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军事·军旅 > 血祭卢沟桥 | 上页 下页


  下面我们不能不把两次张北事件,一次察东事件,向各位简述一下。

  第一次张北事件发生在1934年10月。其原因系由旅游护照的检验引起纠纷。日本天津驻屯军(即华北驻屯军,根据辛丑条约,日本人在华北有驻兵权,因司令部设在天津,所以也称天津驻屯军)。参谋川口清健等8人,不按中国官方条约规定,骤作旅游内地计划,于10月27日,由张家口出发,前往多伦,路经张北县南门,为赵登禹一三二师卫队阻止,双方争执40分钟,终于放行。张家口日领事桥本以赵部卫兵侮辱日本外交官、军官为由,向参谋长张维藩提出抗议。30日又与宋哲元军长交涉,宋为息事宁人,令赵登禹向日方道歉,并将执行检查的连长免职。

  日方仍不罢休,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太郎乘机要求中国军队退到长城以内。宋哲元以此事应与中央政府交涉,遂成悬案。

  3个月后,即1935年1月,其纠纷原因,由察哈尔沽源县与伪满洲国丰宁县县界界务冲突引起。史称察东事件或热西事件。

  塘沽协定后,日人久欲将察哈尔长城以北的土地,仿照协定办法,划作非武装区。我方以守土有责,不能照办。日方又指长城以北土地属于热河,其驻热河日军遂时与守军发生冲突。

  何应钦的北平军分会做出让步条件,通知宋哲元,宋已饬令照办。日军已在长城沿线独石口等地开始轰击。直至1月25日宋军被压逼至长城以南。松井源太郎提出大滩会议要求。结果自然是答应日方一切要求。史称“大滩口约”。

  美国报纸曾指出,大滩口约,为中国对日之新割让。1935年5月31日,发生第二次张北事件。此事由于检查日军官护照而引起。日阿巴噶旗(距多伦40公里)日本特务机关官员大月桂、大井久、山本信等4人乘汽车自多伦经张北赴张家口,6月5日车抵张北县北门,守卫兵索取护照,日人强说,1934年10月第一次张北事件以后,宋哲元已允许日本人不要护照,坚欲通过,卫兵出刃拦阻,排长旋将4人引至军法处候讯,并给予酒食招待。一面用电话请示张家口,电话又由张转向北平(宋在北平),宋哲元令姑且放行,下不为例。

  张家口日领事桥本、特务机关中佐松开以日本军官受中国卫兵恐吓,向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提出要求限5日答复,否则日军自由行动。

  这次交涉先在张家口,后到北平秦德纯家中举行,谈判的主要对手是秦德纯和日方首席代表土肥原贤二。所谓“秦土协定”就是以其二人命名。秦土交涉的结果是割让察东6县,即沽源、康保、张北、宝昌、德化、商都。

  1993年中日两国儿童夏令野营训练,也就是在这块当年被日本人强占去的土地上进行。

  土肥原与秦德纯在北中国的战场一直是谈判对抗的对手。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土肥原大将作为甲级战犯,在远东国际法庭上受到审判。秦德纯是出席法庭的主要证人。

  秦德纯在他的回忆录《诲诬谈往》中曾比较细微地谈到与土肥原谈判的经过。土肥原笑嘻嘻地讲起他的外祖父一家自唐朝就来到日本,他也算1A4中国人。土肥原谈到他的启蒙老师是中国的学者,他一生奠定的事业与启蒙老师是分不开的。进而告诉秦德纯谈判的背后就是军队。言下之意,你不同意就动武。

  秦德纯与其针锋相对争执了三天,秦当场郁愤吐血。第四天秦德纯突然同意在土肥原提出的条件上签字,连土肥原都感到意外。秦德纯在他的回忆记录中提到这点,含混地讲到请示了上级。是谁?没说。当时“何梅协定”刚刚签订,秦认为这不过是“何梅协定”的翻版。争也无用,只好如此。同年11月蒋介石在庐山召见秦德纯的时候,秦力图对自己签订这样蒙辱条约向蒋解释。蒋只是说不用解释了,这事不能怨你。同时对秦大加慰勉。

  西北军历来讲究行武关系,而排斥军校毕业的军官,而秦是典型的军校毕业军官。秦德纯先后就读于陆军小学,陆军中学,陆军军官学校和陆军大学,接受了系统的军事教育。在西北军中是独一无二的。秦本人思维敏捷,才智出众,兵法兵书倒背如流,是宋哲元的得力军师和帮手。此时,宋哲元被免去察哈尔省主席职务,即由秦代理,后在卢沟桥事变之时,秦担任北平市长,凡宋不在之时,皆由秦主持军政。甚至蒋介石两次召见宋哲元,宋都委秦代行。卢沟桥事变后,宋哲元因病退出战场去南岳衡山养病和去四川绵阳,皆由秦德纯陪同。宋哲元在病危之际念念不忘到前线去看望袍泽弟兄,而也主要想看看秦德纯,如秦德纯这样军校出身而受到宋哲元如北依重,也是因秦为人直而不阿,智而不佞。

  话说回来,此时察哈尔签订了“秦土协定”,察北大片领土让给日本人,此后,平津也处危局,何应钦不得不和华北驻屯军司令官签订了“何梅协定”,其主要内容是取消国民党在河北、北平、天津的党部;撤换国民党河北省主席和北平、天津的市长;撤退驻河北的中国军队;制止河北的一切抗日运动等。从此,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省的主权大部丧失。这是国民党蒋介石政府在对日政策上的一次最大妥协,而蒋介石对“何梅协定”一说,一直持否定态度,多次饬令“何梅之间,并无协定”。事情是怎么回事?怎么引起的?

  我们引一段当时的文字:

  孙永勤部为热河义勇军之一,有众3000人,屡在热河南境,与日伪军队作游击战。5月中旬,日军大举攻永勤,永勤逃至遵化,其地为停战区,按照塘沽协定,我军不得自由派兵驻防,永勤遂得在该县征收粮秣,乘隙逃去。酒井(华北驻屯军参谋长)乃指此为我方接济孙部,扰乱停战区治安,违反停战协定之罪状,又谓曾获义勇军委任状,上有军委分会蒋、何衔名。但此证据并未提出。

  胡、白暗杀案,即指胡思溥(国权报社长)、白逾桓(振报社长)之被刺。两报皆在天津日租界发行,两人皆在日租界寓所被刺。两报言论,平日皆反对国民党,亲满亲日。酒井谓白逾桓系日军使用人,其遇刺系蓝衣社所为。

  酒井参谋长提出,将中央军第二师、第二十五师及于学忠第五十一军调出平津、河北,调出蒋孝先宪兵第三团,取消国民党党部、蓝衣社(实无此组织,可能指复兴社)的活动等十二条。如果国民政府承认这样条件,其等于平津河北成为军事空白。

  协定交涉始于1935年5月29日,结束于6月10日,前后13天,共有4次。第一次为5月29日,第二次为6月4日,第三次为6月9日,第四次为6月10日。谈判代表,日方是华北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大佐,北平大使馆陆军副武官高桥坦。中方代表是陆军部长兼北平军事委员会分会代委员长何应钦。10日交涉实际上是日方发出最后通牒。何应钦不敢在文本上签字,只是口头承诺。日方仍逼迫不舍,何于6月13日凌晨3时惶惶然离平南下。行后,派军委分会办公室主任鲍文樾告诉日方代表高桥:

  “何总长已南下,但其面诺之事,同人均仍一一使其完成。”

  后高桥代拟两稿,第二稿原文:

  6月9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出之各项期望,均予承诺且自动加以实施。

  此致

   梅津司令官宛,何应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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