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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我们一面鼓掌,一面深深吸了一口气,或许是报应的时间延得太长,前生,甚至再前生,许多生之前的恶业,在几百年之后才出现报应,自然不为人重视了。

  我忽发奇想:到了那地方,如果真有一种力量在主宰,能否提议把报应的时间,大大缩短?那样对人性的弃恶向善,必然大有帮助。

  这次讨论,到此为止——并不是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了,而是都觉得,越讨论下去,越是进入了各种不同宗教的范围之内。我们对宗教、对诸神,又另有看法,那是再讨论下去都不会有结论的事!

  胡说告辞离去,临走时白素对他说:“请转告陈丽雪,就算她不断回到古代,人家见了她害怕,不是什么坏事,不必感到困扰。”

  胡说的回答是:“我尽力而为。”

  胡说走了之后,我和金大富联络:“你什么时候可以动身?我随时可以奉陪!”

  §二十二

  金大富回答得极快:“立刻!”

  说“立刻”,自然夸张得很,我和他一起上机,是在两天之后的事。

  和金大富这样的人同机,当然不是很愉快的事,幸好对他这个人,不必十分客气,所以我一上来就告诉他:“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别来烦我!”金大富唯唯答应,可是当飞机起飞之后,机舱中相当空,我已经用近乎明示语气,示意他远远走开去,可是他却还是在我的身边。坐在我的身边还不要紧,每当我偶然向他望过去,他就现出一副欲语又止的神情,这才叫人受不了。

  在那么长途的飞行中,看来不让金大富把要讲的话说出来,他会半途抽筋。

  所以,当他第八次还是第七次现出那种神情来时,我叹了一声:“你有什么话非说不可的,就说说吧,不过,千万记得长话短说。”

  金大富连连点头,伸手招来了侍应生,要了一杯南美洲的烈酒,一饮而尽,才道:“卫先生,你还记得我提及过的那个挑夫?”

  我道:“当然记得,是他发现了那个地方,看到了一些十分奇特的现象,你才知道有那地方的。”

  金大富咽了一口口水:“这挑夫是一个没有知识的土人,知识程度之低,超乎想象。他带我到那地方去,我说尽了好话,也给了他很多好处,才能成功,我还告诉他,就在那地方附近,有一个矿坑出产纯金块,任何人都可以拣拾,他相信了,才肯带我去。”

  我听到这里,已经觉得浑身燥热,这家伙,竟然用这种无耻的谎言去骗一个土人,还要说那土人的知识程度低,甚是卑劣之至!

  我脸色自然也好看不到哪里去,金大富避开了我的眼光:“我们先到了那地方,在离开的时候,我自然无法把他带到那个子虚乌有的金矿去。我也不是有心骗他,我已经知道,并十分肯定我会致富,决定致富之后给他大量的黄金,可是这蠢人却不相信!”

  我冷冷地道:“你认为他是蠢人,他拆穿了你的谎言,是不是?”

  金大富涨红了脸:“他——蠢!他要是相信我,不消一年,他就是一个小富翁。可是他自作聪明,蠢人都喜欢自作聪明,他不相信我,和我起了争执——”

  他说到这里,陡然停了下来,我坐直了身子,听出了将有悲剧发生,我疾声问:“你把他怎么样了?杀了他?”

  金大富急速喘着气,侍应生走过,我吩咐她把那种烈酒整瓶拿来,金大富脸色走样,十分急速地说话,看来他本来想大叫大嚷的,但总算他还明白机舱中不是大叫大嚷的地方,所以才把声音压得十分低:“我没有杀害他,完全是意外!意外!意外!”

  我盯着他:“那挑夫死了?”

  金大富倒了半杯酒,就要灌进口中去,我扼住他的手腕,声音严厉:“你必须保持清醒,把事件源源本本说出来,不能喝醉!”

  金大富的喉际发出了“咯”地一声响,点头,再喝了一口酒,抹着口角:“他和我争执,互相推着,他跌倒时,恰好砸中了一窝毒蜥蜴,给他的后脑压死了两三条,还有两三条咬中了他,毒发身亡。”

  我自己曾有面对大量毒蝎的可怕经历,人托称为万物之灵,遇上了毒蝎毒蜥蜴,还真的没有抵抗能力——至少是对等的,人可以一脚踏死毒蜥蜴,毒蜥蜴也可以一口把人咬死。

  金大富所说的“意外”,根本无法求证,因为在那种蛮荒之地,事情发生时,只有他们两个人。我想了一想,冷冷地道:“你在南美洲生活了多年,自然知道毒蜥蜴的厉害,也应该知道被它咬中之后的救治方法!”

  金大富答得很快:“是,我知道,把咬中处的皮肉切开来,至少五公分深,放出毒血,要第一时间进行才有效。”

  我指着他:“你为什么不救他,别告诉我你当时没有刀子在身!”

  金大富长叹一声:“当然有刀,可是他有三处被咬中的地方,全在咽喉上,我就算想剖他的喉咙,他又怎肯被我剖?就算剖,也势必连喉管、气管一起剖断,那时,真变成是我害死他的了。当时他用手指着喉咙,转身便奔,奔到了一道小溪旁,俯身就喝水——”

  我听到这里,也不禁发出了“啊”地一声,金大富疑惑地望了我一下,我道:“被毒蜥蜴咬中了,要静止不能动,减低血液循环的速度,也不能喝水,一喝水就死。”

  金大富连连点头:“等我赶到小溪边时,他早已全身发紫,毒发身亡了。”

  上次他对我说起那个地方时,我就发现他有吞吞吐吐之处,想来就是曾发生过这件“意外”了。这时,我所疑惑的,倒并不是他说的是不是真话,而是他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

  这件事发生至今,必然已有相当时日,而且也绝没有人追究,一个土著挑夫突然不见了,也不会有人去追究。

  金大富不说,世上绝无人知道其事,那么,金大富为什么要告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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