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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救了命呵。

  这女人可了不得。是一个真正的女英雄。打起仗来比花木兰还嘎,像个小子。

  这是爸爸给她讲的一个故事。在戴天娇的记忆里,爸爸总是太忙,忙得没有时间讲故事,不过,爸爸好像也不会讲故事,他把戴天娇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讲故事?不好不好。”

  可是,有一段时间,爸爸不忙了,很少去上班了,只是开会,每次一开会回来,爸爸就不高兴,小小的戴天娇能看出爸爸的脸色,一声不吭地靠在爸爸坐着的沙发边上,给爸爸送上报纸,爸爸把报纸放在一边。

  “你不是要爸爸讲故事吗?”爸爸说,“那就讲一个。”

  于是,爸爸讲了这个故事。听了这个故事,戴天娇第一次感觉到,雪是很可怕的,在她过去的记忆里,雪总是和童话连在一起的。从小生长在南方的她,几乎没有见过真正的雪。

  “后来呢?”戴天娇问。

  “后来这个小男孩被救活了。”

  “后来呢?”

  “长大了,他们后来都长成了大人。成了勇敢的人,把日本鬼子打跑了,还把老蒋打跑了。”

  在这个夜晚,戴天娇的眼前出现了爸爸曾经讲过的情景。由此,她又想到了远在省城的爸爸,她忽然特别特别想他。到了一五八以后,她几乎每星期给家里打一个电话,总是妈妈接的,每次妈妈都说,你爸爸说他没有什么说的,叫你好好工作。这时戴天娇就想笑,她完全可以想象她的老爸爸坐在一边,鼻梁上架着老花镜,看着在打电话的妈妈,样子认真极了。

  她脑袋里忽然又跳出了皇甫忠军,看上去那么一个文质彬彬的人,怎么能在大操场上边说出那样的话?不管怎么说,他还算是个男子汉,还敢说敢当。不过,他会告诉我什么呢?戴天娇想。

  想着想着,觉得两个眼皮打起了架,就睡着了。

  这一夜戴天娇做了个梦:一个女人美极了,脸是白色的,像黑白照片一样,穿着碎花花衣服,梳着烫成花的短发。飘到了烈士墓山上,墓碑奇怪极了,都是水红色的,像一些水晶做成的,女人就只是对着戴天娇笑,笑的时候,戴天娇就觉得是妈妈,她就叫妈妈,女人不答应,女人跑,跑得很快,后面有人在追,好像是那个哑巴男人,那个女人跑到山边上,掉了下去,哑巴就哭了,戴天娇怎么会在山下面看到那个女人,一看是妈妈,摔死了,脸白白的。戴天娇就哭,哭呵,哭……

  22

  自从来到一五八以后,任歌已经收到了三封妈妈的来信了。妈妈的信总是不太长,似乎总是在匆忙中完成的,可是,每一封信都浸透着母爱。任歌知道这一切,她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看妈妈的来信,她甚至后悔在学校时对妈妈的态度,好几次她在桌子上铺开信纸,她写下:

  妈妈,亲爱的妈妈,我爱你,我想你……

  刚刚写下这几个字,任歌脑袋里就出现了临毕业的似乎妈妈来学校看她时的情景,现在她想起来觉得很后悔。

  任歌把信纸揉成一团,她知道尽管她在心里深爱着妈妈,可是,她无法用这种形式来表达,她觉得从她记事起,她和母亲之间就没有找到一种最好的表达方式。作为文工团员的母亲,下了很大的决心生下了她,她的出生既是母亲作为母亲生命的开始,也是母亲作为一个舞蹈演员生命的结束,母亲在她身上投入的情感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爱和恨交织在一起的情感。她没有幸运到有一个可以管她的外婆和奶奶,让她能够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她就是在母亲身边长大的,可是,那是一个总在为事业忙碌的母亲。

  任歌的父亲是一个作曲家,他在很多时间里生活在一个属于他个人的音乐世界里,他时常会忘了就在他身边玩耍的女儿,他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他的音乐里,总有一个又一个大型交响乐轰响在他的胸腔里,可是,作了一辈子曲的他,真正能够搬上舞台的却是一些他最不屑的音乐小品,小歌。他的一切总是那么不合时宜,可是他又总是那么对于这种不合时宜不管不顾。

  在他的生活里没有抱怨,没有仇恨,也没有音乐以外的东西。他对女儿的语言也是音乐,他希望女儿能与他用音乐交谈,他把他对于女儿的爱溶在他的音乐里,他用一双充满诗意的目光期待着女儿听懂他特殊的语言,可是,总是被别人夸赞的任歌,永远听不懂音乐语言。在她童年的时候,她会举着一双闪烁着问号的眼睛看着爸爸,终于,有一天,任歌的爸爸从女儿的眼睛中读到了失望,对于音乐女儿是迟钝的,她除了天生了一张演员的脸外,一切的一切都与演员无缘。

  任歌深深爱着绘画,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画家,但是,对于这一切她的父母不知道。作曲家不知道,在他沉浸在他的音乐世界里的时候,任歌从他的眼皮底下走到了隔壁杨叔叔的家里。杨叔叔是文工团的舞美,在任歌家的隔壁有杨叔叔的画室,谁也没有想到一个长得文文静静的女孩会喜欢到那样的地方,那是女人们不喜欢的地方,里面充斥着油画颜料、松香、调和油的味道,到处胡乱堆放着一些木条、本框和废报纸,几乎找不到下脚的地方。

  可是,任歌爱去,她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游乐园。当她感到家是冷的,看到总是忙碌在外的母亲疲惫不堪的身影时,她惟一想去的地方就是杨叔叔的画室,她在那里有一种温馨感和归宿感,她长时间地站在画架的前面,看一张亚麻白布的变化,她记住了落在白布上的第一笔总是赭石色,就是她在不懂得颜料时叫的咖啡色,地平线总是从那里开始的,房子和树木是长在地平线上的。亚麻白布的变化在她看来是神奇的,而杨叔叔手里的排笔是创造神奇的工具,还有那把薄薄的、精致的刮刀,她总是在杨叔叔暂时不用的时候,用手去触摸,小心地、敬畏地,在她看来排笔、管装颜料、刮刀、调色板是最漂亮的东西,是她最心爱、最想拥有的东西。

  小一点的时候,杨叔叔哄她就是给她一支碳精笔,让她在废弃的铜版纸上乱画。那时,她画她脑袋里的东西,画长着翅膀的小姑娘,画用花瓣吃饭的小白兔,画小狗的眼睛是大大的、圆圆的,还流着比脸大的眼泪。她趁杨叔叔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把她的画涂成彩色的,把自己的一张小手搞得奇脏,然后让杨叔叔用指甲使劲去抠。后来,任歌长大了,不画那些东西了,杨叔叔长得老了,就说,兵兵画石膏吧,那是基础,所有想学画画的人都要先画石膏。于是,她就在杨叔叔的画室里画起了石膏,她长时间地躲在画室里,眯缝着眼看她的对象,那时她的对象是一个抱着小羊羔的蒙古族小姑娘,她从她的正面画起,画遍了她的每一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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