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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我这样说,是当时的一种直接的想法。)

  (事后,在整理整件事的过程之中,我想起当时的想法,自己也只是苦笑。)

  (因为,“诉诸武力的决胜”,岂单是武林门派或秘密会社解决纷争的方法而已!看看人类的历史,大大小小,所有的分歧或纷争,发生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论当事双方打着多么冠冕堂皇的旗帜,采取的方法,都是诉诸武力决胜!那是人类的本性,也是依据罪恶的人类的本性所能采取的唯一方法,如同肚子饿了就要进食一样,对人类来说,再自然不过。)

  我想到,胡明手无缚鸡之力,李规范可能势孤力单,在那些人刚一出现之际,他似乎已发现事情不怎么对劲,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要求我的帮助。

  那我应该怎么做?

  这个问题的答案,实在再简单不过了。

  我双手在峭壁的石角上一按,人已翻上了峭壁,山顶上相当平坦,并没有甚么可供掩遮的地方,虽然天色相当黑,我也不以为偷偷摸摸就可以避得开守卫者的耳目——中国武术是一种发挥人体潜能的精深学问,人体的潜能,在经过种种不同途径的训练之后,究竟可以得到甚么程度的发挥,无人可以有定论,而几乎是无穷无尽的。像只借着微弱的光线,甚至在一般人认为全无光线的环境下还可以看到东西,根本不是甚么稀罕的事。

  同样的,细微到普通人听不到的音量,受过特别训练,听觉的潜能得到了发挥的人可以听见,也不是甚么稀奇的事。

  再同样的,普通人一拳打出去,只有五十公斤的冲击力,在潜能得到发挥之后,一拳就可以有十倍八倍的力道。所谓各门各派,各种各类的武术,尤其是内功,神秘自然是够神秘的了,但是归于一句话,那就是一种使人体潜能得到发挥的方法。

  我如果假设自己所要面对的是一批人体潜能都得到了不同程度发挥的异人,那么我就自然不能采取对付普通人的方法。

  所以我决定,与其偷偷摸摸,不如光明正大。偷偷摸摸,看来暂时可以有敌明我暗的好处,但是对方人数众多,又个个身怀绝技,这种优势迟早会消失。若是光明正大,反倒可以有意想不到的好处。

  这种“意想不到的好处”,在当时,自然还只是建立在设想上的,而且,设想得也十分“可笑”,我自然而然的设想是:对方既然是武林中人,自然会遵照传统的武林规矩、江湖道义来办事。

  而所谓“武林道义”、“江湖规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历年来根本没有甚么明文的法规,全是一些不成文的约定而已,究竟是不是靠得住,有多少约束力,全属于天知道的事。如果这种道义规矩真是那么有力量,那么,江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血腥罪恶了。

  但当时,我除了做这样的选择之外,却又别无他法。所以,我在一上了山顶之后,挺直了身子。面对着那漆黑庞大的建筑物,首先双臂一握,发出了一下嘹喨高亢的长啸声来。我不敢说自己的这一下长啸声会响彻云霄、直上九天,但是相信在五百公尺的距离,只要这个人的听觉没有甚么问题,一定会听得见,而且听见了之后,也必然会吃上一惊。

  一面发出长啸声,我一面大踏步向前走着。这时,我和刚才完全不一样。刚才,我被李规范带上来,一点防备也没有,只为将要遇到的事而心中充满了神奇,所以才会猝不及防,着了道儿,这时,我已知道情形有变,有了防备,就算再有偷袭,我也可以应付了。

  在我前面,那幢大建筑物仍然一片死寂,也没有一点光亮透出——那使人怀疑这幢建筑物可能连一丝透光的隙缝都没有,更别说窗子了。

  但是在我的身后,我却可以听到正有人在向我迅速地接近,那是极轻的,向前疾掠而来的脚步声,如果不是心中早有了防备,绝对觉察不出来。

  我知道,那一定就是刚才下山去搜寻我的两个人,被我的啸声引回来的。

  但何以建筑物中更多的人,那么沉得住气,可以不动声色呢?

  心中想着,已然有了对策,估计身后两人,离我大约只有五公尺了,而他们还未曾出声——这一点很令我生气,因为他们分明以为我还未曾觉察,想在我的背后,在离我更近时,再施暗袭。

  我就在这时,突然一提气,身子在突然之间,斜斜向后倒拔了起来。身子一拔在半空,就看到在我后面赶来的那两个人,向前窜出的势子收不住口仍然向前掠出,恰好在我脚下掠过。

  他们虽然是一掠过之后,立时停了下来,但这时,我也已从半空中疾落了下来,落在了他们的身后,前后不到两秒钟,主客之势,已全然易转。

  我对自己的身手依然如此灵活,不禁十分得意,足尖才一沾地,就“哈哈”笑:“这算是甚么迎客之道。”

  那两个人一发现我已到了他们的身后,震动了一下,身子凝立不动,也并不转过身来。

  他们这时一动也不动,是十分聪明的。因为我在他们的背后,制了先机,他们不动,还可以知道我会如何出手,他们如果动了,出手必然没有我快,而且也无法防御我的进攻了。

  在我的讥嘲之下,他们只是闷哼了一声,开始十分沉稳地向前走着,两人的步伐一致,我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的后面,始终保持着优势,一直来到了建筑物面前约十公尺处,这时我才看到了那建筑物的一扇门,那扇门也是六角形的,可以自两边移开。

  那两个人在门前停了下来,各自向前扬手,“呼呼”各打出了一拳,拳风撞在大门上两块六角形的钢板之上,发出了两下相当沉闷的“当当”声。

  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本来我是不应该轻举妄动,只宜静以待变的。

  可是我的性子实在太不肯安分,一见到那两个人这样的“敲门”方式,我不禁大是技痒,恰好他们两人在发拳之际,身子向旁分了一分,在我前面,并没有甚么阻拦。

  我念头一起,就化为行动,其间几乎没有甚么阻隔,估计相距约八公尺,我沉腰坐马,提气纳气,猛然一发力,两拳同时打出。

  这一招“野马分鬃”,在拳术中而言,只能称做最粗浅的功夫,但是这时我表现的,是我打出那两拳时所带起的力道。

  力量若是直接击中目的物上,自然可以发挥最大的打击作用,发出一公斤力,被击中的物体就要承受一公斤力。如果力量击向空气,情形大不相同,发出的力量,只有极少部份叫空气承受了去,因为空气的分子结构,实在太稀疏,稀疏到了不能承受甚么力量,而使力量全在它稀疏的结构中溜走了——是溜走了,不是消失。

  溜向甚么地方去了呢?最简单的,自然是循直线方向前进;也可以令之成曲线前进,那需要发力的人做更巧妙的控制,自然也更困难。

  这时,我并不需要令发出的力道转变,只要直线前进,就可以达到目的了。

  那两拳,套一句老土的陈腔滥调,由于我的目的是炫耀自己,所以说,那可以说是我毕生功力之所聚,也就是说,是我长时期的各种训练,所能达到的对我自己体能的发挥点的最高处。

  随着呼呼的拳风拥上了门上的那两块钢板,我耳际立时响起了“当当”两下响亮悠远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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