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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温宝裕忘记了才捱了蓝丝的骂,又来辩驳了,真是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他道:“那也大不相同,活割下来的,和死了再割的,总有些不同。别说是人头了,就说是鱼头吧,活杀的鱼头,和死鱼上取下来的头,煮成鱼头砂锅,滋味也大不相同。”

  温宝裕侃侃而论活人头和死人头有别,并举鱼头为例,说来虽然头头是道,可是效果甚差,无人共鸣。蓝丝的神情恼怒,红绫拍手呵呵大笑:“蓝丝早就说过了,你的头最新鲜好用!”

  温宝裕拍着自己的后颈,大声道:“大好脑袋,新鲜好用,只卖与识货的!”

  温宝裕说的这种话,当然不是他创造的,那是古代的豪侠之士,在“士为知己者死”的这信条之下,豪气干云的话。

  而且,这种话,也不是空口说白话,真有豪侠之士,牺牲自己的性命,去完成他人志愿的这种事发生。

  温宝裕这时,学着这样说,当然是为了表示一股豪气,这是青年人常有的行为。

  可是我听了之后,心中却陡然一动,隐约之间,思潮汹涌。

  我首先想到,猜王大师是一个奇人,奇人往往有奇行,把头卖给识货的,这种奇行,发生在他的身上,也并非不可能。

  因为从发生的情形来看,猜王是自己把头割下来,或让人把他的头割下来带走的,那么,其间岂不是大有“把头卖给识货者”的意味在?

  我心头乱跳,问蓝丝:“降头术中,人头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我这样一问,蓝丝也立时知道是何用意了,她道:“降头术中,人头有很多用处,但是没有人会把自己的人头割下来给他人的!就算师父对什么人感恩,或是感到了深厚的知己之情,也不致于把自己的头割下来给别人的!”

  蓝丝的说法,自然无可辩驳,我向小宝望去,只见他张大了口,也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他只是道:“至少,有这样的可能性!”

  蓝丝叹了一声:“我不知道!”

  说到此时,电话响起,是黄堂来的报告:“田活到了机场,买了去新加坡的机票!”

  我呆了一呆:“他──”

  黄堂接着道:“他半年多前,就是在新加坡失踪的,我看他到新加坡是烟幕,他故技重施,又想回到他失踪的那地方去。”

  我道:“你说得对,离境之后,如何跟踪?”

  黄堂道:“请你出马!”

  我想不到他有此提议,想了一想,就道:“好,我尽快赶来,设法延迟班机起飞,并安排我在他身边的座位,我和你在机场见,口号是:卖人头!”

  黄堂道:“要口号干什么?”

  我没有回答他,就中止了通话。

  五十分钟之后,当我站在他的面前,说出了“卖人头”三字时,他当然知道要口号有什么用了,因为经过了化妆,若是没有口号相认,他根本认不出我是谁来!

  我留了一圈胡子,又变了脸型,看起来,像一个学者,这也正是我乔装的目的。

  我已经很久没有干这类勾当了,这次要来跟踪田活,简直是拿核子弹去炸一只麻雀,大材小用之至。因为田活一点也想不到会有人跟踪他,根本一点防备也没有,我很容易,就进入状况了。

  飞机还没有起飞,我在他身边一坐下,就向他道:“啊,你就是在会上打断了陈博士发言的那位!”

  田活立即对我有兴趣:“你是与会的生物学家?”

  有了这样的开始,我和他之间的谈话,自然容易进行得多。

  在几小时的航程之中,我并不心急,只是投其所好,和他大谈细菌病毒的幻想式理论,令得田活大有相见恨晚之感,甚至在讲话之际,也故意学着我那一口印度式的英语来迁就我──我给他的名片,衔头是斯里兰卡一间大学的生物学教授。

  及至说到了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小到了要在几千倍的放大镜下才能看得见的病毒时,田活更是发出了连串的呼叫声,以表他心中的欢喜,引得其余的乘客,为之侧目。

  我这样刻意结交,行为不能算是高尚,但是为了弄明白真相,也就说不得了。

  到了目的地,一直到出了机场,田活仍然握住了我的手不肯放。

  在那几小时的倾谈之中,我已经可以肯定,田活是一个很直率单纯的人,在谈话中,我也发现他有好几次,冲动地想向我倾诉什么,但终于忍住了没有说出口的情形。而且,他对这种情形,也很是难过,这表示他真有万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才没有说。

  而这时,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才认识了不过几小时的陌生人,他已有什么都对我说的意愿,也可知他为人是如何直率。

  所以,在机场出口处,他一再不肯放我走的时候,我心中已很是不忍,很想对他说穿了我就是卫斯理,不想再戏弄他了!

  可是,想到蓝丝那种焦切的神情,虽然作为线索来说,还极是虚无飘渺,但这是唯一可循的途径,总不能轻易放弃了。

  我第八次表示要和他分开,田活叹了一声:“王先生,和你真是相见恨晚,你见识高超,我以前竟然没机会认识你,真是白白活在世上了!”

  他的话虽然夸张,但是说来却又诚挚无比,叫人并不怀疑他的诚意。

  我忙道:“你太恭维我了,只是我在这个领域上,有许多想象,我还有更多的设想,只是未能详细说。”

  田活直跳了起来:“那太好了,王先生,我有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有极骇人听闻的设想,不知你是不是肯见一见?”

  我心中暗想,田活真是胸无城府,什么都不用我开口,自己会送上门来。

  我故意迟疑了一下:“我在新加坡只有三天时间──”

  田活忙道:“我明天就带这位朋友来见你!”

  我留意到他在提及“这位朋友”时,并没有使用第三人称的代名词,但是我已可以断定,这位朋友,一定就是他曾提到过的那个“她”,那是一个关键人物,我当然很想一见。

  既然他说会带来见我,我也不必心急了,我点了点头,告诉了他我会下榻的酒店,然后在酒店门口分了手。

  我在来的时候,和小郭联络过,他派出了一男一女两个得力人员,负责跟踪田活,而且和新加坡的同行,也有了联系。

  所以,当田活坐上了计程车离去时,至少已有三个人,钉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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