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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第十二章 密里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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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80年4月14日的公听会之前,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出现不少法律和政治上的劝说情形。

  密里根的迅速移转——从隔离在最严密的九号病房,到比较松懈的五/七病房,再到半开放的六号病房——让某些人认为他的精神状况有出人意表的进展,这是一种极具希望的征兆。但包括哥伦布市的报界和数字州议员在内的其他人则引发大众恐慌。他们认为,法院可能会(依法)将他转送到像是雅典心理健康中心这样的开放机构,或甚至将他释放。

  在1979年11月30日金戴维法官审理前的第一次公听会上就已经宣判,将密里根突然强制转往利玛医院是违法的。那次听审合并两项议题:由于戈爱兰正式提案要求将密里根转送到市民精神医院,法庭必须判定密里根的精神状态是否还需要受到最大安全措施的管制。戈爱兰同时亦提案,要求法院判处利玛医院的哈伯监督和医学主任林德纳“藐视法庭”,因为他们违反了金戴维法官在1980年12月10日所做的判决:

  “本庭裁定被告应在利玛市的州立利玛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的病症为多重人格,过去的所有病历数据均应转至利玛医院。”

  当心理健康局可能被要求将密里根转往开放医院,或转回雅典心理健康中心,或甚至将他释放的消息传开之后,多位州议员凭着地方媒体的支持而发起抗争。为了阻止这些转院情形发生,俄亥俄州议员引用《参议院第297号修改替代法案》做为“紧急措施”,以确保具有潜在危险者不会在未经法院的监视下(自精神病医院)被释放。

  1980年3月19日,距离公听会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哥伦布市快报》公布新提案,并将之与密里根相联结。

  选举年行动预料

  精神异常者的抗辩造成选民的烦恼——鲁罗勃报导

  经过数月的讨论之后,俄亥俄州议会似乎已准备通过议员们的提案,停止让曾经被判为精神异常的犯人迅速自州立医院中释放。此一引人争议且关系到患有多重人格症的强暴犯比利·密里根及一名克里夫兰杀人犯的决定,为制定该办法(参议院第297号法案)提供不少推动力。许多俄亥俄州州民和美国其他各地居民均认为,以精神异常为由而恳求无罪释放,已被犯罪人用来做为逃避牢狱监禁的方法之一,评论家以密里根的案件为例,迅速通过参议院第297号法案的另一个原因,乃因1980年是选举年。在参议院中席位较少的共和党员希望将此法条定案,以做为主要的宣传议题。

  只要稍微提一下密里根的名字,就足以让大家义愤填膺地讨论起他那被宣传成特殊且宽容的处理方式,以及“因精神异常而获判无罪”之判决的危险性。

  随着4月14日公听会的逼近,双方律师都传唤专家出庭为密里根的精神状态、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法作证。

  公听会举行的两天前,林德纳医师在《合格心理健康人员限制表》上公布,禁止作家与密里根会面或以电话交谈。

  就在金戴维法官开庭之前没多久,玛丽在作家身旁坐了下来。她将她的笔记本拿过来,用她那纤细、拥挤的字迹写下:“保安人员有一小本索引目录,里面是按姓氏字母编排的病患名单。在‘m’开头的这一页,左边贴了一张用打字机打的备注。备注上写明,署名类似‘丹尼尔(先生、博士或教授)凯斯’的人将不准探视比利·密里根,也不准进入医院。”

  林德纳医师并未出庭。

  检方传唤第一位证人,医学博士崔瑟夫。这名矮小、粗壮的医师有一头灰发,灰色胡髭,厚镜片。他取代麦弗德医师,成为比利的治疗医师。他作证说,他第一次见到密里根是在集中治疗室里。他已经看过院方提供的医疗记录。崔医师承认,虽然他未曾与密里根讨论倒情绪和心理问题,但有鉴于比利十五岁前的医学记录以及他过去四、五次个人观察的结果,他已准备好对密里根的心理健康状况提出他的看法。

  当被问到利玛医院的工作人员是否以多重人格分裂症来治疗密里根时,崔瑟夫说,由于多重人格分裂是一种罕见的病症,所以很难找到专家来为他治疗。最后他承认,从来没有人与他讨论过法官在12月10日所下的治疗命令。

  戈爱兰问道:“难道档案里没有法院命令的副本吗?”

  “我不清楚。”崔瑟夫说。

  “你的意思是说,你从未讨论过有关比利·密里根治疗方法的特殊状况吗?”

  “我看不出他有多重人格症状,”崔瑟夫努力找出话说,“密里根从未让我看到他有这种病征。”

  回顾医院记录的内容,崔瑟夫同意,虽然密里根并非精神病患,但在1979年12月还是开给他好几次抗精神病药物,包括索拉辛在内。当被问及原因时,他道:“因为高度焦虑,我们要让他镇静下来。”他也作证道,医学主任从未交予他特殊的指令,直到这次公听会他才知道,郭戴维医师曾于信中建议,应在规定最少的地方治疗多重人格病患。

  阅读比利的记录到现在为止,崔瑟夫说他感到很不满。不只因为他不赞同郭医师建议的治疗计划,事实上他是在挑战所有的准则。他指着该文件说道:“如果我照着去做,治疗计划会占去我所有的时间。”

  崔瑟夫反对郭医师认为必须先相信多重人格分裂症方能成功治愈病患的说法。“我并不认为一旦在治疗多重人格分裂症的同时也必须相信它,”他说,“就算我不相信精神分裂症,我也一样可以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

  法医精神学部门的部长卫约翰医师在十一点零五分休庭后站上证人席。这位秃头、在荷兰受训的心理学家用粗哑的声音承认,他确实知道法官在12月10日所下的治疗命令。

  “你怎么做呢?”戈爱兰问。

  “我对于上面写的东西感到困惑不已,”他说,“我知道其间的争议,也知道密里根在利玛的表现。我的反应是想办法加强对多重人格分裂的了解,再来考虑我该怎么做。”

  他说,他曾与俄州州立大学阿普汉厅的几位顾问联络过,他们把他介绍给年轻的澳洲心理学家包筑狄医师——她曾经在俄亥俄州奇里高监狱治疗过多重人格分裂的患者。他请她到利玛医院探视密里根,并直接向他报告她的发现。同时他也请教过郭戴维医师、乔哈丁医师、林德纳医师及其他人的意见。

  被要求概述包医师的发现时,他说,包医师认为利玛医院并不适合治疗多重人格病患,同时更提出在俄亥俄州内外密里根可获治疗的数个机构。

  下午一点半休庭后,利玛医院的哈伯监督带着档案夹走上证人席。他身材肥胖,还有一个明显抖动的双下巴。当戈爱兰的助手汤普森律师问他,密里根的治疗摘记与进度记录是否都在他带来的档案中时,他打开档案夹,迅速地瞄了一眼便关上道:“是的,都在这儿。”

  他作证说,他也从来没听说过12月10日的法庭命令,一直到这次开庭的十分钟前。“那种东西我有很多,每一张看起来都差不多。”他说,“如果你说我有(拿到),我不否认。但我的不记得了。”

  当汤普森问到关于密里根在利玛医院第一个月的治疗摘记与进度记录时,哈伯似乎显得迷惑窘迫。哈伯缓慢地翻动他带来的档案,最后才表示:虽然密里根在1979年10月5日就已转送到利玛医院,但他却没有11月30日以前的记录。

  汤普森显然大为吃惊,他加强询问问题。

  “这些敏感的医疗记录通常都放在哪儿呢?”

  “在病房里。锁在医疗室的金属盒里。”

  “哪些人能看到这些记录呢?”

  “医生、社工、教育专员、戒护人员,还有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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