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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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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怪故事”这一类小说形式的根,不知可以追溯到多远,几乎在文学可以作为记载工具起,就已经有了。以前,怪力乱神,子所不语,并不等于许许多多怪事不存在,“子不语”的缘故是,学问再大的人,也无法解释这些怪现象。一直到现在,情形没有多大改变,自认有学问的人由于在种种怪像之前,和普通人一样无知,所以,他们“不肯”说──让他们去好了,普通人,还是喜欢怪故事的。 当他走进诊所的时候,在诊所中侯诊的病人,都现出惊愕和兴奋的神色来。他看来神情焦虑,但依然风度翩翩,这种风采叫人一望而知,他是一个公众人物。是的,他是一个知名度相当高的歌星,他唱的歌。极受各阶层歌迷,尤其是少男少女的喜爱。凡是这样的公众人物,自然走到甚么地方人都会受人注目的。 一个护士迎向他,立时把他请进了诊室之中,候诊的人之中。也没有甚么人表示不满,他既然是那么出名的一个人,自然在某些场合可以享受一些公众所允许的特权。但是当他走进了诊室之后,十来个候诊者交头接耳、低声议论一番,那是避免不了的。医生是著名的皮肤专家,到这里来求诊的每一个人,毫无例外,都是患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皮肤病的,例如那一位一见了他进来,便满脸兴奋得胀红了的少女,面上就长满了大大小小颜色不同的暗疮。 他当然不会是为了伤风咳嗽,或是肠胃不适而来的,看他的神情这样焦虑,难道是患了甚么严重的皮肤病?可是刚才他进来时,至少在他的脸上,看来并没有异样。私下的议论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个中年妇人甚至忍不住向护士问了一句,但除了遭到护士的一个白眼之外,当然得不到甚么回答。 他进去了相当久,超过了一般医生诊治病人的时间,大约在四十分钟之后,诊室门打开,他匆匆走了出来,神情更是焦虑,那满面暗疮的少女一个箭步上去,想叫他签名,可是他却粗鲁地推开了那少女的手,匆匆向外走了出去,留下那少女哭笑不得,脸上的暗疮都变了颜色。自然,又有了一阵新的议论,自然是集中在他的态度如此之坏上,不是很有好评。 他究竟患了甚么样的皮肤病呢?那遭到了冷傲对待的少女,事后甚至打了电话给一份杂志,报告了这个“内幕消息”,杂志的记者也奔波了一阵,不得要领,行家之间交换了一下意见,都认为他才结束了极成功的个人演唱会,不可能会患上甚么严重皮肤病的,所以,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却不知道,他去找皮肤科医生,正和他极成功的个人演唱会有关。 已经接近午夜时分了,可是演唱会的气氛恰好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之中,他在唱完了最后一支歌之后,几千个观众狂热的呼叫声、掌声、哨子声所组成的力量,是如此惊人,几乎要把演唱会场地的顶部,都轰得飞了起来。他一再鞠躬,可是伴随着他每次鞠躬,观众所发出的声响也就更加响亮。他的职业经验告诉他,唯一的法子,就是把刚才那首歌再唱一次。 灯光集中在台上,灼热又明亮,他从台上看下去,晃动着的观众,犹如一簇一簇的幻影,他自然知道,要是没有大批的“幻影”,他就会甚么也不存在,所以尽管已经汗流浃背,头脸上的汗水已令他视线模糊,他实在想静静地喝一大杯冰冻的啤酒,可是他还是挺直了身子,开始唱出了第一句。观众也知道这是他今晚上最后一支歌了,反应益加热烈,所发出的各种声响,把他的歌声全都遮盖了过去。他感到热,脱下了外衣,观众呼啸着,他拉开了领结,解开了衬衫的钮扣,观众一样发出阵阵的呼啸。 就在他那首歌快要结束之际,突然间,一个少女大叫着,以飞快的步子冲向台上,摆脱了守卫的阻拦,一下子就冲到了他的面前,在他还未来得及防备之际,那少女已经一下子拉住了他的衬衫,将袖子拉下了一截,然后,又极快地在他的颈肩交接处,深深地吻了一下!就在那时候,他企图用持着扩音器的手去阻挡那少女的行动,所以少女吻上去的那“啜”地一声,通过扩音器,变得异常地响亮,全场清晰可闻! 观众更是狂呼鼓掌,两个守卫上来,挟着那少女,离开了场地,他拉了拉衣袖,继续唱完了那首歌,结束了极成功的演唱。当晚,他泡在一浴缸的热水之中,舒服地喝着冰冻啤酒,兴奋的心情逐渐平复,肯定自己的事业又进了一步,心中欢喜之余,站起身来,对着水气朦胧的浴室的镜子,用自我欣赏的心情看着自己之际,不禁愣了一愣,连忙把镜面上的水气抹去了一些,再去看,仍然看到他左边颈和肩的交接处,有一个颜色红得异样,看来像是一个模糊了的唇印。 他想起了那个冲上台来的歌迷,口中咒骂了一声,拿起毛巾来用力擦着,可是非但擦不去,看起来却越来越鲜红,红得像是要从皮肤之下渗出鲜血来一样,他不禁有点战栗,心想:那一定是歌迷的恶作剧,不知弄了甚么颜料来,印在他的身上,明天,或许就会褪去。这一晚,他睡得极不安稳,恶梦连连,每次醒来,都向颈际看一看,红印依然,彷佛是与生俱来的胎记。 白天,他情绪很差,红印还在,虽然不痛不痒,但总是心里的一个疙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酒廊喝着冰冻啤酒,变得沉默寡言。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再过两分钟,又是一天了!”在这句话之后不多久,所有和他一起喝酒的人,尤其是他自己,听得清清楚楚,在他的身上发出了“啜”地一下亲吻声。所有人都愕然望向他,幸好灯光黯淡,未发现他面色灰败,他连忙又撮唇作声,别人只当第一下吻声也是因此而来,没有再问下去。 他匆匆回家,在电梯就拉开衬衣,鲜红色的吻痕看来惹眼之极。他用力搓着,可是越搓越红。从那刻起,他至少有十来天心神不宁,全然无法工作。那吻痕看来一点也没有甚么特别,当作是生来就有的胎记,也未尝不可,令他受不了的是,每当午夜,比电台报时还准,就在那吻痕上,必然发出“啜”地一下吻声。而且,随着那一声响,他有被人用冰冷润湿的唇吻了一下的感觉,令他全身汗毛都会在那一霎间倒竖起来,身子不由自主地发抖。 他没有对任何人谈起这件事,反正吻痕所在的位置也很容易由衣服遮掩。可是每到午夜来临之际,他就开始害怕,即使他把自己灌得烂醉,那一下吻和那一下声响,还是准时来到。他在实在忍受不了时,去找皮肤病专家,要求把印有唇印的皮肤割去,可是专家检查之后告诉他:“没有用,色素深入肌肉,又不能把肉剜去,这种情形十分罕见,这胎记,看起来像唇印,倒很浪漫!”他只好苦笑着离开。 后来,日子久了,他倒渐渐习惯了,反正没有甚么别的怪异,只是每日午夜的一下被吻的感觉和一下吻声─吻上来的唇,像是越来越冷。他当然不知道,那天晚上冲上台来的少女,被守卫赶出场后,过马路,被一辆疾驶而来的货车撞倒,当场死亡。他怎么会知道呢?谁也不会留意一个籍籍无名的少女的死亡的,对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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