已经道:“是我的叔叔,带我去见他的。”

  提到了年轻人的叔叔,公主现出十分尊敬的神情。年轻人的叔叔,甚至比年轻人更传奇,在冒险世界中的地位相当高。年轻人的机智灵敏,甚至精通的各种技艺,几乎全是他叔叔从小就对他施行严格的训练所形成的。

  每次,年轻人提及他的叔叔时,公主都会有十分尊敬的神情,那是因为公主和年轻人的叔叔,也曾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之故。

  年轻人的叔叔早已退出了冒险生涯,已经退隐了——他退隐得如此之彻底,连年轻人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所以,年轻人和公主虽然十分怀念他,可是除非他的叔叔主动和他们联络,他们无法可以知道他在哪。每当想起这一点,年轻人的心中,就不免怅然,这时,年轻人怅然之感萌生,忽然想起了公主的异能,他忙向公主望去。

  公主显然也在同时,想到了同样的事:她可以用异能把年轻人的叔叔找出来!

  看!故事越来越复杂了,又牵出了年轻人久已退隐了的叔叔来了,而在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对报上的一则广告有兴趣而已!

  公主道:“现在我思绪十分乱,无法集中意念,等到我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我会设法把叔叔找出来。”

  年轻人作了一个请问的手势,公主问:“叔叔和你一起去见方一甲,有什么目的?”

  年轻人摇头:“没有目的,叔叔带着我漫游世界各地,经过这里,叔叔就对我说,带你去见一个人!”

  那年,年轻人十五岁,他叔叔的话,他至今记得,叔叔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平常的人,如果有机会认识他们的话,都不要放过机会。就算不能认识,见上一面,也是好的。今天我带你去见的一个人,十分奇特,难以分类,你可以自己去下一个判断!”

  少年的年轻人十分好奇:“那是什么人?”

  叔叔说出了“方一甲”的名字,那时,年轻人的见识已十分广博,他立即道:“是那个大富豪,叔叔是怎么认识他的?”

  叔叔想了一会,才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和关东的一帮胡子有了纠葛,我恰好在关东,又认识那帮胡子,就居间替他们调解了,双方都很感激我,送了我礼物。胡子首领送的是一柄极好的马刀——”

  年轻人插了一句口:“哪,我见过那柄刀,真是锋利之极的好刀!”

  那柄略呈新月型的马刀,年轻人确然见过,而且把玩过,叔叔还教了他一套刀法,直到这时,年轻人才知道刀是一个胡子的首领送的。“胡子”,就是马贼,是策着马队,打家劫舍,胡作非为的强盗,在强盗堆中,也间或有些豪侠式的人物,时代观念不同,现代社会不可能推崇强盗,可是“水浒传”之中,杀人如砍瓜切菜的强盗,个个都是英雄。

  叔叔停了一下:“方一甲送我的,是一支罕见的成形野山参,这支参,后来我转送了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干成了一件大事。”

  年轻人当时并没有问“干成的大事”是什么,因为叔叔做过的事太多了。大事可能是帮助国民革命军打了胜仗,消灭了一个军阀。也有可能,是炸掉了入侵日军的重要军事设备等等。

  年轻人也没有问方一甲和马贼之间的是非是什么,因为那可能是一个极长的故事。叔叔忽然叹了一声:“这个人十分有头脑,他知道在江湖上混下去,刀头上舐血的日子,终归不免刀下身亡,所以他离开了中国,挟资南下,做起生意来,后来成了富豪,他最喜欢人参——真正的长白山野山参,常说人参救过他一命,所以一直在高价收买人参。”

  叔叔又说:“采参客有了上佳的货色,都会卖给他,因为他出得起好的价钱。不论时局怎么变化,钱总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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